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恩平市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整顿和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提示物业服务水平,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7年江门市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增强物业企业服务意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融洽业主与物业企业关系,切实解决物业服务市场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集中处理一批群众意见大、信访投诉多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物业管理行业有序、规范、健康发展。二、组织架构组长:吴洛克副组长:吴锐奇成员:吴缵华、梁焕清、梁健军、黄永钊、梁超洪、梁雄杰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产权股,由市住建局产权股、住宅专项维修管理中心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工作职责:(一)制定恩平市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二)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督促全市各住宅小区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三)组织成立物业管理专项检查组,开展全市物业管理专项检查和整改;(四)物业管理专项整治的其它工作。三、整治内容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物业服务企业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1.未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的。2.未依法开展物业服务合同等有关备案的。3.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事项和标准提供服务或收费的,只收费不服务或服务不到位的;未按规定公布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的(每年不少于一次)。4.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未按规定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资料的;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不按照规定办理退出手续并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资料的。5.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擅自利用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作为停放车辆或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擅自改变公共建筑或公用设施,或挪用、侵占业主共有财产的。6.未按有关规定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等安全防范工作的。7.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整体转让给他人的。8.违规泄露或出售业主有关资料的。9.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对物业进行养护和维修的。10.处理业主信访投诉不及时、不配合、不到位的。11.不服从物业项目所在街道或社区监督管理的,对反映问题不及时整改的。12.未按规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的。13.擅自对业主停水、停电的,或不予充值变相停水、停电的。14.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关系僵化,工作互不配合,业主意见较大的。15.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导致业主频繁投诉,经查实被媒体曝光的。16.不按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存在乱收费或不正当方式收取物业服务费行为的。(二)建设单位和业主委员会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1.未依法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2.建设单位未按规定配置或移交物业服务用房,或擅自改变规划设计条件变更位置的。3.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履行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房屋保修义务的。4.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前期物业管理备案手续,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5.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在物业交付前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承接查验、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相关资料的。6.业主未交存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建设单位向业主交付房屋的;建设单位不及时申报或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7.建设单位未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公建配套设施的。8.建设单位违规出售停车位的。9.业主委员会未依法备案的。10.业主委员会未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或召开的业主大会会议不符合法定程序的。11.业主委员会未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终止和递补业主委员会委员的。12.业主委员会未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建立会议记录、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及备案资料、业主及业主代表名册等工作档案的。13.业主委员会未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监督、管理、使用和公布业主共有收益的。14.业主委员会未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筹集、管理、使用和公布工作经费的。15.业主委员会存在违反业主大会决议行为的。16.业主委员会未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17.业主委员会选举或改选存在争议,选聘或改聘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纠纷,半年以上未得到有效解决的。四、工作安排(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8日-7月20日)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自查本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小区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委员会等备案情况,督促指导各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自查;各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业主委员会按照整治内容逐条对照,积极进行整改,同时填写相应《自查表》(附件1)并于7月20日前报送至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二)检查整改阶段(7月21日—8月15日)在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业主委员会自查的基础上,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根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业主委员会进行集中全面检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限期整改并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8月15日前将未开展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名单、未开展业主委员会备案名单、《物业管理违法违规情况表》(附件2)和《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附件3)报市住建局产权股。(三)总结巩固阶段(8月15-8月31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整理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物业服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汇总表》(附件4)、尚未处理完成的物业管理专项整治重点难点问题情况和物业管理专项整治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台账。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要把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加大查处力度。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做到“三个到位”,即指导到位、检查到位、查处到位,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对本地区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工作要做到查实、查细、查全。要突出重点,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公开曝光。(三)建立长效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剖析,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相应对策,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从制度上规范物业服务市场行为。要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凡经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应作为不良企业信誉记录,并向社会公布。附件一:物业管理专项整治自查表一物业服务企业(盖章):所序号整治内容存在问1未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的2未依法开展物业服务合同等有关备案的3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事项和标准提供服务或收费的,只收费不服务或服务不到位的;未按规定公布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的(每年不少于一次)4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未按规定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资料的;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不按照规定办理退出手续并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资料的。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擅自利用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5地或者其他场地作为停放车辆或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擅自改变公共建筑或公用设施,或挪用、侵占业主共有财产的6未按有关规定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等安全防范工作的7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整体转让给他人的8违规泄露或出售业主有关资料的9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对物业进行养护和维修的10处理业主信访投诉不及时、不配合、不到位的11不服从物业项目所在街道或社区监督管理的,对反映问题不及时整改的12未按规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的13擅自对业主停水、停电的,或不予充值变相停水、停电的14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关系僵化,工作互不配合,业主意见较大的15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导致业主频繁投诉,经查实被媒体曝光的16不按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存在乱收费或不正当方式收取物业服务费行为的7填写说明:1.整改情况填已整改或预期整改时间;2.如填写情况不实,一经发现,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物业管理专项整治自查表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盖章):序号整治内容存在问题1未依法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2建设单位未按规定配置或移交物业服务用房,或擅自改变规划设计条件变更位置的3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履行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房屋保修义务的4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前期物业管理备案手续,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5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在物业交付前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承接查验、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相关资料的业主未交存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建设单位向业主交付6房屋的;建设单位不及时申报或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7建设单位未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公建配套设施的8建设单位违规出售停车位的填写说明:1.整改情况填已整改或预期整改时间;2.如填写情况不实,一经发现,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按规定8业主委员会(盖章):序号1业主委员会未依法备案的物业管理专项整治自查表三整治内容存在问题业主委员会未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或召开的业主大会会2议不符合法定程序的3业主委员会未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终止和递补业主委员会委员的4业主委员会未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建立会议记录、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及备案资料、业主及业主代表名册等工作档案的5业主委员会未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监督、管理、使用和公布业主共有收益的6业主委员会未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筹集、管理、使用和公布工作经费的7业主委员会存在违反业主大会决议行为的8业主委员会未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业主委员会选举或改选存在争议,选聘或改聘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纠纷,半年9以上未得到有效解决的填写说明:1.整改情况填已整改或预期整改时间;2.如填写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将按规定对有关问题进行处理处罚。9附件2物业管理违法违规情况表市(区)10序号企业名称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填写说明:此表由市住建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有关情况填写。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调查汇总市填写说明:此表由市住建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有关情况填写。物业服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汇总表市(区)11管理序法人代表注册资金物业服务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项目号姓名(万元)(个填报单位(盖章):填表人:检查企业数量(个)查处案件(件)发出整改通知书(份)曝光典型案例(件)填报单位(盖章):填表人:填表日期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