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B30DB34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1276—2010双孢蘑菇生产加工废弃物综合利用规程文稿版次选择2010-11-08发布2010-12-08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4/T1276—2010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南陵县农业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南陵县农业技术中心、南陵国清实业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潘有珍、王泽松、黄学虹、宋卫兵、何毅、朱国清。本标准为首次发布。DB34/T1276—20101双孢蘑菇生产加工废弃物综合利用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双孢蘑菇生产加工废弃物术语定义、综合利用方式与途径。本标准适用于双孢蘑菇生产加工废弃物的综合利用。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2.1废弃物双孢蘑菇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培养基和蘑菇下脚料(菇柄、菇根、菇屑、废菇)等。3综合利用途径3.1废弃肥水综合利用在堆料场的周围开一条10cm~15cm水沟,而且在堆场的四个角各开一个聚水坑,聚水坑一般呈四方形,长宽各约1m,深80cm~100cm。水沟与水坑相连通,使堆料时从料底溢出的肥水流入排水沟聚汇于坑中,重新浇到料堆上。或将废水经无害化处理后,用于浇灌农作物。3.2废培养基综合利用把蘑菇种植结束后的培养基废弃料作为农作物栽培的基肥和追肥,形成“农作物-双孢蘑菇培养基-菇渣肥-农作物”的生态循环模式。也可做下茬菇培养料。3.3采收加工下脚料综合利用对双孢蘑菇采收加工后的下脚料进行加工处理,成为熟化物料,再进行利用。3.3.1加工成浸出液作为后茬菇的培养料取采收后下脚料干料5千克,加水50升,浸泡24小时或煮沸过滤、冷却后形成的浸出液,作为后茬菇的培养料。3.3.2菇柄加工成营养水将新鲜菇柄冲洗过滤干净,加水煮沸10分钟~15分钟,再加水10倍~20倍喷施到菇床,促进小菇的生长。3.3.3加工成饲料或无公害有机肥料DB34/T1276—20102把采收后的下脚料进行清洗后晒干,送入饲料厂,加入发酵菌剂,可快速变成生物饲料;或送到有机肥料加工厂,加入添加剂,生产出无害化的有机肥料,用这种肥料给农作物、蔬菜瓜果、树木施肥,可显著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改良土壤。3.3.4作为酱油的加工原料将新鲜菇下脚料洗净、过滤后,送到酱油加工厂作为原料,经适当工艺酿造、勾兑成酱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