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MWX 0012 S-2019 烧烤调味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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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MWXQ/MWX0012S-2019代替Q/MWX0012S-2016烧烤调味汁2019-06-28发布2019-07-01实施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发布备案号:44200210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6月25日Q/MWX0012S-2019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写。本标准自实施日起代替Q/MWX0012S-2016《烧烤调味汁》本标准与Q/MWX0012S-2016相比有以下内容的修改:——修改了范围;——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修改了铅、金黄色葡萄球菌指标;——删除可溶性无盐固形物指标;——删除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指标;——修改食盐指标。本标准由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同时适用于广东厨邦食品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厨邦大道1号)。本标准由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修订单位: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明泉、贾爱娟、区晓鸣、吴广泉、李梦颖、游子君。本标准于2011年7月1日首次发布,2013年7月1日第一次修订,2016年7月1日第二次修订,2019年6月28日第三次修订。Q/MWX0012S-20191烧烤调味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烧烤调味汁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水、果葡糖浆、蜂蜜、酿造酱油、白砂糖、酿造食醋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辣椒、香辛料、麦芽糖、谷氨酸钠、5’-呈味核苷酸二钠、5’-肌苷酸二钠、5’-鸟苷酸二钠、焦糖色(普通法)、焦糖色(亚硫酸铵法)、焦糖色(加氨生产)、苯甲酸钠、山梨酸钾、三氯蔗糖,按一定比例经原材料预处理、称量、溶解、调配、煮制、过滤、灭菌、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而成的液体复合调味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317白砂糖GB188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GB1886.6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糖色GB1886.9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5’-肌苷酸二钠GB1886.17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5’-鸟苷酸二钠GB1886.17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GB1886.1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苯甲酸钠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检验学总则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制品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500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5009.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T5009.39酱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Q/MWX0012S-20192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8967谷氨酸钠(味精)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GB/T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18186酿造酱油GB/T18187酿造食醋GB/T20882果葡糖浆GB/T20883麦芽糖GB2225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三氯蔗糖(蔗糖素)的测定GB255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三氯蔗糖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30382辣椒(整的或粉状)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年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辅材料3.1.1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3.1.2果葡糖浆应符合GB/T20882的规定。3.1.3蜂蜜应符合GB14963的规定。3.1.4酿造酱油应符合GB/T18186的规定。3.1.5白砂糖应符合GB/T317的规定。3.1.6酿造食醋应符合GB/T18187的规定。3.1.7辣椒应符合GB/T30382的规定。3.1.8香辛料应符合GB/T15691的规定。3.1.9麦芽糖应符合GB/T20883的规定。3.1.10谷氨酸钠应符合GB/T8967的规定。3.1.115’-呈味核苷酸二钠应符合GB1886.171的规定。3.1.125’-肌苷酸二钠应符合GB1886.97的规定。3.1.135’-鸟苷酸二钠应符合GB1886.170的规定。3.1.14焦糖色(普通法)、焦糖色(亚硫酸铵法)、焦糖色(加氨生产)应符合GB1886.64的规定。3.1.15苯甲酸钠应符合GB1886.184的规定。3.1.16山梨酸钾应符合GB1886.39的规定。Q/MWX0012S-201933.1.17三氯蔗糖应符合GB25531的规定。3.1.18所使用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及相应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标准。3.1.19以上原辅材料要求还应符合GB2761、GB2762、GB2763、GB2763.1的要求。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深红褐色或棕红褐色。气味及滋味味甜,微辣,具有蜂蜜及香辛料香气和滋味,无异味。组织形态均匀的稍具粘稠液体。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净含量偏差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3.4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食盐(以NaCl计),g/100mL≤8.0总酸(以乳酸计),g/100mL≤2.5总糖(以还原糖计),g/100mL≥15总砷(以As计),mg/kg≤0.5铅(以Pb计),mg/kg≤0.9黄曲霉毒素B1,µg/kg≤5.03.5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致病菌指标项目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均以/25g表示)ncmM沙门氏菌500—金黄色葡萄球菌52100CFU/g10000CFU/g注1: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1执行;注2: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Q/MWX0012S-201943.6食品添加剂限量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限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5检验方法5.1感官要求吸取10mL样品置于白色瓷碟中,轻轻旋转摇动碟子,观察样品的色泽、气味和体态是否正常,最后用吸管吸取两滴样品放入口内,用舌涂满口,鉴别其滋味。5.2净含量偏差的测定按JJF1070的规定测定。5.3食用盐的测定按GB/T5009.39中的方法进行。5.4总糖的测定按GB5009.8中的规定测定经水解后的还原糖含量。5.5总酸的测定按GB/T5009.39中的方法进行。5.6总砷的测定按GB5009.11中的方法进行。5.7铅的测定按GB5009.12中的方法进行。5.8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按GB5009.22中的方法进行。5.9致病菌(沙门氏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测定分别按GB4789.4、GB4789.10第二法中的方法进行。5.10食品添加剂的测定5.10.1三氯蔗糖的测定按GB22255中的方法进行。5.10.2苯甲酸钾、山梨酸钠的测定按GB5009.28中的方法进行。6检验规则6.1原材料入库检验原辅材料入库时,应按照其相应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组批同一天生产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Q/MWX0012S-201956.3出厂检验6.3.1每批产品应由本公司质检部门,按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准出厂。6.3.2检验项目:感官要求、净含量、食盐、总酸。6.4型式检验6.4.1正常生产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前;b)原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更换主要设备,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d)停产三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的结果有较大差异时;f)食品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6.4.2检验项目检验项目按本标准规定的第3.2条-3.6条核查。6.5抽样方法净含量按JJF1070进行抽检,其它项目从每批产品的不同部位随机抽取样品,分别做相关检验。6.6判定规则6.6.1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6.6.2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6.6.3检验结果中,除微生物指标外,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的,允许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则判该批产品合格;复检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保质期7.1标签、标志7.1.1产品标签应符合GB7718、GB28050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标明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产品标准代号、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7.1.2包装储运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7.2包装7.2.1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7.2.2玻璃容器应采用无污染的玻璃制作,并符合GB4806.5的规定。7.2.3塑料容器材料应采用国家允许使用的材料,并符合GB4806.7的规定。7.3运输7.3.1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干燥,运输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混装、混运,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挤压碰撞,不得曝晒、雨淋。7.4贮存7.4.1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中,堆放要离地离墙10cm以上,防晒、防雨淋,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贮。Q/MWX0012S-201967.5保质期产品符合上述运输条件和贮存条件下,应因包装规格、包装材质的不同,保质期为6个月至24个月,具体以标签标注为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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