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DBZ 230-2017 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管理企业评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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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ICS03.120.20SZDB/ZA00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SZDB/Z230—2017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管理企业评价指南GuidelinesforEvaluationofAgriculturalProductsQualitySafetyManagementOfEnterprise2017-02-23发布2017-03-01实施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SZDB/Z230—2017I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基本原则.................................................................25评价程序与评价要素.......................................................26评价与等级评定...........................................................37评价结果的动态管理.......................................................3附录A(资料性附录)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管理企业关键控制点和评分表.........5SZDB/Z230—2017II前言本指南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指南由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指南起草单位:深圳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本指南主要起草人:陆祖才、巫烈升、周鹏、肖春勇、肖云、曹媛、李小亚。SZDB/Z230—20171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管理企业评价指南1范围本指南规定了企业规模、企业信用、企业竞争力、场地条件、管控制度、检测能力、管控力量、追溯体系和风险管理等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要素及评价方法。本指南适用于在本市范围内以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为主要业务的企业,自愿申报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管理企业称号的考核评审,以及对已获得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管理企业(以下简称规范管理企业)称号企业的监测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指南的引用而成为本指南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指南。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指南。GB/T20014.1良好农业规范第1部分:术语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3.1农产品AgriculturalProducts在农业活动中,通过种植、养殖、采集、捕捞等方式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3.2农产品质量安全QualitySafetyofAgriculturalProducts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3.3关键控制点criticalcontrolpoint能够施加控制,并且该控制是防止、消除食品安全危害或将其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所必需的某一步骤。3.4评价evaluation对事物在性质、数量、优劣、方向等方面做出的判断。3.5SZDB/Z230—20172评价指标evaluationindex具体的、可观察的、可测量的评价内容。4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并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采取自愿申请报名的方式,引入监测与淘汰机制,实行动态管理。5评价程序与评价要素5.1评价程序5.1.1组织者每年公开发布一次规范管理企业的申报通知。5.1.2企业自愿按照申报通知要求报送申报材料。5.1.3组织者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5.1.4组织专家组对初审合格的企业进行现场考核,形成考核意见。5.1.5组织者根据专家的考核意见,审定规范管理企业名单。5.1.6审定后的规范管理企业名单,在相关媒体上公示七天。5.1.7公示期满后,如社会各界没有提出有效异议,在相关媒体上公布,并授予“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管理企业”证书和牌匾。5.2评价要素5.2.1基础条件5.2.1.1企业规模评价要素,包括:a)年销售收入;b)企业资产。5.2.1.2企业竞争力评价要素,包括:a)产品证书;b)商标;c)品牌;d)体系认证。5.2.2管控体系5.2.2.1场地条件评价要素,包括:a)生产经营场地;b)仓库。5.2.2.2管控制度评价要素,包括:a)质量安全管理制度;b)质量标准或生产技术规程。5.2.2.3检测能力评价要素,包括:a)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施;b)产品抽样检测量;c)产品抽样检测记录。5.2.2.4管控力量评价要素,包括:a)质量安全管理人员;b)质量安全培训教育制度。SZDB/Z230—201735.2.2.5追溯体系评价要素,包括:a)产品标签;b)进货和出货记录。5.2.2.6风险管理评价要素,包括:a)质量风险评估和风险预警机制;b)风险应对措施;c)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制度;d)应急处理。5.2.3企业信用a)质量安全事故;b)食品质量问题;c)投诉举报;d)其他质量失信行为。6评价与等级评定6.1评分6.1.1依据本指南进行评价时,对各项指标采取评分的方法,满分为100分,具体分为企业规模8分、企业信用15分、企业竞争力12分、场地条件10分、管控制度10分、检测能力17分、管控力量10分、追溯体系8分、风险管理10分。评分的依据是调查中发现的按照本指南规定的评价指标的实施情况。6.1.2评分的基本要求参考附录A。在实际评价中,应根据本指南规定的要求制定有关细则。当任何要求因实际情况不适用时,可以考虑对其进行调整。6.2评价等级确定考核与监测以百分制计分,考核结果可以分为“AAA级、AA级、A级”三个类别。a)得分≥90分的授予“AAA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管理企业”称号;b)得分≥80,且90分的授予“AA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管理企业”称号;c)得分≥70,且80分的授予“A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管理企业”称号;d)低于70分的不授予任何称号。