第四节中国创业投资发展概况我国创业投资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1985年9月,国务院批准成立了我国第一家创业投资公司——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开始在中国进行创业投资的实践探索。进入90年代后,随着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纷纷建立,国家允许有关部门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立创业投资基金,用于风险较大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条件成熟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可创办创业投资公司,这标志着创业投资在我国已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随后,各省、市先后建立了各类创投机构,创业机投资机构作为沟通投资者和创业企业的桥梁在加速我国创业投资产业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是1999、2000年,由于受到要开设二板市场的刺激,创投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创业投资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但是进入2001年后,由于二板市场迟迟不开,套牢了一大批机构,创业投资开始步入低谷。本节的写作目的就在于透过我国创业投资发展中“非理性”的一面,通过分析特殊的国情(经济、社会、法律、风俗等),探讨创业投资业的市场结构、投资行为和绩效。最终试图探寻它发展的理性脉络(见下图1)。图1阅读材料8-1中国创业投资业的发展大事记1984年工商银行率先开办科技贷款,资助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是我国创业投资的早期萌芽。1984年,国家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提出了建立创业投资机制促进高新技术发展的建议。1985年3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文件,其中说:“对于变化迅速,风险较大的高技术开发工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给以支持。”1985年9月,国务院正式批准成立了“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它是中国大陆第一家专营风险投资业的全国性金融机构。它的成立被视为我国创业投资业起步的标志。1987年许昌首开科技信用社。1989年,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的创业投资公司“中国科招高技术有限公司”发起成立。1990年,中国银行正式设立科技贷款项目。创业投资业市场绩效(创投业发展→创业投资内部收益率→对经济增长的正外部效应)创业投资业市场行为(管理运作行为→投资行业、投资阶段→产品定价行为)创业投资业市场结构(产品差异化,进入与退出壁垒、组织结构→市场集中度)企业产权契约关系宏观政策、法规、金融市场、产权市场、技术市场1991年,我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确认可以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立创业投资基金,条件成熟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可以创办创业投资公司。1992年沈阳市率先建立了科技风险开发性投资基金,采取了贷款担保、贴息垫息、入股分红等多种有偿投资方式,为企业发展科技分担投资风险。不久,由国家经贸委和财政部创办了中国第一家以促进科技进步为主要目标,以人民币经济担保为主业的全国性银行金融机构——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开展了对高新技术成果进行工业性试验,区域性试验的担保业务,兼营新技术产业和企业技术进步方面的投资、融资业务,并为这些项目开展评审、咨询业务。199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中,强调要“发展科技风险投资事业,建立科技风险投资机制。”1996年5月15日,中国正式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1996年10月1起实施。该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科技成果转化的国家财政经费,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引导资金、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和创业投资以及其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或者创业基金,该法的实施进一步推动了中国创业投资发展。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和高技术产业的迅速发展,国际创业投资公司开始进入中国市场。1992年,美国太平洋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在中国成立,这是美国国际数据集团(IDG)投资成立的中国第一个创业投资基金,主要投资用于计算机软硬件、网络工程、通讯、电子产品、新材料、制药、生物工程等高科技企业,该公司依据IDG遍布全球的信息网,在中国高技术投资市场十分活跃,已投资和承诺的投资总额达8000万美元,对中国风险投资事业起到了一定促进和引导作用。一些国际创业投资基金(公司)正抓住时机开始进入深圳、北京中关村等地寻找适当的投资目标。如由世界银行所属的金融公司发起组建的华登创业投资基金,已对深圳等地的一些成长型高新技术项目或企业进行了成功的投资。1997年8月,三家国际创业投资基金在北京联合向某高新技术公司注人了650万美元的创业投资。因此,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加快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创业投资机制,建立和完善我国自己的创业投资基金已成为紧迫的任务。1998年3月,民建中央向全国政协提出《关于借鉴国外经验,尽快发展我国创业投资事业的提案》。1998年10月,科技部向证监会提出解决高新技术企业A股上市指标和制定鼓励高新技术企业赴境外上市政策的建议。1998年5月国际数据集团(IDG)设立的太平洋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宣布向成立于1993年的金蝶公司先期投入2000万元人民币。10月26日,国家科技部和国际数据集团在京宣布,科技部将在未来7年内从该集团引进10亿美元,用于创办高新技术发展基金……1998年中创公司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导致资不抵债,最终被迫关闭。199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指出:“培育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逐步建立风险投资机制。”1999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我国风险投资机制的若干意见》,全面概括了发展我国创业投资的基本原则、目的以及各项具体内容。