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签订日期:年月日注意事项—、本合同文本供用人单位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二、用人单位应当与招用的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就劳动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三、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五、劳动合同应使用蓝、黑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确需涂改的,双方应在涂改处签字或盖章确认。六、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劳动者应本人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交劳动者的不得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甲方(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册地:经营地:联系电话:乙方(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劳动合同户籍地址:经常居住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甲乙双方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至年月日止。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至年月日止。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甲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工作任务完成。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乙方工作岗位是,岗位职责为。乙方的工作地点为。乙方应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保守甲方商业秘密,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三条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特点,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种工时制度:1.标准工时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依法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甲方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加点。2.依法实行以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甲方应采取适当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3.依法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应采取适当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第五条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四、劳动报酬第六条甲方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向乙方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于每月日前足额支付:1.月工资元。2.计件工资。计件单价为,甲方应合理制定劳动定额,保证乙方在提供正常劳动情况下,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3.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月基本工资元,绩效工资计发办法为。4.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第七条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计发标准为或元。第八条甲方应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乙方从甲方获得的工资依法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第九条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第十条甲方依法执行国家有关福利待遇的规定。第十一条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有关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六、职业培训和劳动保护第十二条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乙方应主动学习,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第十三条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减少职业危害。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依法告知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提供职业病防护措施,在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第十四条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并采取书面形式。第十六条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第十七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第十八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八、双方约定事项第十九条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甲方可以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第二十条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要求与乙方约定服务期的,应当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第二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九、劳动争议处理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协商、申请调解或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他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中记载的乙方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为劳动合同期内通知相关事项和送达书面文书的联系方式、送达地址。如发生变化,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第二十四条双方确认:均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合同内容,清楚各自的权利、义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附件1续订劳动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续订本合同。一、甲乙双方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续订合同期限: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止。二、双方就有关事项约定如下:1.;2.;3.。三、除以上约定事项外,其他事项仍按照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约定继续履行。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附件2变更劳动合同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自年月日起,对本合同作如下变更:1.;2.;3.。二、除以上约定事项外,其他事项仍按照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约定继续履行。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甲方(劳务派遣单位):乙方(劳动者):签订日期:年月日注意事项—、本合同文本供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出具依法取得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三、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四、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其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告知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五、劳动合同应使用蓝、黑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确需涂改的,双方应在涂改处签字或盖章确认。六、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应签字或盖章;被派遣劳动者应本人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劳动合同交由劳动者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不得代为保管。甲方(劳务派遣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劳务派遣许可证编号: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册地:经营地:联系电话:乙方(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户籍地址:经常居住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1.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至年月日止。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止。其中,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至多约定一次。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用工单位名称)工作,用工单位注册地,用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派遣期限为,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第三条乙方同意在用工单位岗位工作,属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岗位,岗位职责为。第四条乙方同意服从甲方和用工单位的管理,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按照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岗位执行下列第种工时制度:1.标准工时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2.依法实行以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3.依法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第六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关于工作时间的法律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与身心健康,确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经依法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并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第七条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四、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第八条经甲方与用工单位商定,甲方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向乙方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于每月日前足额支付:1.月工资元。2.计件工资。计件单价为。3.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月基本工资元,绩效工资计发办法为。4.约定的其他方式。第九条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计发标准为或元。第十条甲方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乙方从甲方获得的工资依法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第十一条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甲方应按照不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向乙方支付报酬。第十二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与用工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向乙方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第十三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合理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用工单位连续用工的,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五、社会保险第十四条甲乙双方依法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参加社会保险。甲方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告知乙方,并为乙方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提供帮助。第十五条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当会同用工单位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其享受工伤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甲方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乙方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乙方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请工伤认定申请。六、职业培训和劳动保护第十六条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必需的职业能力培训,在乙方劳务派遣期间,督促用工单位对乙方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乙方应主动学习,积极参加甲方和用工单位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第十七条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落实国家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并在乙方劳务派遣期间督促用工单位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第十八条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应当事先告知乙方。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依法告知乙方工作过程中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