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T 0007 S-2019 蒜蓉辣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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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注注注注注注注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HT蒜蓉辣酱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Q/HT0007S-2019代替Q/HT0007S-20182019-04-23发布2019-06-28实施备案号:44060194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6月05日Q/HT0007S-2019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制。本标准自实施日期起代替Q/HT0007S-2018《蒜蓉辣酱》。本标准发布日期至实施日期之间为过渡期,企业可以按本标准组织实施。本标准与Q/HT0007S-2018的主要技术差异为:——修改了配料表;——调整了感官要求;——删除了氨基酸态氮指标要求。本标准由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使用单位: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旋、胡靖。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HT0007S-2018、Q/HT0007S-2015、Q/HT0007S-2012、Q/HT0007S-2010。Q/HT0007S-20191蒜蓉辣酱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蒜蓉辣酱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签和标志、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白砂糖、水、食用盐、盐渍辣椒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番茄酱、洋葱、腐乳、大蒜、盐渍大蒜、脱水大蒜、黄豆、脱脂大豆、果葡糖浆、酿造酱油、酿造食醋、芝麻油、芝麻酱、花生酱、蜂蜜、麦芽糖浆、大豆油、食用植物油、小麦、小麦粉、酵母抽提物、盐渍姜、姜、橘皮(或称陈皮)、白酒、辣椒干、辣椒油树脂、香辛料、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谷氨酸钠、柠檬酸、L-苹果酸、DL-苹果酸、焦糖色、蚝汁、5'-呈味核苷酸二钠、三氯蔗糖、苯甲酸钠、山梨酸钾、黄原胶、赤藓红、萝卜红、红曲米,加工而成的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886.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红曲米GB188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GB1886.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L-苹果酸GB1886.4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黄原胶GB1886.6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糖色GB1886.17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GB1886.1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苯甲酸钠GB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GB27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GB27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腌菜GB27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27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油GB27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醋GB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T4789.3-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80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Q/HT0007S-20192GB/T5009.40酱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8967谷氨酸钠(味精)GB10133食品国家安全标准水产调味品GB13104食品国家安全标准食糖GB/T14215番茄酱罐头GB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93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加工用粕类GB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GB152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淀粉糖GB/T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1751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赤藓红GB/T23530酵母抽提物GB255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三氯蔗糖GB255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萝卜红GB255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DL-苹果酸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3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辣椒油树脂GB299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GB2993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NY/T958花生酱LS/T3220芝麻酱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白砂糖:应符合GB13104要求。3.1.2水:应符合GB5749要求。3.1.3食用盐:应符合GB2721要求。3.1.4盐渍辣椒:应符合GB2714要求。3.1.5番茄酱:应符合GB/T14215要求。3.1.6洋葱:品质良好、无霉烂、无虫蛀。3.1.7腐乳:应符合GB2712要求。3.1.8大蒜:去皮,色泽均一,具有大蒜应有的辛辣风味。3.1.9盐渍大蒜:应符合GB2714要求。3.1.10脱水大蒜:干燥,具有蒜特有辛辣味,无异味。3.1.11黄豆:应符合GB2715要求。3.1.12脱脂大豆:应符合GB14932要求。3.1.13果葡糖浆:应符合GB15203要求。