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备案号:Q/JDL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JDL0013S-2019沙拉汁文稿版次选择2019-03-20发布2019-03-30实施罗定市佳得利食品有限公司发布备案号:44530024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5月05日Q/JDL0013S-2019I前 言本标准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定编写。本标准由罗定市佳得利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耕志、刘启明、李均会。本标准于2019年3月20日首次发布。Q/JDL0013S-20191沙拉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沙拉汁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饮用水、食用植物油、白砂糖、酿造食醋、干酪(芝士)、食用盐、蜂蜜、蛋制品、香辛料、酵母抽提物、鸡肉粉调味料、酱油、芝麻、花生酱、香菇调味料、调味料酒、水产调味品、葡萄糖浆、果葡糖浆、番茄酱、浓缩果汁、果汁、味精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的食品添加剂呈味核苷酸二钠、L-丙氨酸、磷酸、柠檬酸、DL-苹果酸、黄原胶、瓜尔胶、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脱氢乙酸钠、焦糖色(普通法)、三氯蔗糖、β-胡萝卜素、辣椒红、甜菊糖苷、山梨酸钾、食品用香精,经混合、过滤、均质乳化(或不乳化)、热灌装(含冷灌装)、冷却(或不冷却)、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沙拉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317白砂糖GB1886.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磷酸GB1886.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辣椒红GB188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GB1886.4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黄原胶GB1886.6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糖色GB1886.1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乙二胺四乙酸二钠GB1886.17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GB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GB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27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油GB27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醋GB27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GB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4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Q/JDL0013S-20192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5009.1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GB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5009.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GB54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干酪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827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甜菊糖苷GB88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β-胡萝卜素GB/T8946塑料编织袋通用技术要求GB101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水产调味品GB/T11761芝麻GB/T12456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GB152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淀粉糖GB/T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173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GB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19778包装玻璃容器铅、镉、砷、锑溶出允许限量GB/T20882果葡糖浆GB/T20885葡萄糖浆GB/T23530酵母抽提物GB255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三氯蔗糖GB2554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L-丙氨酸GB255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DL-苹果酸GB2554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4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瓜尔胶GB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QB/T1733.4花生酱QB/T2142碳酸饮料玻璃瓶Q/JDL0013S-20193SB/T10415鸡粉调味料SB/T10416调味料酒SB/T10484菇精调味料NY/T956番茄酱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辅材料质量要求3.1.1饮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3.1.2食用植物油应符合GB2716的规定。3.1.3白砂糖应符合GB317、GB13104的规定。3.1.4酿造食醋应符合GB2719的规定。3.1.5干酪(芝士)应符合GB5420的规定。3.1.6食用盐应符合GB2721的规定。3.1.7蜂蜜应符合GB14963的规定。3.1.8蛋制品应符合GB2749的规定。3.1.9香辛料应符合GB/T15691的规定。3.1.10酵母抽提物应符合GB/T23530的规定。3.1.11鸡肉粉调味料应符合SB/T10415的规定。3.1.12酱油应符合GB2717的规定。3.1.13芝麻应符合GB/T11761、GB19300的规定。3.1.14花生酱应符合QB/T1733.4的规定。3.1.15香菇调味料应符合SB/T10484的规定。3.1.16调味料酒应符合SB/T10416的规定。3.1.17水产调味料应符合GB10133的规定。3.1.18葡萄糖浆应符合GB/T20885、GB15230的规定。3.1.19果葡糖浆应符合GB/T20882、GB15230的规定。3.1.20番茄酱应符合NY/T956的规定。3.1.21浓缩果汁、果汁应符合GB17325的规定。Q/JDL0013S-201943.1.22味精应符合GB2720的规定。3.1.23呈味核苷酸二钠应符合GB1886.171的规定。3.1.24L-丙氨酸应符合GB25543的规定。3.1.25磷酸应符合GB1886.15的规定。3.1.26柠檬酸应符合GB1886.235的规定。3.1.27DL-苹果酸应符合GB25544的规定。3.1.28黄原胶应符合GB1886.41的规定。3.1.29瓜尔胶应符合GB28403的规定。3.1.30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应符合GB1886.100的规定。3.1.31脱氢乙酸钠应符合GB25547的规定。3.1.32焦糖色(普通法)应符合GB1886.64的规定。3.1.33三氯蔗糖应符合GB25531的规定。3.1.34β-胡萝卜素应符合GB8821的规定。3.1.35辣椒红应符合GB1886.34的规定。3.1.36甜菊糖苷应符合GB8270的规定。3.1.37山梨酸钾应符合GB1886.39的规定。3.1.38食品用香精应符合GB30616的规定。3.1.39所有原辅料还应符合GB2761、GB2762、GB2763及GB2763.1等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呈淡黄色或淡褐色,色泽均匀滋味与气味具有该类产品应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性状呈均匀流体,无霉花,允许有细小颗粒物及允许有沉淀物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Q/JDL0013S-20195项目指标总酸(以乙酸计),(g/100g)≤5食盐(以NaCl计),(g/100g)≤25*酸价(以脂肪计)(KOH),(mg/g)≤3.0*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25铅(以Pb计),(mg/kg)≤0.9总砷(以As计),(mg/kg)≤0.5黄曲霉毒素B1,(μg/kg)≤5.0展青霉素,μg/L≤50*酸价、过氧化值仅适用于添加了食用油的产品;展青霉素仅适用于添加苹果汁或山楂汁的产品。3.4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和表4的要求。表3指示菌指标项目指标菌落总数,(CFU/g)≤30000表4致病菌指标致病菌指标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ncmM沙门氏菌500--金黄色葡萄球菌52100CFU/g10000CFU/g注1:样品采样和处理,按GB4789.1执行。注2: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5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要求3.5.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3.5.2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14880的规定。3.6净含量要求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5试验方法5.1感官要求Q/JDL0013S-20196将产品放入洁净的观察皿中,在自然光下用肉眼观察,检查其色泽、性状及杂质,用鼻嗅其气味,用口品尝其滋味。5.2理化指标5.2.1总酸按GB/T12456规定的方法测定。5.2.2食盐按GB5009.44规定的方法测定。5.2.3酸价按GB5009.229规定的方法测定。5.2.4过氧化值按GB5009.227规定的方法测定。5.2.5铅按GB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5.2.6总砷按GB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5.2.7黄曲霉毒素B1按GB5009.22规定的方法测定。5.2.8展青霉素按GB5009.185规定的方法测定。5.3微生物检验5.3.1菌落总数按GB4789.2规定的方法检验。5.3.2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4789.4、GB4789.10第二法规定的方法检验。5.4净含量要求按JJF1070中规定的方法测定。6检验规则6.1原辅材料入库检验Q/JDL0013S-20197原料入库前应由生产单位技术检验部门按原料质量标准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出厂检验6.2.1组批和抽样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生产日期、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每批抽样数独立包装应不少于5个(不含净含量抽样),样品量总数不少于2kg,检样一式二份,供检验和复检备用。6.2.2检验项目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总酸、食盐、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及标签。6.2.3判定规则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定为合格。检验结果中如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如其它项目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仍有1项指标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3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正常生产每季度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前;b)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c)原辅材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改变时;d)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的结果有较大差异时;f)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6.3.1组批和抽样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