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寨小学食堂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水平,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砀山县教育体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食堂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学校营养餐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必须以服务学生为宗旨,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开设学校营养餐食堂结算户,由学校财务室实行“统一管理,独立建账,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第三条营养餐食堂财务管理工作应认真总结和把握食堂财务管理工作规律,切实推行制度管理、绩效管理和问责管理,实现财务管理效益最大化。第二章食堂财务管理体制及岗位设置内控制度第四条制度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本制度制订符合本校食堂财务管理实际的财务制度。第五条财务管理体制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食堂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实行财务单独核算,单独设置食堂会计账簿。第六条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组织实施学校营养餐食堂实行单位法人总负责制即校长总负责制,学校指定1人具体负责管理食堂日常工作。学校食堂的财务支出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委托他人签字的,必须由校长出具委托书,审批食堂收支、往来、采购等事宜。与此同时,学校必须成立学校食堂膳食管理委员会(简称膳管会),具体负责学校食堂经费收支等事项的管理;成立学校监督小组进行日常监督。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除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外,还应向监督小组和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通报有关情况,征求意见。第七条学校营养餐食堂财务管理的岗位设置食堂财务管理根据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会计、报账会计(出纳)、采购、保管验收等工作岗位,建立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相互监,督建立食堂财会岗位职责制度。学校食堂要明确会计、报账会计岗位的设置及其职责和权限,建立会计、报账会计(出纳)考核制度。(一)食堂财务机构内部分工要做到钱帐分管、分工明确、责任清楚。(二)建立营养餐食堂财务审批和账目稽核制度。明确食堂财务审批人员审批的权限、程序、责任;建立内部稽核小组,明确稽核人员的职责、权限、组织形式。学校内部稽核小组定期(至少一学期一次)抽查审计营养餐食堂会计账目。(三)要建立健全伙食收费收据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购领、保、缴验、发放票据。食堂收据由学校报账会计到分核算中心领取。要建立票据台帐和收费档案,做到票款一致。票据存根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保管。学校食堂收费票据不得转借、转让、代办、买卖,更不得利用收费票据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和违纪违规活动。(四)财会人员因故调离本岗位,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第八条、食堂财务各岗位具体职责(一)会计1、会计依法履行会计制度,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监督。2、妥善保管会计资料,并把原始凭证装订成册。食堂的会计档案资料,应视同学校行政会计档案进行管理。(二)报账会计(出纳)1、出纳要根据岗位职责,规范处理职责范围内的各项业务。2.负责支出发票管理。营养餐食堂支出的所有发票必须为正规发票(不包括农贸市场采购的农副产品)。出纳要检查发票内容是否完整(即单位名称、日期、物品内容、单价、数量、金额)和报销手续是否齐全(即经手人、验收人、负责人签字)。付款时,出纳根据审核无误的票据付款。凡支出的发票都必须三人以上签字,相关人员的签字不能签在发票反面的右上角,避免装订后被覆盖。金额大,且名目多(如涉及物资采购、维修、设备等支出),需附明细清单、合同等附件,且明细清单金额要与发票金额一致,明细清单加盖供货单位印章。(三)保管员(可兼任)1、保管员严格遵循食堂物资出入库程序,对所有食堂物资进行收发及验质工作,并登记“库存物资数量金额明细账”台账,保证食堂日常运作的物资及时、安全供应到位。2、对购进货物开具入库单。一联为存根联,一联为会计记账联,一联结算联给供应商,并对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或数量问题不能入库的,应上报食堂管理负责人(或食堂主任)处理。3、发放物资必须开具出库单,并及时登记入账,做到先进先出,每周向报账会计送一次出库单。每月底清查盘点一次,并在次月1日及时把盘点表报送会计。(四)采购员、所有采购的原材料或物资都必须实行双人以上,定期轮流。(双人,指每次2人;轮流指采购人员的定期轮换,下同),在特殊情况下只有一人时,须有轮值的中层值班人员陪同。(五)验收所有送货上门的材料和物资都必须实行两人验收,经常轮换制度。第三章食堂物资采购保管内控制度第九条食堂物资采购专人负责。食堂物资采购由食堂管理负责人(或食堂主任)负责,学校食堂物资采购应根据学生在校季节性特点坚持“勤进快销,以销定进,以进促销”原则。所购物资必须做到质优价实。第十条食堂物资采购必须建立内部制约制度。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大米、食用油、面粉)的采购,由砀山县教育系统采购中心组织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其它主辅料、燃料、调料的采购,可以采取集体招标采购的办法,但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招标采购小组,认真制订客观、公平、公正、操作性强的集体招标制度和细则,对集体招标采购的原则、纪律、范围、方法、采购程序、验收、结算、奖惩等要严格规范;也可以采取选择有资质的单位供货,并要比质比价强调性价比。严禁低价购进卫生质量无保证的劣质食品,严禁采购“三无”食品和质量不合格、过保质期的食品,有效防范学校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发生。对进入食堂的食品必须有专人进行检查、验收(过秤),验收必须二人以上,验收单必须当场签字,并全部建立台帐;应该对采购的食品索取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属地有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建立食品质量档案;对供货较多、数额较大的食品应注明供应商地址、电话号码;对食堂所购食品的清单(含品名、数量、价格)要于当天中午师生就餐前在食堂公示栏内公示,接受师生监督。一般学校必须实行双人采购,且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定期轮换;规模较大的学校要实行多人参与采购,或实行招标采购,也可根据学校实际实行团体采购加配送的方式。第十一条严格物资入出库制度。1.所有物品,不管大小,都要验收登记入库。(直接进厨的农副产品外)2.食堂进库物资(包括固定资产、食堂专用器具等低值易耗品、燃料、大米、面食、食油、辅料等)采购回来后,既验数量、又验质量,一切相符者,方可办理入库。食堂保管员验收过秤,填写入库单,办理相关入库手续。入库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交给供应方便于结账核对,第三联记账联转交报账会计作为记账依据。入库单上必需有采购人员、验收人员和食堂负责人(食堂主任)签字员等3人以上签字方为有效,会计凭单登记入账。3.当天使用的进库物质,应填写出库单,做好出库记录。出库单应由厨房使责人填写,一式三联,交领料人去仓库领料。一联领料人带回作为物资进入食堂的依据,一联保管员留存,保管员按物资分类定期汇总,做好“发出物资汇总表”连同第三联记账联,并报会计处进行记账。4.对食堂进库物质等实行专管,保管员对每件物品都要有明确而详细的记载即登记仓库明细台帐,没有校长、主管副校长、食堂主任批准,严禁食堂的一切物品拿出食堂。第四章会计核算内控制度十二条、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核算制度1.食堂聘用工作人员要符合国家用工制度的规定,严格按安教〔2008〕106号《关于规范学校编外用工的通知》的文件执行,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要结合学生就餐人数,确定需配置的工种、岗位和符合规定的人数,做到定员、定岗、定责、定薪.其工资标准由学校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后执行。2.食堂从业人员用餐标准参照陪餐教师用餐标准执行。第十三条财务公开食堂财务帐目应按规定,在每学年末交由校工会及膳管会对食堂帐目清查一次,清查情况在校公开栏中公示,每月食堂财务报表于次月5前在食堂财务公开栏上公示。第十四条、学校食堂会计档案管理食堂的会计档案资料,纳入学校会计档案资料统一管理。2017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