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备案号: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JGSPQ/JGSP0002S-2019月饼皮2019-04-01发布2019-04-01实施广东璟果食品有限公司发布备案号:44060086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3月26日Q/JGSP0002S—2019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定编写。本标准由广东璟果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广东璟果食品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淑英。本标准于2019年4月1日首次发布。Q/JGSP0002S-20191月饼皮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月饼皮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与标签及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等谷物粉或植物粉、食用植物油、白砂糖(或不加白砂糖)为主要原料经搅拌制作而成的用于制作月饼的月饼皮面团。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317白砂糖GB/T1355小麦粉GB27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5009.22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GB5009.27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GB5009.1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铬的测定GB5009.2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酸度的测定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964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料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3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含1号修改单)Q/JGSP0002S-20192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辅材料要求3.1.1小麦粉应符合GB/T1355和GB2715的要求。3.1.2白砂糖应符合GB/T317和GB13104的要求。3.1.3食用植物油应符合GB2716的要求。3.1.4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3.1.5原辅料还应符合GB2761、GB2762、GB2763、GB2763.1的要求。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要求。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形态具有产品应有的形态,表面光滑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颜色,均匀一致气味及滋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无酸味、霉味及其它异味杂质正常视力无外来可见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g/100g≤60酸度,mL/100g≤10铅(以Pb计),mg/kg≤0.1总砷(以As计),mg/kg≤0.5镉(以Cd计),mg/kg≤0.1总汞(以Hg计),mg/kg≤0.02铬(以Cr计),mg/kg≤1.0Q/JGSP0002S-20193苯并[a]芘,μg/kg≤5.0黄曲霉毒素B1,μg/kg≤5.03.4食品添加剂3.4.1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4.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最大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要求。3.5净含量净含量及其允许短缺量应该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规定。5试验方法5.1感官要求将试样置于搪瓷盆或其他器皿内,用眼看、鼻闻等方法,鉴定试样的色泽、气味及杂质要求。5.2理化指标5.2.1水分按GB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5.2.2酸度按GB5009.239规定的方法测定。5.2.3铅按GB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5.2.4总砷按GB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5.2.5镉按GB5009.15规定的方法测定。5.2.6总汞按GB5009.17规定的方法测定。5.2.7铬按GB5009.123规定的方法测定。Q/JGSP0002S-201945.2.8苯并[a]芘按GB5009.27规定的方法测定。5.2.9黄曲霉毒素B1按GB5009.22规定的方法测定。5.3净含量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6检验规则6.1原辅材料入库检验原料入库前应由生产单位技术检验部门按原料质量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组批以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班次、同一规格、同一原料、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6.3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应由本厂质检部门,按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应附有合格证方准出厂。6.3.1抽样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检验抽样方法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规定进行,其它项目检验应自包装完好的产品中按千分之一随机抽取,但不少于500g。6.3.2检验项目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酸度。6.3.3判定规则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定为合格。检验结果中如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得复检,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如其它项目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仍有1项指标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4型式检验6.4.1正常生产时每12个月应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b)改变原料供应商、产地,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更换生产设备时;e)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6.4.2抽样Q/JGSP0002S-20195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检验抽样方法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规定进行,其它项目检验应自包装完好的产品中按千分之一随机抽取,但不少于500g。6.4.3检验项目本标准第3章的全部项目。6.4.4判定规则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定为合格。检验项目如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不合格,应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若复检项目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标志与标签7.1标志包装箱上应有下列标志:a)产品名称;b)数量;c)毛重和净重;d)制造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e)符合GB/T191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7.2标签标签应符合GB7718、GB28050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年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第二章规定。在销售包装上应标注下列内容:a)产品名称;b)产地;c)净含量;d)配料表;e)营养成分表;f)生产日期;g)保质期、贮存条件;h)产品标准号;i)制造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8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8.1包装8.1.1产品用塑料桶或塑料袋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GB4806.7要求,封口应严密。8.1.2外包装用符合GB/T6543要求的瓦楞纸箱,箱体应有足够强度。8.1.3特殊包装由供需双方商定。8.2运输产品装卸要小心轻放,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雨淋及挤压碰撞,运输工具要清洁、卫生,运输过程中不能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载。Q/JGSP0002S-201968.3贮存产品应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室内贮存,产品堆放须离地面和墙壁15cm以上,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或其它污染的物品混杂贮存。8.4保质期在符合上述贮运条件及包装完好的情况下,产品保质期为1个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