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YQR西安银桥乳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YQR0133S—2018益生菌中老年配方羊乳(奶)粉2018-02-13发布2018-03-13实施西安银桥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布Q/YQR0133S—2018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西安银桥乳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同时适用于西安银桥贝多营养食品有限公司(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61号)。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秀丽、赵娟娟、刘宝杏、朱云飞。本标准批准人:刘华国本标准为首次发布。Q/YQR0133S—20181益生菌中老年配方羊乳(奶)粉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益生菌中老年配方羊乳(奶)粉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生羊乳/全脂羊乳粉为主要原料,加入脱盐乳清粉、麦芽糊精、脱脂乳粉、乳清蛋白粉、菊粉、动物双岐杆菌、复配维生素(醋酸视黄脂、胆钙化醇、dl-α-醋酸生育酚、盐酸吡哆醇、L-抗坏血酸钠)、复配矿物质(碳酸钙、硫酸亚铁、硫酸锌)。经配料、均质、杀菌、浓缩、喷雾干燥、干混包装制成的乳固体含量不低于70%的益生菌中老年配方羊乳(奶)粉。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789.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乳与乳制品检验GB478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双歧杆菌检验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500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脂肪的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锌的测定GB5009.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锡的测定GB5009.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族的测定GB5009.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亚硝酸盐和硝酸盐的测定GB5009.8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维生素A、D、E的测定GB5009.9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铁的测定GB5009.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钙的测定GB5009.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钠的测定GB5009.1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铬的测定Q/YQR0133S—20182GB5009.1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维生素B6的测定GB5009.25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菊粉的测定GB541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不溶性膳食纤维的测定GB5413.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C的测定GB5413.3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和乳制品杂质度的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T7705平板装潢印刷品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126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GB/T14251镀锡薄钢板圆型罐头容器技术条件GB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93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GB19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膜复合膜、袋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测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生羊乳:应符合GB19301的规定。3.1.2全脂羊乳粉:应符合GB19644的规定。3.1.3脱盐乳清粉:应符合GB11674的规定。3.1.4麦芽糊精:应符合GB/T20884的规定。3.1.5脱脂乳粉:应符合GB19644的规定。3.1.6乳清蛋白粉:应符合GB11674的规定。3.1.7复配维生素: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3.1.8复配矿物质: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3.1.9复配碳酸钙: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3.1.10复配维生素C:应符合附录D的规定。3.1.11铁罐:应符合GB/T14251的规定及附录E的规定。3.1.12动物双岐杆菌:应符合卫生部【2011】25号公告的规定及附录F的规定。Q/YQR0133S—201833.1.13菊粉:应符合卫生部【2009】5号公告及附录G的规定3.1.14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项目要求色泽呈均匀一致的淡黄色。滋味、气味乳香味纯正,无异味。组织状态干燥粉末,无结块。冲调性润湿下沉快,冲调后无团块,杯底无沉淀。