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KSW 0076 S-2019 鳄鱼鹿肉人参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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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ICS备案号: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SKSWQ/SKSW0076S-2019鳄鱼鹿肉人参酒2019-01-01发布2019-01-27实施广州善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备案号:44010222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2月21日Q/SKSW0076S-2019I前言本标准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制。本标准由广州善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和归口。本标准由广州善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华东。本标准于2019年01月01日首次发布,于2019年01月27日开始实施。Q/SKSW0076S-20191鳄鱼鹿肉人参酒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鳄鱼鹿肉人参酒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白酒作为酒基,添加鳄鱼肉、鹿肉、枸杞子、人参(人工种植)为原料,经清洗、称量、浸泡、灌装、包装等工艺制成的鳄鱼鹿肉人参酒。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T3532日用瓷器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氰化物的测定GB5009.2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GB5009.26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甲醇的测定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895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GB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7762耐热玻璃器具的安全与卫生要求GB18394畜禽肉水分限量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2015年版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白酒应符合GB2757的要求。3.1.2鳄鱼应为符合国家法规规定人工养殖的鲜活、无病品鳄鱼品种;宰杀后鳄鱼肉颜色淡红色,有光泽,肉质弹性好,不粘手,纤维细软,脂肪颜色洁白或乳白,组织紧密。并符合GB2707的要求。3.1.3鹿肉应为符合国家法规规定人工养殖的鲜活、无病品鹿品种,鹿肉紧实有弹性,并符合GB2707、GB18394的要求。3.1.4枸杞子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2015年版的要求Q/SKSW0076S-201923.1.5人参(人工种植)应符合《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的要求。3.1.6以上原辅料还应符合GB2761、GB2762和GB2763的要求。3.1.7所有原辅料还应符合相应食品卫生标准要求和相关规定。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具有本品相应的色泽性状具有本品相应的性状滋味及气味具有本品相应的滋味及气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酒精度a,%vol≥20.0甲醇b,g/L≤0.6氰化物b(以HCN计),mg/L≤7.0铅(以Pb计),mg/kg≤0.2a酒精度标签标示值与实测值之差不得超过±1%vol。b按100%酒精度折算。3.4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的要求3.4.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要求。3.4.2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14880的要求。3.5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8951和GB14881的规定。5试验方法5.1感官要求5.1.1色泽和性状、杂质取洁净无色透明试管一支,将样品摇均匀注入,检查性状和色泽,看是否有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需符合表1的要求。5.1.2滋味及气味取干净玻璃杯一只,将瓶装样品用力摇均匀,然后注入杯中,先嗅其气味是否正常,后再口尝其滋味,需符合表1的要求。5.2理化指标5.2.1酒精度按GB5009.225规定的方法测定。5.2.2甲醇按GB5009.266规定的方法测定。5.2.3氰化物按GB5009.36规定的方法测定。Q/SKSW0076S-201935.2.4铅按GB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5.3净含量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6检验规则6.1原辅料入库检验原辅料入库前应由企业质检部门按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组批由同一班次、同一批原料、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6.3抽样方法及数量在成品仓库内随机抽样。每批抽样数独立包装应不少于10瓶(不含净含量抽样),检样一式二份,供检验和复检备用,净含量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抽样。6.4出厂检验6.4.1产品出厂前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的要求的产品方可出厂。6.4.2净含量、感官要求、酒精度、甲醇为每批必检项目。6.5型式检验6.5.1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中3.2、3.3、3.4、3.5要求的项目及标签。6.5.2型式检验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b)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原料产地或供货商发生变化时;e)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f)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6判定规则6.6.1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6.6.2如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按6.3抽样方案加倍取样复检,复检结果符合要求时,作合格评论。复检后如仍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整批产品不合格。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7.1标志、标签7.1.1图形标志按GB/T191的规定执行。7.1.2标签按GB7718、GB2757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7.2包装7.2.1产品所用的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食品级包材国家标准的要求。其中玻璃瓶应符合GB17762的要求,瓷瓶应符合GB/T3532的要求,塑料瓶应符合GB4806.7的要求。包装容器应整齐、清洁、封装严密,无漏酒现象。7.2.2外包装必须使用合格的包装箱,瓦楞纸箱应符合GB/T6543的要求。7.3运输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干燥、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物品混运。运输过程应有篷布遮盖,避免日晒、雨淋,避免强烈震荡。产品装卸时应小心轻放。Q/SKSW0076S-201947.4贮存在贮存过程中,应保持厂地清洁、干燥、通风良好,严防日光直射,不得与潮湿地面直接接触,不能接触产靠近有腐蚀性或易于发霉、发潮的物品,严禁与有毒物品堆放在一起,纸箱(外包装箱)不能超过7层,周围及环境不得有其他污染,贮存时货物离地面≥10cm,离墙面≥10cm。严禁火种、火源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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