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Z 0002 S-2019 甜酸调味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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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JZQ/JZ0002S—2019代替Q/JZ0002S-2016甜酸调味汁2019–01-15发布2019–03-01实施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锦珍食品厂发布备案号:44060083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3月26日Q/JZ0002S-2019I前言本标准依据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本标准实施之日,Q/JZ0002S-2016同时废止。本标准与Q/JZ0002S-2016相比主要差异如下:——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修改了原辅料的要求;——修改了铅的指标;——修改了微生物的指标;——修改了检验规则。本标准起草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锦珍食品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用发。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JZ0002S-2016。Q/JZ0002S-20191甜酸调味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甜酸调味汁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与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饮用水、食醋、香辛料、白砂糖、食用盐为主要原料,添加食品添加剂冰乙酸(又名冰醋酸)、焦糖色(加氨生产)、甜蜜素、山梨酸钾、苯甲酸钠、柠檬酸或柠檬酸钠、糖精钠、三氯蔗糖、纽甜,经调配、煮制(杀菌)、灌装而制成的甜酸调味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886.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冰乙酸(又名冰醋酸)GB1886.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糖精钠GB1886.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钠GB1886.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GB188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GB1886.6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糖色GB1886.1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苯甲酸钠GB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GB27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醋GB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制品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41食醋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Q/JZ0002S-20192GB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255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三氯蔗糖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9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N-[N-(3,3-二甲基丁基)]-L-α-天门冬氨-L-苯丙氨酸1-甲酯(纽甜)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饮用水应符合GB5749要求。3.1.2食醋应符合GB2719要求。3.1.3香辛料应符合GB/T15691要求。3.1.4白砂糖应符合GB13104要求。3.1.5食用盐应符合GB2721要求。3.1.6冰乙酸(又名冰醋酸)应符合GB1886.10要求。3.1.7焦糖色(加氨生产)应符合GB1886.64要求。3.1.8甜蜜素应符合GB1886.37要求。3.1.9山梨酸钾应符合GB1886.39要求。3.1.10苯甲酸钠应符合GB1886.184要求。3.1.11柠檬酸应符合GB1886.235要求。3.1.12柠檬酸钠应符合GB1886.25要求。3.1.13糖精钠应符合GB1886.18要求。3.1.14三氯蔗糖应符合GB25531要求。3.1.15纽甜应符合GB29944要求。3.1.16所有原料还应符合GB2761、GB2762和GB2763的要求。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要求。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浅棕红色,色泽均匀一致滋味、气味具有本品特有的浓郁香气,酸甜可口,无异味组织形态澄清透明液体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Q/JZ0002S-20193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总酸(以乙酸计),g/100mL0.1~2.5总糖(以蔗糖计),g/100mL≥1.25铅(以Pb计),mg/L≤0.9总砷(以As计),mg/L≤0.53.4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要求。表3致病菌限量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mL表示)ncmM沙门氏菌500——金黄色葡萄球菌52100CFU/mL10000CFU/mL注1: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注2:样品的采样及处理应符合GB4789.1的规定。3.5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要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3.6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要求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5试验方法5.1感官要求取适量样品置于洁净的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5.2理化指标5.2.1总酸:按GB/T5009.41规定的方法测定。5.2.2总糖:按GB/T5009.41规定的方法测定。5.2.3铅:按GB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5.2.4总砷:按GB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5.3微生物指标5.3.1沙门氏菌:按GB4789.4规定的方法测定。Q/JZ0002S-201945.3.2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4789.10第二法规定的方法测定。5.4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按JJF1070规定进行。6检验规则6.1原辅料入库检验所有原、辅料在入库之前都必须经质检部门检验或确认合格后,才能入库。6.2组批以同一班次、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6.3抽样净含量按JJF1070规定进行,其它项目检验应自包装完好的产品中随机抽取6个小包装件。6.4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应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总酸、净含量以及标签。6.5型式检验型式检验为第3章除“原辅料要求”外的所有的项目和标签。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原辅材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改变时;c)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d)停产超过三个月,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f)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6.6判定规则全部项目检验合格,则判定本次检验合格。如微生物指标、标签或净含量有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并不得复检。其他项目如有不合格,可自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不合格项目,若复检后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7标签与标志7.1标签销售包装应符合GB7718、GB28050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并标注下列内容:a)产品名称;b)产地;c)配料表;d)净含量;e)生产日期;Q/JZ0002S-20195f)保质期及贮存条件;g)产品标准号;h)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i)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j)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k)营养成分表。7.2标志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应符合GB/T6388规定。包装箱上应有下列标志:a)产品名称;b)数量;c)生产日期;d)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e)符合GB/T191规定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8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8.1包装产品包装采用符合GB4806.5要求的玻璃瓶或符合GB4806.7要求的塑料瓶包装。运输包装采用符合GB/T6543规定的瓦楞纸箱箱内应有与标明数量相符的食品和合格证。特殊包装由供需双方商定。包装材料应保持清洁,包装牢固,无破损,箱内应有与标明数量相符的食品和合格证。8.2运输运输车辆应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有毒、有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运输时应防止挤压、暴晒、雨淋。装卸时应小心轻放,严禁抛掷。8.3贮存8.3.1产品应存放于通风阴凉、干燥、清洁、无异味的库房中。应注意防潮、防霉、防鼠虫,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堆放。产品贮存必须有垫仓板,堆垛应离墙20cm,离地面10cm。8.3.2在符合上述贮运条件且包装完好的情况下,自生产日期起计产品保质期为十二个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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