2000年,国务院法制办就证监会上报的《创业企业股票发行上市条例(草案)》,深圳证券交易所就创业板9项规则,向社会征求意见。2000年10月,我国第一部地方性创业投资规章《深圳市创业资本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暂行规定》在深圳市正式颁布并实施。2001年3月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69号令颁布了《有限合伙管理办法》,旨在促进和规范中关村科技园区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机构的发展。2001年9,FJ.,《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暂行规定》颁布实施,为国外资本进入形成风险资本提供了法律保障。2002年,国内创业投资业资深的投资顾问公司Zero2ipo清科公司发布的《2002年中国创业投资中期报告》表明,由于二板市场迟迟不开、股权转让交易不活跃等因素造成的创业投资退出渠道不畅的问题,已经直接影响到国内创投机构的投资积极性,退出通道成为国内创投业发展的“瓶颈”。一.创业投资市场结构(一)市场集中度市场集中度指标分为绝对集中度指标和相对集中度指标。其中绝对集中度指标是最基本最常用的指标,以判断一个市场的垄断或竞争程度。产业组织理论把市场集中度作为考察市场结构的首要因素。具体来说,可以用行业集中度(ConcentrationRatio)和赫芬达尔-赫希曼(Herfindahl-HirschmanIndex)指数表示。在本文中,我们用Si代表基金规模占比。①行业集中度反映前几位创业投资公司的集中度,通常使用规模处于前几位企业的资产、生产、销售的累计值占整个市场该类指标总量的比重表示。例如,计算前4位厂商的集中度系数CRn(n=4):令S1≥S2≥S3≥S4,则CR4=∑Sii=1,2,3,4取值4/N≤CR4≤1②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是反映市场内创业投资公司规模分布的指标,IHH指数在0与1之间,其越接近于0,市场竞争度越大;其越接近1,表明公司规模分布的不均匀度越高,表明市场垄断性越强。IHH=∑(Si)2取值0≤IHH≤10000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中国创业投资机构的资金管理规模仍然偏低,根据《中国创业投资发展报告2003》的统计数据,平均每个机构管理的资金规模是2亿元人民币。下图反映出资金管理规模在2亿元以下的创业投资机构所占比例相对更多,约占3/4,而资金管理规模在2亿元以上的机构占比不及1/4,其中,外资创业投资机构的资金管理规模要明显大于内资,均在5亿元以上。图2中国创业投资机构资金管理规模的基本分布中国创业投资机构资金管理规模的基本分布0204060805000万元以下5000万~1亿1亿~2亿2亿~5亿5亿元以上资料来源:中国科技促进中心创业投资研究所,《中国创业投资发展报告2003》。下表给出资金管理规模最大的10家国内创业投资机构的排名,管理规模较大的主要是政府独资或政府参股设立的创业投资机构。表1资金管理规模排名前十位的国内创业投资机构公司名称成立时间(年)注册资本(亿元)管理资本(亿元)深圳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9991616上海创业投资公司1999414.5山东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20001212上海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9990.19.5上海科技投资公司19925.59.2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99858广东粤科风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088江苏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19931.87.2天津环渤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00.27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20026.36.3资料来源:中国科技促进中心创业投资研究所,《中国创业投资发展报告2003》。根据《中国创业投资发展报告2003》数据计算,从全国角度看,当n=8时,按注册资本额计算的CR8值为10.1%,按投资量计算的CR8值为38%。当n=4时,按注册资本额计算的CR4值为7.3%,按投资量计算的CR4值为29.1%。因此,根据贝恩的市场结构分类指标1,在本土创业投资公司中,前四家与前八家公司注册资本额的集中度很低,属于“竞争型”。只是在前四家与前八家投资量上具有较高的市场集中度,但低于50%的水平2,行业报酬率与市场集中度并未形成正相关性,说明现阶段我国创业投资业未获得较高的报酬水平,尚未形成垄断竞争的市场格局。从北京、上海、广东和山东等经济发达地区看,按注册资本额计算的CR8指数分别是32%、48%、60%、66%;按投资量计算的CR8分别是81%、80%、90%、90%(付强,2003),市场达到了高的垄断程度,应当具有较高的投资报酬率,但据调查,注册资本额和投资量最大的一家本土创业投资公司在2001年的平均投资报酬率仅为17.4%,高的垄断竞争格局并未形成高的垄断利润。根据《中国创业投资发展报告2003》数据计算,注册资本额计算的IHH值约为0.006;投资量计算的H值约为0.031,不仅极为接近0,而且还远低于其它行业的水平,说明市场内创业投资公司的规模分布不均匀度较低,公司之间的规模差异较小,市场竞争度较大。由上述分析可见,从市场总体而言,我国创业投资市场的集中度仍较低,创业投资公司规模分布差异小,投资报酬率较低,市场存在较强的竞争性,市场总体尚未形成垄断竞争的格局。从局部市场来看,尽管在北京、上海、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基本形成较高的垄断竞争市场结构,但投资报酬率并未与此市场结构呈现较强的正相关性。(二)进入与退出壁垒创业投资业的市场集中度水平是基于进入与退出壁垒以及产品差异化水平而形成的。从而,创业投资业进入与退出壁垒的比较研究将帮助我们产生更深入的认识。创业资本构成创业投资的资本来源或构成基本上有以下几方面:(1)富有个人(2)大型企业(3)保险公司(4)养老金(5)银行等金融机构(6)基金会或捐赠基金(7)政府部门(8)其他投资者。一般来说,各种资金来源所占的比例,依创业投资制度自身发展演进阶段、该国经济体制和创业投资发展程度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1Bain,J.S.(1959),IndustrialOrganization,UniversityofCaliforniaPress.2根据登姆塞茨的实证研究结论:当市场集中度超过50%,行业的报酬率与市场集中度成正相关关系。的组合特征。由于不同的资本对于收益的预期和风险的承受能力不同,因此,不同发展阶段和国家的创业资本表现出不同的行为特征。一般来说,在创业投资制度形成的早期阶段,资金主要来自富有个人和大型企业的创业资本。随着创业投资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资金来源才逐步趋于多元化,除了政府部门资金的介入,以克服私人资本可能造成的市场失灵外,养老金、保险公司、投资银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日益成为创业资本的主要来源。在我国,一方面由于富裕阶层缺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