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T 0033 S-2019 招牌拌饭酱®调味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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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注注注注注注注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HT招牌拌饭酱®调味酱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Q/HT0033S-2019代替Q/HT0033S-20172019-04-23发布2019-07-12实施备案号:44060196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6月05日Q/HT0033S-2019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制。本标准自实施日期起代替Q/HT0033S-2017《招牌拌饭酱®调味酱》。本标准发布日期至实施日期之间为过渡期,企业可以按本标准组织实施。本标准与Q/HT0033S-2017的主要技术差异为:——修改了配料表;——调整了感官要求。本标准由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使用单位: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旋、胡靖。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HT0033S-2017、Q/HT0033S-2015、Q/HT0033S-2013。Q/HT0033S-20191招牌拌饭酱®调味酱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招牌拌饭酱®调味酱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签和标志、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油、水、黄豆、食用盐、白砂糖、小麦粉两种或两种以上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香菇、香辛料、辣椒干、脱脂大豆、果葡糖浆、酿造酱油、酿造食醋、番茄酱、酵母抽提物、鱿鱼干、鱼干、花生酱、芝麻酱、菜籽油、花生油、芝麻油、食用植物油、小麦、蜂蜜、麦芽糖浆、虾、虾皮、虾米、干贝、鱼、鸡肉、牛肉、豆豉、腐乳、盐渍姜、姜、大蒜、洋葱、盐渍大蒜、脱水大蒜、脱水胡萝卜、橘皮(或称陈皮)、白酒、盐渍辣椒、谷氨酸钠、柠檬酸、L-苹果酸、DL-苹果酸、焦糖色、蚝油、蚝汁、维生素E、辣椒油树脂、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黄原胶、食品用香精、5'-鸟苷酸二钠、5'-肌苷酸二钠、5'-呈味核苷酸二钠、三氯蔗糖、苯甲酸钠、山梨酸钾、赤藓红、萝卜红、红曲米,加工而成的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886.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红曲米GB188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GB1886.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L-苹果酸GB1886.4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黄原胶GB1886.6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糖色GB1886.9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5'-肌苷酸二钠GB1886.17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5'-鸟苷酸二钠GB1886.17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GB1886.1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苯甲酸钠GB1886.2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维生素EGB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GB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27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GB27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腌菜GB27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27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油GB27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醋GB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T4789.3-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Q/HT0033S-20192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80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40酱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70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菌及其制品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8967谷氨酸钠(味精)GB10133食品国家安全标准水产调味品GB101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GB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T14215番茄酱罐头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93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加工用粕类GB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GB152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淀粉糖GB/T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1751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赤藓红GB/T23530