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B16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DB33/T689.2—2008水稻灰飞虱测报防治第2部分:水稻灰飞虱防治规范ForecastandcontrolofricesmallbrownplanthopperPart2:Economicthresholdoflaodelphaxstriatllusfallen2008-03-12发布2008-04-12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T689.2—2008I前言DB33/T689-2008《水稻灰飞虱测报防治》按部分发布,分为二个部分:——第1部分:水稻灰飞虱测报调查规范;——第2部分:水稻灰飞虱防治规范。本部分为DB33/T689-2008的第2部分。本部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植物保护检疫局、嘉兴市植保站、浙江大学、海盐县植保土肥站、杭州市植保土肥总站、海宁市植保土肥站。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华弟、朱金良、钟雪明、祝增荣、徐云、徐福寿、王国迪、姚士桐、张国鸣。DB33/T689.2—20081水稻灰飞虱测报防治第2部分:水稻灰飞虱防治规范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水稻穗期灰飞虱防治规范。本部分适用于水稻穗期灰飞虱的防治。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DB33/T369—2002水稻黑条矮缩病防治标准DB33/T690-2008水稻条纹叶枯病防治规范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3.1危害率系调查危害的水稻穗数占调查稻穗总数的百分率。3.2虫口密度系调查的稻穗灰飞虱成虫、若虫数量与调查稻穗数的比值。3.3经济允许损失水平指人们可以允许的作物产量、质量受害而引起损失水平。一般以防治的期望效益与防治费用相等的经济损失率作为经济损失水平。本标准考虑到产出必须大于投入的经济学原则及保护环境的生态效益,以防治费用的一倍作为期望效益,允许产量损失水平为3.0%以下。3.4经济损害允许密度指与经济允许损失水平相对应的灰飞虱虫口密度。4防治指标4.1水稻穗期灰飞虱防治指标在确定经济允许损失水平的基础上,根据水稻穗期灰飞虱虫口密度(X)与水稻产量损失率(Y)关系式(式1)等,综合制订水稻穗期灰飞虱防治指标为:水稻齐穗后7天~14天为防治适期,每穗灰DB33/T689.2—20082飞虱成若虫密度3头~5头。Y=0.7321+0.4529x(1)4.2水稻秧苗期、分蘖期灰飞虱防治指标水稻条纹叶枯病、黑条矮缩病发生区,水稻秧苗期、分蘖期灰飞虱防治指标,依照DB33/T690-2008和DB33/T369—2002执行。5实施规则5.1虫口密度调查5.1.1调查时间在水稻抽穗后,每隔5天调查一次,连续调查3次~5次。5.1.2调查方法选择稻作类型、品种、生育期和灰飞虱发生轻重的不同类型田,每类型查2块田,以平行跳跃式取样,每块田随机抽查100穗,目测检查每穗灰飞虱成虫、若虫数量,按下式(式2),计算每穗虫口密度。5.2药剂防治对虫口密度达到防治指标的,在防治适期内,选用40%毒死蜱每667㎡(亩)100ml,兑水50kg喷雾。对虫口密度高的田块,在第一次防治后,隔7天再防治一次。如因降雨等原因影响防治效果的,还需做好复查补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