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S45 020-2015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鲜湿米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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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S45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DBS45/020—2015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鲜湿米粉2015-02-26发布2015-09-01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DBS45/020—2015I前言本标准按GB/T1.1—2009的格式编写。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本标准代替DB45/319—2007《鲜湿米粉质量安全要求》。本标准与DB45/319—2007相比,主要变化内容如下:——修改了标准名称;——修改了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修改了“范围”的描述;——将“感官”要求进行细化;——修改了“理化要求”要求;——修改了原来的铅指标要求;——将总砷指标修改为无机砷指标;——增加了的隔、铬、总汞指标要求;——删除了二氧化硫、硼砂、甲醛次硫酸氢钠指标;——修改了抽样检测方法;——修改了附录。本标准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本标准起草人:干宁军、段玉林、温韬、农军、吴雪、林国梅、莫佳琳、李春篱、黄智玉、肖艳、叶梁银。DBS45/020—20151鲜湿米粉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鲜湿米粉的术语和定义、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大米为原料,经浸泡、磨浆(粉碎)、发酵(或不发酵)、熟化、成型、冷却、包装等生产工艺加工而成的鲜湿米粉。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354大米GB2715粮食卫生标准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15食品中镉的测定GB/T5009.17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5009.53淀粉类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123食品中铬的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0146食用动物油脂卫生标准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18979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光度法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DBS45/020—201523术语和定义3.1鲜湿米粉以大米为原料,经清洗、浸泡、磨浆(粉碎)、发酵(或不发酵)、熟化、成型、冷却、包装等生产工艺加工的鲜湿米粉。3.2切粉以大米为原料,经清洗、浸泡、磨浆、蒸片、切条、冷却、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产品。又称河粉或卷粉。3.3榨粉(米线)以大米为原料,经清洗、浸泡、磨浆(粉碎)、发酵、熟化、挤压成型、冷却、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产品。又称米线。3.4酸浆榨粉在加工过程中经过发酵工序,酸度高于20T的榨粉产品。3.5短粉条经85℃以上温度的水浸泡60s后,长度在8cm以下的米粉条。3.6短粉条率经85℃以上温度的水浸泡60s后,短条的质量占全部米粉条的质量百分比。4要求4.1原辅料要求4.1.1大米应符合GB1354、GB2715的要求,其中整精米率指标不作要求;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2761的规定,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的规定。4.1.2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要求。4.1.3生产用食用油DBS45/020—20153应符合GB2716、GB10146及相关标准的要求。4.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呈白色或米白色气味、滋味具有本产品固有的气味、滋味,无异味,口感有滑爽、柔韧感组织形态基本均匀一致,表面平滑杂质无杂质4.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切粉榨粉酸浆榨粉水分/(%)≤727275酸度/(°T)≤1.52.02.5短粉条率/(%)≤1510铅(以Pb计)/(mg/kg)≤0.1无机砷(以As计)/(mg/kg)≤0.15镉(以Cd计)/(mg/kg)≤0.1总汞(以Hg计)/(mg/kg)≤0.01铬(以Cr计)/(mg/kg)≤0.3黄曲霉毒素B1/(μg/kg)≤5.04.4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表4的规定。表3卫生指示菌指标项目即食类烹调后食用类出厂零售切粉榨粉切粉榨粉菌落总数/(CFU/g)≤2000030000350004500080000大肠菌群/(MPN/g)≤1.01.01.01.02.3表4致病菌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DBS45/020—20154ncmM沙门氏菌500—表4致病菌限量(续)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ncmM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CFU/g1000CFU/g注: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5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不得添加硼砂、亚硫酸盐、吊白块等有毒有害物质。6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7检验方法7.1感官要求取适量样品用目视法、鼻嗅法、口尝法检查,烹调后食用类需经烹调后再进行口感检验。7.2理化指标7.2.1水分按GB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7.2.2酸度按GB/T5009.53规定的方法测定。7.2.3短粉条率按附录A的方法检测。7.2.4铅按GB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7.2.5无机砷按GB/T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7.2.6镉DBS45/020—20155按GB/T5009.15规定的方法测定。7.2.7总汞按GB/T5009.17规定的方法测定。7.2.8铬按GB/T5009.123规定的方法测定。7.2.9黄曲霉毒素B1按GB/T18979规定的方法测定。7.3微生物指标7.3.1菌落总数按GB4789.2规定的方法测定,样品分析和处理按GB4789.1执行。7.3.2大肠菌群按GB4789.3规定的方法测定,样品分析和处理按GB4789.1执行。7.3.3沙门氏菌按GB4789.4规定的方法测定,样品分析和处理按GB4789.1执行。7.3.4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4789.10平板计数法规定的方法检验,样品分析和处理按GB4789.1执行。7.4食品添加剂按国家相关的标准的规定进行测定。8检验规则8.1组批以同一原料、同一工艺配方、同一条生产线在同一生产日期加工的同一包装规格的产品为一组批。8.2抽样每批产品按生产批次及数量比例随机抽样,抽样数量应满足检验要求。8.3出厂检验8.3.1每批产品均应进行出厂检验。8.3.2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水分、酸度、短粉条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DBS45/020—201568.4型式检验8.4.1型式检验项目包括第4.2、4.3、4.4条和第5章规定的项目。8.4.2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产品试制、正式投产时;——正式生产后,如原料、工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产品出厂检验,检验结果有较大波动时。8.5判定规则8.5.1全部检验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要求时,该批产品判为合格。8.5.2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即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不能复检。其他指标若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允许按相关规定进行复检,如复检结果仍有不符合要求项,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9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9.1标签、标志9.1.1产品销售包装标志应符合GB7718和GB28050的规定。烹调后食用类产品,除按规定标注相关内容外,需同时标注“本产品需烹调后才可食用”。9.1.2产品运输包装贮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规定。9.2包装9.2.1产品包装容器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要求。9.2.2净含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9.3运输9.3.1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或不洁物混装混运。9.3.2运输过程应防日晒、雨淋、防潮、防污染。9.4贮存贮存仓库应干燥、通风、清洁、不得与有毒或不洁物混合存放,产品应离地、离墙存放。9.5保质期企业可以根据自身产品质量状况确定保质期。DBS45/020—20157AA附录A(规范性附录)短粉条率的测定方法A.1量具本试验使用下列器具:——容器:陶瓷或塑料或不锈钢,体积约1000mL;——白色搪瓷盘:直径30cm;——圆头筷子;——试验筛:规格φ200×50;筛孔直径为1.7mm或0.85mm;——秒表:最小精度为s;——天平:感量1g、最大称量1000g(亦可用相应感量的称量器具)。A.2分析步骤称取试样250g于容器中,加入水温不低于85℃的水,使其完全覆盖试样,60s后将试样全部粉条倒入白色搪瓷盘内,加入常温水覆盖粉条,用圆头筷子从中挑出所有的短粉条,放试验筛中滤水2min后称其质量(m1),再将试样剩余的粉条放试验筛中滤水2min,然后与滤水后的短粉条一起称量,得全部粉条的质量(m2),记录二次称量的结果(精确至1g)。A.3分析结果的表述试样的短粉条率D(%)按式(A.1)计算:100mm21D..................................(A.1)式中:m1——短粉条的质量,单位为克(g);m2——全部粉条的质量,单位为克(g)。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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