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南汇甜瓜包装标识规范2017—05—18发布2017—06—18实施上海市浦东新区农协会-II-前言本标准是浦东新区农协会会同南汇甜瓜品牌合作联社各成员单位共同协商制定的团体标准,适用于南汇甜瓜品牌合作联社各成员单位使用。本标准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结合生产领域、流通领域以及消费者的实际需求制定。本标准是南汇甜瓜合作联盟标准《南汇甜瓜》的配套标准。本标准的编写格式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制定。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农协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倪秀红、厉建飞、龚煜佳。本标准于2017年6月首次发布。-1-南汇甜瓜包装标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南汇甜瓜包装标识规范的术语和定义、标识内容、标注原则、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浦东新区南汇甜瓜品牌合作联社生产、特约经销企业和基地、超市、专卖店销售的以西薄洛托、玉姑、东方蜜1号品种为主的南汇甜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时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使用于本标准。3.1包装指对南汇甜瓜实施装箱、装盒等。3.2包装标识指用于识别甜瓜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明示的统称,它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及其他组合等形式表示。4标识内容4.1包装标识应符合包装标识内容。4.2品名南汇甜瓜。4.3产地产地应当标注“上海市浦东新区”。-2-4.4生产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应标注包装的企业的名称、地址和电话。4.5生产日期具体按照甜瓜采收日期,标注公历年、月、日。4.6等级应标注一级、二级、三级。4.7保质期常温下保存5d。4.8净含量净含量标识应标注个数。4.9产品执行标准号网上自我声明公开的《南汇甜瓜团体标准号:》T/31PDNXH401。4.10认证标志依法获得认证的南汇甜瓜应按规定标注标志和发证机构。未依法获得认证的南汇甜瓜,不得冒用认证标志。4.11贮存条件阴凉通风常温贮藏。4.12监制单位上海浦东新区农协会品牌专业委员会。5标注原则5.1产品标识应标注在甜瓜包装、产品说明书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上,防伪标志应标注在每只甜瓜上。5.2产品标识不得在流通环节变得模糊甚至脱落,应保证消费者购买和食用时易于辨认。5.3产品标识的内容应真实、清楚、简要、背景和底色应采用对比色。5.4产品标识所使用的文字应是规范的汉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和外文,但应处于附属地位。5.5产品标识所使用的文字、数字和字母,其字体不得小于1.8mm。5.6绿色食品标签应符合GB7718-2011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