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7223—1998】小学生一日学习时间卫生标准前言为防止学生学习负担过重,使小学生日学习负荷量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通过对不同年级小学生进行一学日中各学习阶段的定量负荷实验,采用剂量作业校字法逐节课测试群体工作能力,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小学生一日学习时间卫生标准。预期这对学校提高教学质量,改善学生健康状况将起到积极的作用。本标准从1998年10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本标准由同济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培鑫、周德。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北京医科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负责解释。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小学生一日学习时间及有关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我国普通教育全日制小学校,其他类型的小学校应参照使用。本标准不适用于伤、病、残、康复与发育异常的特殊儿童。2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2.1一日学习时间dailylearningtime学生在一天中上课、自习和家庭作业时间,不含课间休息及课外文娱体育活动的时间。2.2家庭作业homework任课老师布置给学生的课外作业。2.3学习时间调剂adjustmentoflearningtime为照顾小学一年级学生的生理特点和适应新的学习生活环境,对每节课时间予以调节。2.4课中活动physicalactivityduringclass在教室内上课中进行的短时肢体活动。3一日学习时间3.1小学一、二年级学生的一日学习时间不宜超过4h,三四年级不宜超过5h,五、六年级不宜超过6h。3.2小学生每节课时间为40(或45)min。3.3自习和家庭作业时间,二年级小学生不宜超过45min,三、四年级不宜超过60min,五、六年级不宜超过90min。一年级不宜留家庭书面作业。4有关要求4.1小学一年级每节课不宜超过35min,为与其他班级上下课时间相协调,应增加短时课中活动或休息,以调剂学习时间。4.2小学生每日的睡眠时间,一、二年级不宜少于10h,三至六年级不宜少于9h。4.3小学生应每天安排课间操,每周应安排三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