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环湖医院精装修工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位于津南区吉兆路。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2014年8月日,竣工日期2014年月日,历时日历天。二、安全管理2.1安全管理目标:无重大机械责任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伤以上事故,轻伤率≤3‰。2.2安全管理工作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认真执行建设部及天津市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2.3安全管理工作方式: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实现本项目的安全工作目标。2.4确保施工安全的管理措施2.4.1安全组织管理:成立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4.2建立与项目安全组织系统相配套的各专业、部门、岗位的安全责任系统。2.4.3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教育分为安全知识教育与安全技术交底。2.4.3.1安全知识教育:我单位对进入工地的职工进行入场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各工种结合培训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工人要进行上岗教育,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职工劳动保护记录卡”,及时做好记录。2.4.3.2安全技术交底:对具体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一次下达任务时对工人要进行上岗安全交底.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2.4.4完善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部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重点部位、危险岗位,狠抓检查情况,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评比打分,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安全生产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若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检查组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并经检查组批准后方可施工。安全检查分定期的例行检查和不定期的专业检查。2.4.4.1定期的例行检查:包括施工现场每半月一次的全面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部实施,对整个施工现场从安全意识、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等各个方面进行检查,结合“安全活动日”将检查结果进行安全生产讲评。每个作业班组结合上岗安全交底,每天开展安全上岗检查,保证操作用机具及作业环境安全。2.4.4.2不定期的专业检查:是按工程进展需要确定,由安全生产部按安全制度规定的项目,组织专人实施,也可由项目经理从安全生产的宏观考虑临时组织专门检查。2.4.4.3我单位将通过安全检查活动,不断提高和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活动的本身可以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2.4.5安全生产工作制度2.4.5.1每半月项目经理部组成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2.4.5.2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技术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2.4.5.3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必须有针对性,并有交底签字记录。2.4.5.4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根据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项日经理部每半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联合检查根据检合情况按“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评比打分,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开出“安全整改通知单”,各责任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予以解决,项目部技术主管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2.4.5.5建立机械设备、用电设施等使用前的验收制度,未经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2.4.5.6行为控制①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②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③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证件复印件报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部备案。2.5确保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2.5.1高空作业劳动保护2.5.1.1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检查带,并扣好保险钩。2.5.1.2高空作业人要定期检查,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高空作业人员衣着要灵便,禁止穿带钉和硬底易滑的鞋。2.5.1.3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应搭设安全防护棚。2.5.2脚手架安全要求2.5.2.1各类施工脚手架严格按照脚手架安全技术防护标准和规范搭设,脚手架上网统一采用绿色密目网防护,密目网应绷拉平直,封闭严密。钢管脚下架应用外径48毫米、壁厚3.5毫米,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纹的钢管。每一层脚手板处设踢脚板,钢管、踢脚板,钢管、踢脚板表面涂红白相间的警戒色。2.5.2.2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玛钢扣件,不得使用铅丝或其它材料绑扎。2.5.2.3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施工层脚手板下一步架处兜设水平安全网,并及时.\清理。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立面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5米。2.5.3防火、防盗、防雷击、防风管理2.5.3.1现场防火管理措施在施工中,始终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规,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防火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有效地落实防火措施,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A建立防火责任制,项目部主要人员均负责一定区域的防火工作,负责开展日常的消防检在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及时下发通知单,并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予以解决。B制定消防工作总体方案,并根据不同季节和工程进度,制定出分阶段的防火预案及灭火方案。对发生火灾后包括报警、灭火疏散,抢运物资,抢救伤员等项工作,应详细分工,明确职责,使灭火工作忙而不乱,有序有效,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C现场要设立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季度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并培训一支义务消防队。建立防火工作档案。D对重点防火部位,易发生火险部位,应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保证合格,干粉灭火器必须按规定时间更换干粉。E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保证消防器材合格。F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严格执行电、气焊工的持证上岗制度。无证人员和非电、气焊工人员一律不准操作电气焊、割设备,电、气焊工要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操作前,要清除附近的易燃物,特别是动用明火,须经项目部开具用火证后方可动火。消防人员必须对用火严格把关,对用火部位、用火时间、用火人、场地情况及防火措施要了如指掌,并对用火部位经常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G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H现场及工程内不允许随便搭设更衣室、小工棚、小仓库,如确属需要,须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并且使用非易燃材料支搭,施工现场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I现场施工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是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防火安全交底要具有针对性。2.5.3.2防盗措施1建立昼夜值班和安排定期巡逻制度。值班与巡逻人员当班时一律佩证上岗。2建立例会和情况报告制度。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组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会,安排安全保卫工作;每日值班人员将当日治安情况综合逐级按时报告,重大事件及时报告。3建立定期检查和目标责任制度。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组采取每日不定时单项检查与每周综合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当场指出。4现场设立门卫,根据需要设置警卫,负责施工现场保卫工作。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6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围栏高度2000mm,实行封闭式施工。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2.5.3.3防风措施大临设施如宿舍、办公室、工作棚搭设应牢固,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2.6洞口临边防护管理2.6.1槽、坑、沟边1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2.6.2基坑施工前,在基坑周边立1.2m高的防护栏杆,刷成红白相间的警成色,防止人员靠近防护栏,必须按规定制定防坠人落物、防坍塌、防人员.\窒息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2.6.3临边防护措施所有临边部位均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距地高度为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m。2.6.4洞口防护措施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用钢管搭成网格,并在上面满铺脚手板。边长大于150cm以上洞口,四周除设防护栏杆外,洞口四周挂设密目安全网。2.7施工机械安全防护2.7.1施工机械的基础、安装和使用须符合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测。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2.7.2固定机械设备应搭设防砸、防雨操作棚,使用前应固定,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启动装置、离合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安全可靠。从搅拌机停止使用到搅拌机料斗升起时,必须控好上料斗的保险链。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专人监护。2.7.3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及时更换,并应注意: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灰斗、混凝土斗等大构件时,必须使用卡环。2.7.4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2.7.5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整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须统一式样、统一配制,箱体统一涂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拦的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联接,采用外插联接方式。2.7.6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标准采用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2.7.7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2.7.8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地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2.7.9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应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施工照明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2.7.10电焊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2.7.11氧气瓶不得曝晒、倒、平放使用,瓶口处禁止沾油。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米,两瓶间焊炬间的距离不得小15米。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浮桶式乙炔发生器。如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焊接,应严格执行各项有关安全规定,应保持通风良好,并不得在密闭场所施工,施工人员与焊接点应保持在安全距离。2.8砂浆搅拌机安全操作要求2.8.1固定式搅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