7评价结果的动态管理7.1动态监测组织者对获得规范管理企业称号的单位持续开展监测和动态管理:a)按照本指南的评价要求,进行三年一次的定期监测,以及随机抽查的动态监测;b)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7.2等级变更对定期监测得分低于或高于本指南关于评价等级规定的相应级别分数的企业,按实际监测得分重新核定规范管理企业的级别;定期监测得分在70分(不含70分)以下的企业取消规范管理企业称号。7.3资格管理近三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获得“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管理企业”称号的企业,SZDB/Z230—20174取消其称号;对未获得“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管理企业”资格的,取消其申请资格。a)由于防范措施不力或防范不当,致使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民生命和财产重大损失的;b)被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经工商、质检等部门查实并给予处罚的;c)产品生产中使用高毒、禁限用农药,被有关部门查实并给予处罚的;d)被新闻媒体曝光环保不达标,经环保部门查实并给予处罚的;e)在提供的申报材料中发现有严重造假行为的。SZDB/Z230—20175附录A(资料性附录)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管理企业关键控制点和评分表表A.1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管理企业关键控制点和评分表控制范围评价项目关键控制点评价内容分值序号项目基础条件企业规模(8分)1.1年销售收入年销售收入低于4000万元的得0分;达到4000万元的得2分,每超过1000万元再加0.5分,本项最高得4分。(销售收入以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过的数据为准)41.2企业资产资产总值在2000万元以上,且固定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的得4分,只有一项达到的得2分,两项都达不到的得0分。(资产总值和固定资产以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过的数据为准)4企业竞争力(12分)1.3产品证书农产品原产地证书、绿色食品证书、有机食品证书、无公害农产品证书,有其中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31.4商标注册商标证书,有一项得1分;省著名商标证书、国家驰名商标证书,有其中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31.5品牌省名牌产品证书、中国名牌产品证书,有其中一项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31.6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体系认证等,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3管控体系场地条件(10分)2.1生产经营场地本项基准分5分。生产经营场地狭小,明显不能满足本企业经营需要的扣2分;生产经营场地没有配套必要的卫生设施,有杂物、积尘、霉斑、鼠迹、蟑螂等现象的,每发现一项扣1分,最多扣3分。52.2仓库本项基准分5分。仓库(含冷库)中发现有杂物、积尘、霉斑、鼠迹、蟑螂等现象的,每发现一项扣1分,本项最低得0分。5管控制度(10分)2.3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本项基准分5分。产品质量检测管理制度、产品可追溯管理制度、进货和出货登记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等,每缺少一项制度扣1分,最多扣3分。有制度但执行不严格的扣1~2分;基本没有执行的扣3分。本项最低得0分。52.4质量标准或生产技术规程企业生产经营过程没有质量标准或生产技术规程的得0分;有质量标准或生产技术规程但没有严格执行的得3分;有质量标准或生产技术规程且严格执行的得5分。5SZDB/Z230—20176表A.1(续)控制范围评价项目关键控制点评价内容分值序号项目管控体系产品检测(17分)2.5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施有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施,或签订有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同,且满足经营需要的得5分。有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施,但明显不能满足本单位经营需要,或只签订有本单位部分产品的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同的,得3分。没有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施,且没有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的得0分。52.6产品抽样检测率产品批次抽样检测率达到90%及以上,且第三方检测合格率达到100%的,得7分。产品批次抽样检测率达不到90%的,每低5个百分点扣1分;第三方检测合格率达不到100%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本项最低得0分。72.7产品抽样检测记录产品抽样登记台账和产品抽样检测资料按规定时间保存的得1分;产品抽样登记台账内容齐全的(抽样时间、抽样批次、抽样人以及抽样单位、品种、规格、数量等要素齐全)得1分;产品抽样检测报告和产品抽样登记台账相符的得2分;产品抽样检测报告和产品抽样登记台账装订整齐,按时间顺序粘贴,不窜月的得1分。5管控力量(10分)2.8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有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且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得5分;有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但明显不能满足本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的得2分;没有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得0分。52.9质量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开展了适应生产经营需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教育,并保持有完整的培训教育活动记录的得3分;召开了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会议,并保持有完整的会议记录的得2分。5追溯体系(8分)2.10产品标签企业销售产品使用了满足追溯需要的标签,且销售产品的标签覆盖率达到60%的得1分,每提高5个百分点加0.5分,本项最多得4分。42.11进货和出货记录进货和出货(出货:指批量出货,不含市场零售)记录规范,其中:4(1)农产品加工流通型企业:购销台帐保存时间在二年以上的得1分;进货登记台帐和销售登记台帐分别建立,台帐格式规范的得1分;购销票据内容齐全的(进出货时间、单位、品种、规格、数量、保质期、联系地址及电话等)得1分;购销票据装订整齐,按时间顺序粘贴,不窜月的得1分。(2)农产品生产型企业:农业投入品(种子、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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