3.1.14酿造酱油:应符合GB2717要求。Q/HT0007S-201933.1.15酿造食醋:应符合GB2719要求。3.1.16芝麻油:应符合GB2716要求。3.1.17芝麻酱:应符合LS/T3220要求。3.1.18花生酱:应符合NY/T958要求。3.1.19蜂蜜:应符合GB14963要求。3.1.20麦芽糖浆:应符合GB15203要求。3.1.21大豆油:应符合GB2716要求。3.1.22食用植物油:应符合GB2716要求。3.1.23小麦:应符合GB2715要求。3.1.24小麦粉:应符合GB2715要求。3.1.25酵母抽提物:应符合GB/T23530要求。3.1.26盐渍姜:应符合GB2714要求。3.1.27姜:色泽均一,根茎完整,具有姜应有的辛辣风味。3.1.28橘皮(或称陈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的要求。3.1.29白酒:应符合GB2757要求。3.1.30辣椒干:品质良好,无霉变。3.1.31辣椒油树脂:应符合GB28314要求。3.1.32香辛料:应符合GB/T15691要求。3.1.33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应符合GB29931要求。3.1.34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应符合GB29932要求。3.1.35谷氨酸钠:应符合GB/T8967要求。3.1.36柠檬酸:应符合GB1886.235要求。3.1.37L-苹果酸:应符合GB1886.40要求。3.1.38DL-苹果酸:应符合GB25544要求。3.1.39焦糖色:应符合GB1886.64要求。3.1.40蚝汁:应符合GB10133要求。3.1.415'-呈味核苷酸二钠:应符合GB1886.171要求。3.1.42三氯蔗糖:应符合GB25531要求。3.1.43苯甲酸钠:应符合GB1886.184要求。3.1.44山梨酸钾:应符合GB1886.39要求。3.1.45黄原胶:应符合GB1886.41要求。3.1.46赤藓红:应符合GB17512.1要求。3.1.47萝卜红:应符合GB25536要求。3.1.48红曲米:应符合GB1886.19要求。3.1.49所有原辅料还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红色,有光泽按GB/T5009.40规定执行。香气、滋味有辣香和蒜香,无不良气味;滋味协调,有辣味,无异味状态稀稠适中,呈糊状,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Q/HT0007S-20194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要求水分,g/100g≤85.0食盐(以氯化钠计),g/100g6.0-20.0总砷(以As计),mg/kg≤0.5铅(以Pb计),mg/kg≤0.93.4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微生物指标项目要求菌落总数,CFU/g≤5000大肠菌群,MPN/100g≤30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ncmM沙门氏菌500——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210010000注: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1执行。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5食品添加剂要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3.6净含量要求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的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GB14881的规定。5检验方法5.1理化指标检验5.1.1水分按GB5009.3规定执行。5.1.2食盐按GB/T5009.40规定执行。5.1.3总砷按GB5009.11规定执行。5.1.4铅按GB5009.12规定执行。5.2微生物检验5.2.1菌落总数按GB4789.2规定进行。5.2.2大肠菌群Q/HT0007S-20195按GB/T4789.3-2003规定进行。5.2.3沙门氏菌按GB4789.4规定进行。5.2.4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4789.10第二法规定进行。5.3净含量按JJF1070规定执行。6检验规则6.1原辅料入库检验索取供应商的合格报告或按照相应的原辅料标准开展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6.2出厂检验6.2.1出厂前,需每一组批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出具合格证书或报告,方可出厂。6.2.2出厂检验项目:感官要求、水分、食盐、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6.3型式检验6.3.1型式检验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1)产品定型投产时;2)更换主要设备,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3)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4)原料产地或供货商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5)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6)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3.2检验项目按本标准中规定的第3.2条~3.6条核查。6.4组批同一天生产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6.5抽样方法净含量偏差按JJF1070中的规定抽样,其它项目从每批产品的不同部位随机抽取样品,分别做相关检验。6.6判定规则6.6.1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6.6.2检验结果中如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得复检。如其它项目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仍有1项指标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标签、标志7.1.1包装储运标志按GB/T191的规定执行。7.1.2销售包装标签应符合GB7718、GB28050的规定,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家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7.2包装产品包装用玻璃瓶、塑料袋、塑料瓶、塑料罐、塑料盖、金属盖应符合GB4806.1要求。可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开发新的包装材料,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质量标准和卫生要求。7.3运输Q/HT0007S-20196运输工具要清洁、卫生,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雨淋及挤压碰撞。产品装卸要小心轻放,运输过程中不能与有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