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项目指标能量,kJ/100g≤2218水分,g/100g≤3.5灰分,g/100g≤6.5蛋白质,g/100g≥16.5脂肪,g/100g≤18.0碳水化合物,g/100g≥45.0膳食纤维(以菊粉计),g/100g≥3.0钠,mg/100g≤384维生素A,µgRE/100g360~810维生素D,µg/100g6.4~14.4维生素E,mga-TE/100g≥8.00维生素C,mg/100g≥36.0维生素B6,mg/100g≥0.76钙,mg/100g≥600铁,mg/100g≥5.2锌,mg/100g≥2.56杂质度,mg/kg≤163.4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Q/YQR0133S—20184表3项目指标ncmM菌落总数,CFU/g5250000100000大肠菌群,CFU/g5110100金黄色葡萄球菌500/25g—沙门氏菌500/25g—3.5双歧杆菌数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项目指标双歧杆菌数,CFU/g≥1.0×1063.6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5项目指标铅(以Pb计),mg/kg≤0.5总砷(以As计),mg/kg≤0.5铬(以Cr计)mg/kg≤2.0亚硝酸盐(以NaNO2计),mg/kg≤2.0锡a(以Sn计),mg/kg≤250a仅限于采用镀锡马口铁听直接灌装的产品。3.7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表6的规定。表6项目指标黄曲霉毒素M1(以生乳折算计),µg/kg≤0.53.8净含量允差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9原料、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3.9.1原料、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Q/YQR0133S—201853.9.2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和GB14880的规定。3.9.3不得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以外的任何物质。3.10生产加工过程应符合GB12693的规定。4检验方法4.1感官4.1.1滋味、气味:先闻气味,然后用温水开漱口,品尝样品的口味。4.1.2取30克放入盛有250毫升50℃~55℃水的500毫升烧杯中,用玻璃棒搅拌均匀后,使奶溶液温度不低于45℃,3分钟以内观察样品溶解状况。4.2理化指标4.2.1能量按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测定值,分别乘以热量系数17、37、17,所得之和为千焦(kJ)值。4.2.2水分按GB5009.3规定的方法进行。4.2.3灰分按GB5009.4规定的方法进行。4.2.4蛋白质按GB5009.5规定的方法进行。4.2.5脂肪按GB5009.6规定的方法进行。4.2.6碳水化合物计算法:100-(蛋白质含量g/100g+脂肪含量g/100g+水分含量g/100g+灰分含量g/100g+膳食纤维含量),膳食纤维以不溶性膳食纤维及菊粉之和计。4.2.7不溶性膳食纤维按GB5413.6规定的方法进行。4.2.8菊粉按GB5009.255规定的方法进行。4.2.9维生素A、D、E按GB5009.82规定的方法进行。Q/YQR0133S—201864.2.10维生素B6按GB5009.154规定的方法进行。4.2.11钠按GB5009.91规定的方法进行。4.2.12钙按GB5009.92规定的方法进行。4.2.13铁按GB5009.90规定的方法进行。4.2.14锌按5009.14规定的方法进行。4.2.15维生素C按5413.18规定的方法进行。4.2.16杂质度按GB5413.30规定的方法进行。4.3微生物限量4.3.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和沙门氏菌按GB4789.1GB4789.18GB4789.2GB4789.3GB4789.4和GB4789.10规定的方法进行。4.4双歧杆菌按GB4789.34规定的方法进行。4.5真菌毒素限量4.5.1黄曲霉毒素M1按GB5009.24规定的方法进行。4.6污染物限量值4.6.1铅按GB5009.12规定的方法进行。4.6.2总砷按GB5009.11规定的方法进行。4.6.3铬Q/YQR0133S—20187按GB5009.123规定的方法进行。4.6.4锡按5009.16规定的方法进行。4.6.5亚硝酸盐按GB5009.33规定的方法进行。4.7净含量允差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方法检验。4.8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日期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4.9取样4.9.1从成品库同批产品的不同部位随机抽取样品。抽样数量按总量的千分之一。包括每天包装后的第一个成品及其他抽样成品。但不少于10个销售包装。4.10出厂检验4.10.1每批产品出厂前均应按照标准所列3.2~3.7项目进行检验。4.11型式检验4.11.1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要求,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新产品正式投产时;b)停产半年以上(含半年)恢复生产时;c)当原料、设备、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4.12判定规则a)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判该批产品合格。b)检验项目有一项或一项以上(微生物指标除外)不符合要求时,在该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符合项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复检结果仍有不合格项,判该批产品不合格。c)微生物指标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5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5.1标签标志Q/YQR0133S—20188产品标签应符合GB7718和GB28050及卫生部公告的相关要求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5.2包装包装外部应保持清洁,塑封严密、无渗漏现象。盒装包材应符合GB/T7705的规定,罐装包材应符合GB/T14251的规定,袋装包材为塑料袋或铝箔袋,应符合GB/T10004或GB/T28118的规定,包装箱为瓦楞纸箱应符合GB/T6543的规定。5.3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装卸时应轻搬、轻放,严禁抛掷。运输中应防止挤压、碰撞、日晒、雨淋。5.4贮存5.4.1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5.4.2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严禁露天堆放、暴晒、雨淋或靠近热源,与地面距离10cm以上,与墙壁距离20cm以上。在满足上述条件下,袋装、盒装产品为18个月,听装产品保质期为24个月。Q/YQR0133S—20189附录A(规范性附录)复配维生素的质量要求A.1感官要求应符合表A.1规定。表A.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呈淡黄色或白色,无肉眼可见的明显其他颜色组织状态松散无结块,,没有肉眼可见的明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