酵母抽提物GB255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三氯蔗糖GB255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萝卜红GB255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DL-苹果酸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3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辣椒油树脂GB299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GB2993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GB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LS/T3220芝麻酱LS/T3311花生酱NY/T959脱水蔬菜根菜类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大豆油:应符合GB2716要求。3.1.2水:应符合GB5749要求。3.1.3黄豆:应符合GB2715要求。Q/HT0033S-201933.1.4食用盐:应符合GB2721要求。3.1.5白砂糖:应符合GB13104要求。3.1.6小麦粉:应符合GB2715要求。3.1.7香菇:应符合GB7096要求。3.1.8香辛料:应符合GB/T15691要求。3.1.9辣椒干:品质良好,无霉变。3.1.10脱脂大豆:应符合GB14932要求。3.1.11果葡糖浆:应符合GB15203要求。3.1.12酿造酱油:应符合GB2717要求。3.1.13酿造食醋:应符合GB2719要求。3.1.14番茄酱:应符合GB/T14215要求。3.1.15酵母抽提物:应符合GB/T23530要求。3.1.16鱿鱼干:应符合GB10136要求。3.1.17鱼干:应符合GB10136要求。3.1.18花生酱:应符合LS/T3311要求。3.1.19芝麻酱:应符合LS/T3220要求。3.1.20菜籽油:应符合GB2716要求。3.1.21花生油:应符合GB2716要求。3.1.22芝麻油:应符合GB2716要求。3.1.23食用植物油:应符合GB2716要求。3.1.24小麦:应符合GB2715要求。3.1.25蜂蜜:应符合GB14963要求。3.1.26麦芽糖浆:应符合GB15203要求。3.1.27虾:应符合GB2733要求。3.1.28虾皮:应符合GB10136要求。3.1.29虾米:应符合GB10136要求。3.1.30干贝:应符合GB10136要求。3.1.31鱼:应符合GB2733要求。3.1.32鸡肉:应符合GB2707要求。3.1.33牛肉:应符合GB2707要求。3.1.34豆豉:应符合GB2712要求。3.1.35腐乳:应符合GB2712要求。3.1.36盐渍姜:应符合GB2714要求。3.1.37姜:色泽均一,根茎完整,具有姜应有的辛辣风味。3.1.38大蒜:色泽均一,颗粒完整,具有大蒜应有的辛辣风味。3.1.39洋葱:色泽均一,根茎完整,具有洋葱应有的辛辣风味。3.1.40盐渍大蒜:应符合GB2714要求。3.1.41脱水大蒜:干燥,具有蒜特有辛辣味,无异味。3.1.42脱水胡萝卜:应符合NY/T959要求。3.1.43橘皮(或称陈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要求。3.1.44白酒:应符合GB2757要求。3.1.45盐渍辣椒:应符合GB2714要求。3.1.46谷氨酸钠:应符合GB/T8967要求。3.1.47柠檬酸:应符合GB1886.235要求。Q/HT0033S-201943.1.48L-苹果酸:应符合GB1886.40要求。3.1.49DL-苹果酸:应符合GB25544要求。3.1.50焦糖色:应符合GB1886.64要求。3.1.51蚝油:应符合GB10133要求。3.1.52蚝汁:应符合GB10133要求。3.1.53维生素E:应符合GB1886.233要求。3.1.54辣椒油树脂:应符合GB28314要求。3.1.55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应符合GB29931要求。3.1.56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应符合GB29932要求。3.1.57黄原胶:应符合GB1886.41要求。3.1.58食品用香精:应符合GB30616要求。3.1.595'-鸟苷酸二钠:应符合GB1886.170要求。3.1.605'-肌苷酸二钠:应符合GB1886.97要求。3.1.615'-呈味核苷酸二钠:应符合GB1886.171要求。3.1.62三氯蔗糖:应符合GB25531要求。3.1.63苯甲酸钠:应符合GB1886.184要求。3.1.64山梨酸钾:应符合GB1886.39要求。3.1.65赤藓红:应符合GB17512.1要求。3.1.66萝卜红:应符合GB25536要求。3.1.67红曲米:应符合GB1886.19要求。3.1.68所有原辅料还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浅红棕色至红褐色,油润有光泽按GB/T5009.40规定执行。香气、滋味有本品特有的香气,无不良气味,微辣,咸淡适口,无不良滋味状态无霉变,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要求沥干物(固形物),%≥40水分,g/100g≤70.0食盐(以氯化钠计),g/100g≤15.0酸价(KOH),mg/g≤5.0过氧化值,g/100g≤0.25总砷(以As计),mg/kg≤0.5铅(以Pb计),mg/kg≤0.93.4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Q/HT0033S-20195表3微生物指标项目要求菌落总数,CFU/g≤5000大肠菌群,MPN/100g≤30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ncmM沙门氏菌500——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210010000注: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1执行。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5食品添加剂要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3.6净含量要求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的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GB14881的规定。5检验方法5.1理化指标检验5.1.1沥干物(固形物)取60目不锈钢圆筛,称取其重量为m0,称取搅拌均匀后样品重量为m1,将样品放入圆筛稍铺平但不搅动产品,圆筛下方以一洁净容器接收沥下的油层,沥干3分钟后,称取圆筛及筛上物的重量为m2,产品沥干物(固形物)的含量X的计算公式如式(1)所示:%10012mmmXo…………………………………………(1)式中:X——产品沥干物(固形物)的含量,%;m0——60目不锈钢圆筛重量,g;m1——检测产品重量,g;m2——产品沥干后圆筛及筛上物的重量,g。计算结果保留整数。5.1.2水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