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LNQ/LN0003S-2019双黄白莲蓉月饼Ⅱ2019-04-01发布2019-04-10实施广州岭南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备案号:44010427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4月17日ⅠQ/LN0003S-2019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写。本标准由广州岭南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广州岭南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峰、梁钰琨。本标准于2019年04月01日首次发布。Q/LN0003S-20191双黄白莲蓉月饼Ⅱ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双黄白莲蓉月饼Ⅱ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白砂糖、莲子、咸鸭蛋黄、植物油、水、海藻糖、小麦粉、鸡蛋、麦芽糖醇、脱氢乙酸钠、碳酸钠、柠檬酸、复配酸度调节剂(碳酸钠、碳酸钾)为原料,经调配、成型、烘烤、冷却、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月饼。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317白砂糖GB/T1355小麦粉GB188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钠GB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GB27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274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500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脂肪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0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面包、糕点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0455包装用硅胶干燥剂Q/LN0003S-20192GB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T23529海藻糖GB/T23780糕点质量检验方法GB2554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GB2668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3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GB/T30642食品抽样检验通用导则BB/T0049包装用矿物质干燥剂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咸鸭蛋黄、鸡蛋:应符合GB2749的要求。3.1.2白砂糖:应符合GB/T317和GB13104的要求。3.1.3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要求。3.1.4小麦粉:应符合GB/T1355、GB2715的要求。3.1.5海藻糖:应符合GB/T23529的要求。3.1.6麦芽糖醇:应符合GB28307的要求。3.1.7植物油:应符合GB2716的要求。3.1.8碳酸钠:应符合GB1886.1的要求。3.1.9脱氢乙酸钠:应符合GB25547的要求。3.1.10柠檬酸:应符合GB1886.235的要求。3.1.11复配酸度调节剂:应符合GB26687的要求。3.1.12莲子:应符合GB19300的要求。3.1.13以上原辅料应符合GB2761、GB2762、GB2763、GB2763.1的要求。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呈产品应有的色泽。滋味、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及气味,无异味,无异嗅。组织形态具有产品应有的组织形态,无霉变、无生虫。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Q/LN0003S-20193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干燥失重,%≤23总糖,g/100g≤50馅料含量,%≥65脂肪,%≤30铅(以Pb计),mg/kg≤0.4酸价(以脂肪计)(KOH),mg/g≤5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253.4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微生物指标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ncmM菌落总数,CFU/g52104105大肠菌群,CFU/g5210102霉菌,CFU/g≤150沙门氏菌500——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11001000注1: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1执行。注2: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5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5试验方法5.1感官要求按GB7099规定的方法测定。5.2理化指标5.2.1铅按GB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5.2.2酸价按GB5009.229规定的方法测定。5.2.3过氧化值Q/LN0003S-20194按GB5009.227规定的方法测定。5.2.4干燥失重、总糖、馅料含量按GB/T23780规定的方法测定。5.2.5脂肪按GB5009.6规定的方法测定。5.3微生物指标5.3.1菌落总数按GB4789.2规定的方法测定。5.3.2大肠菌群按GB4789.3平板计数法规定的方法测定。5.3.3沙门氏菌按GB4789.4规定的方法测定。5.3.4霉菌分别按GB4789.15规定的方法测定。5.3.5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4789.10第二法规定的方法测定。5.4净含量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6检验规则6.1原、辅料入库检验原、辅料入库前应由生产单位技术检验部门按原料质量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入库使用。6.2组批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品种、同规格的产品为一批。6.3抽样按GB/T30642的规定执行。6.4出厂检验6.4.1产品出厂前应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并出具质量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6.4.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净含量、感官要求、干燥失重、馅料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5型式检验6.5.1型式检验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前;b)正式投产后,更换原料供应商或产地,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更换生产设备时;d)产品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前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Q/LN0003S-20195f)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6.5.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第3章技术要求规定的全部项目。6.6判定规则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为合格品。检验项目(微生物指标除外)中如有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允许在原抽样样品中加倍抽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不得复检,判定为不合格品。7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7.1标签、标志标签应符合GB7718、GB28050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要求。7.2包装7.2.1产品的包装容器与材料应符合相关规定。产品包装格式为:190g/个。内包装材料采用塑料制品包装,应符合GB4806.7的要求;干燥剂应符合BB/T0049、GB10455的要求;外包装用纸箱应符合GB/T6543的规定。7.2.2内包装应包装严密,封口牢固;外包装应封装严密,捆扎牢固,坚实耐压。7.3运输7.3.1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7.3.2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混运,防止暴晒、淋雨。7.3.3装运时应轻拿、轻放、轻装、轻卸、防止重压。7.4贮存7.4.1应贮存在清洁卫生、凉爽、干燥、通风良好的仓库中,仓库内应有防尘、防蝇、防鼠等措施。7.4.2地面要有垫板,离墙离地应在10cm以上,堆放高度以提取方便为宜,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运。7.4.3应掌握先进先出的原则,分批次、分品种贮存,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不得入库。7.5保质期符合上述的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不超过18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