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备案号: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XHDJQ/XHDJ0109S-2019代替Q/XHDJ0109S-2015牛初乳乳清蛋白压片糖果2019-01-10发布2019-01-28实施广东新海得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同格保健食品厂发布备案号:44010202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2月18日Q/XHDJ0109S-2019I前言本标准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制。本标准代替Q/XHDJ0109S-2015《牛初乳乳清蛋白压片糖果》。本标准与Q/XHDJ0109S-2015《牛初乳乳清蛋白压片糖果》相比,主要变化如下:——规范性引用文件根据最新版更新;——修改了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本标准由广东新海得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同格保健食品厂提出和归口。本标准由广东新海得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同格保健食品厂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奔财。本标准于2015年11月首次发布,于2019年01月第一次修订。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XHDJ0109S-2015。Q/XHDJ0109S-20191牛初乳乳清蛋白压片糖果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牛初乳乳清蛋白压片糖果的产品分类及定义、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本标准3中所定义的各类牛初乳乳清蛋白压片糖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886.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硬脂酸镁GB1886.18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GB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1167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GB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73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糖果GB174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糖果巧克力生产卫生规范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T29602固体饮料GB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GB/T31123固体食品包装用纸板RHB602牛初乳粉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卫办监督函〔2012〕335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牛初乳产品适用标准问题的复函》Q/XHDJ0109S-20192《关于批准中长链脂肪酸食用油和小麦低聚肽作为新资源食品等的公告(卫生部2012年第16号)》3产品分类及定义根据产品的原辅料不同,分为以下几类:3.1牛初乳乳清蛋白压片糖果(添加食品用香精)以牛初乳粉、乳清蛋白粉、山梨糖醇、柠檬酸、抗性糊精、硬脂酸镁、食品用香精为原料,经混合、压片、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牛初乳乳清蛋白压片糖果。3.2牛初乳乳清蛋白压片糖果(添加水果粉)以牛初乳粉、乳清蛋白粉、山梨糖醇、柠檬酸、抗性糊精、硬脂酸镁、水果粉为原料,经混合、压片、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牛初乳乳清蛋白压片糖果。3.3牛初乳乳清蛋白压片糖果(添加水果粉、食品用香精)以牛初乳粉、乳清蛋白粉、山梨糖醇、柠檬酸、抗性糊精、硬脂酸镁、水果粉、食品用香精为原料,经混合、压片、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牛初乳乳清蛋白压片糖果。4技术要求4.1原辅料要求4.1.1牛初乳粉应符合RHB602和卫办监督函〔2012〕335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牛初乳产品适用标准问题的复函》的要求。4.1.2乳清蛋白粉应符合GB11674的要求。4.1.3山梨糖醇应符合GB1886.187的要求。4.1.4柠檬酸应符合GB1886.235的要求。4.1.5食品用香精应符合GB30616的要求。4.1.6水果粉应符合GB/T29602的要求。4.1.7抗性糊精应符合《关于批准中长链脂肪酸食用油和小麦低聚肽作为新资源食品等的公告(卫生部2012年第16号)》的要求。4.1.8硬脂酸镁应符合GB1886.91的要求。4.1.9以上原辅料还应符合GB2761、GB2762、GB2763、GB2763.1的要求。4.1.10所有原辅料还应符合相应食品卫生标准要求和相关规定。4.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外观、色泽符合本产品的外观特性,具有正常产品的色泽滋味、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嗅,无异味状态符合本产品的特性,无霉变,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4.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干燥失重,g/100g≤11.0蛋白质,g/100g≥5铅(以Pb计),mg/kg≤0.44.4微生物限量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要求。Q/XHDJ0109S-20193表3微生物限量项目指标采样方案a及限量ncmM菌落总数,CFU/g52104105大肠菌群,CFU/g5210102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1执行。4.5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的要求4.5.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要求。4.5.2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14880的要求。4.6净含量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7403和GB14881的规定。6试验方法6.1感官要求按GB17399的规定执行。6.2理化指标6.2.1干燥失重按GB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6.2.2蛋白质按GB5009.5规定的方法测定。6.2.3铅按GB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6.3微生物限量6.3.1菌落总数按GB4789.2规定的方法测定。6.3.2大肠菌群按GB4789.3规定的方法测定。6.4净含量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7检验规则7.1原辅料入库检验原辅料应经企业质检部门按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7.2组批同一原料、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7.3抽样方法及数量样品应从仓库成品库中随机抽样,每批抽样数独立包装应不少于10个(不含净含量抽样),检样一式二份,供检验和复检备用。其中净含量抽样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7.4出厂检验7.4.1产品出厂前对产品进行检验,出厂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产品方可出厂。7.4.2净含量、感官要求、干燥失重、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为出厂检验项目。Q/XHDJ0109S-201947.5型式检验7.5.1型式检验至少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b)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原料产地或供货商发生变化时;e)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f)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7.5.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中4.2、4.3、4.4、4.5、4.6要求的全部项目及标签。7.6判定规则7.6.1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7.6.2如果检验结果微生物限量不符合时,则整批产品不合格,且不得复检;7.6.3其余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按7.3抽样方案加倍取样复检,复检结果符合要求时,作合格评论。复检后如仍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整批产品不合格。8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8.1标志、标签8.1.1包装箱的图形标志符合GB/T191的要求。8.1.2标签应符合GB7718和GB28050的要求。8.2包装产品所用的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食品级包装材料国家标准的要求,铝箔膜、袋应符合GB/T28118的要求,复合袋应符合GB9683的要求,塑料瓶应符合GB4806.7的要求,纸盒用纸板应符合GB/T31123的要求,外包装用纸箱应符合GB/T6543的要求。8.3运输8.3.1运输工具应保持干燥、清洁、平整、无异味;应防止污染。不能影响包装及质量。8.3.2运输时要防止受热、受潮。8.3.3运输时应轻装轻卸,平面堆放,防止倾倒、重压,防止包装破碎和产品变形。若有破损时,应及时加封。8.3.4运输过程中严禁重压,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有腐蚀性的物品混运。8.3.5在周转堆放时,应防止日晒雨淋,不得在露天长期堆放,或直接放在地上,以免受潮。8.4贮存产品应存放于通风阴凉、干燥、清洁、无异味的库房中,避免阳光直射。应有防火、防虫、防鼠设施,并应防止农药和其他化学物品污染成品,产品不得与有毒、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恶臭的物品同库储存,贮存时货物离地面≥10cm,离墙面≥10cm。产品在包装完整无破损的状态下,常温下保质期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