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书瑕疵篇一:遗嘱公证书范文1.格式遗嘱公证书()××字第××号兹证明×××(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和现住址)于×年×月×日在×××(地点或者公证处),在我和×××(可以是其他公证员,也可以是见证人)的面前,立下了前面的遗嘱,并在遗嘱上签名(或者盖章)。经查,遗嘱人的行为和遗嘱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公证员:×××(签名)×年×月×日2.说明遗嘱是公民生前处理自己所有的财产及其他事务,并在其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行为。经过公证的遗嘱一般不得变更或者撤销。如果有几份遗嘱同时存在,以最后的公证遗嘱为准。办理遗嘱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1)遗嘱是立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无行为能力人不能立遗嘱;限制行为能力人必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并与其能力相适应的情况下所做出的遗嘱行为才是有效的。(2)立遗嘱人应当到遗嘱行为发生地或者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必须为遗嘱人所有,其财产的范围包括动产、不动产和其他有价证券。立遗嘱人可以要求见证人在场见证。(3)申请遗嘱公证人应当提交的文件包括:①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②立遗嘱人处分的财产所有权的证明;③遗嘱的草稿等。(4)公证机关应当为遗嘱人的遗嘱内容保密。篇二:遗嘱公证书标准样本遗嘱公证书标准样本1.格式遗嘱公证书()××字第××号兹证明×××(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和现住址)于×年×月×日在×××(地点或者公证处),在我和×××(可以是其他公证员,也可以是见证人)的面前,立下了前面的遗嘱,并在遗嘱上签名(或者盖章)。经查,遗嘱人的行为和遗嘱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公证员:×××(签名)×年×月×日2.说明遗嘱是公民生前处理自己所有的财产及其他事务,并在其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行为。经过公证的遗嘱一般不得变更或者撤销。如果有几份遗嘱同时存在,以最后的公证遗嘱为准。办理遗嘱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1)遗嘱是立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无行为能力人不能立遗嘱;限制行为能力人必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并与其能力相适应的情况下所做出的遗嘱行为才是有效的。(2)立遗嘱人应当到遗嘱行为发生地或者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必须为遗嘱人所有,其财产的范围包括动产、不动产和其他有价证券。立遗嘱人可以要求见证人在场见证。(3)申请遗嘱公证人应当提交的文件包括:①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②立遗嘱人处分的财产所有权的证明;③遗嘱的草稿等。(4)公证机关应当为遗嘱人的遗嘱内容保密。篇三:伪造公证书案例公证案例选编存款取不出公证来解难新宁一妇女顺利获遗产(XX年12月18日红网)12月17日,新宁县公证处受理了一起涉农存款继承权公证,在调查了解情况并取得相关证据后迅速办理了《继承权公证书》,并减免了部分公证费,当事人拿到公证书后,连声道谢。12月17日,一位面露愁容的中年妇女来到新宁县公证处,断断续续讲起了自家的伤心事。原来她是该县金石镇某村的村民,丈夫在11月突然患病不治身亡,唯一的一点积蓄就是丈夫名下的存款,但存折却不知去和向,现在急用钱,戴某先后到银行去了多次,因为没有存折银行不给查询,最后才知需办理公证才行。公证员在问清情况后,耐心地告诉戴某,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继承法》《民法通则》的规定,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有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财产权证明、身份证明等。公证员怕她记不清,还用笔写好其所准备的材料及证明的具体单位。12月18日上午,当戴某拿着所需材料再次来到公证处时,公证员立即为其办好了公证手续,鉴于戴某家庭经济困难,还为其减免了部分公证费。存折写错名公证帮忙取出救命钱(XX年2月11日沈阳晚报)年过六旬的老大娘三年前存款写错了自己的名字,三年后孙子看病着急用钱,大娘干着急却取不出钱来,多亏声明书公证给她帮了大忙。三年前,大娘在银行存了一笔2万元的定期存款,在写存折的时候,本来是文盲的大娘没在意,就把自己的名字“李淑萍”按平时的习惯简化写成了“李树平”。没想到,今年小孙子患病要动手术,大娘想把钱取出来给孙子看病,却被银行拒绝了。“钱是我存的,名儿也是我写的,上俺村里打听打听去,谁不知道李树平就是我?你们咋恁较真呢?我这钱是给我孙子看病的!”大娘在银行吵吵了半天,还是不好使。在银行员工的指引下,她只好到公证处来办理公证。看到大娘急得满头大汗,公证员立即为大娘办理声明书公证。在核对了大娘的身份证、户口本、存折等均无误之后,公证员为大娘起草了声明书,然后与银行取得了联系。在确定了声明书内容是银行认可的之后,为大娘办理了声明书公证。随后,大娘拿着声明书和身份证顺利地从银行取走了存款。篇二:公正案例案例分析题1.小王系某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准备派其到国外深造。XX年7月,小王通过了国家有关部门举行的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考试,其所在单位也为其争取到了赴关公派留学的指标。小王与公司签订了《出国留学协议书》,其所在单位上报了相关申请材料。其后,小王接到有关部门通知,要求其必须将《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公证,方可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小王认为,办理公证是公民个人处分自己权利的行为,手续麻烦,遂认为是有关部门故意刁难自己。问:根据《公证暂行条例》规定分析有关部门的要求是否正确?答:(1)有关部门的要求是正确的。(2)“自愿公证与法定公证相结合的原则”是《公证暂行条例》规定的公证制度的基本原则。(3)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是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任何机关、组织无权干涉。(4)但对于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必须办理公证的事项,当事人必须办理,该事项方为有效。(5)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教育部和司法部)的规定,《出国留学协议》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否则无效。2.王公证员与江律师系夫妻关系,公民吴的财产继承一案委托江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同时向王公证员所在的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公证。问:王公证员依法应否办理该项公证事务?为什么?答:王公证员依法不应办理该项公证事务,应自行回避。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4条的规定:公证员与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正确办证,应当予以回避。在此案中,王与江是夫妻,江律师又是吴的代理人,因江与王的特殊关系使得王与吴之间产生了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正确办证,故王应予以回避。3.李某家住a市。XX年3月21日,李某到a市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中写道:其死后,愿将其在b市的五间房屋的其中二间的产权转让给其女婿王某。a市公证处经审查核实后,依法制作并出具了公证书。问:a市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是否有效?为什么?答:a市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有效。根据《公证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向其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公证机构提出。案例中,不动产(即二间房屋)虽然在b市,但李某申请办理的是遗嘱公证,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范围,因此,a市公证处依法制作并出具的公证书有效。4.案例:居住于a市的李某有一子居住于8市,李某想在退休后能和儿子一家生活在同一城市,以便相互照顾。现李某看中了b市的一套公开销售的商品房,欲购买并打算对该房屋的买卖合同进行公证。问:(1)李某应向哪个城市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2)李某可否委托其子代为办理该公证手续?(3)李某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答:(1)李某应向8市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我国《公证法》规定,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业务,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2)可以。我国《公证法》第26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本题中的公证是对房屋买卖合同的公证,故李某可以委托其子代为办理公证手续。(3)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房屋买卖合同等。5.赵某出生于南京市,大学就读于上海,大学毕业后在上海一家公司工作,目前被公司派往加拿大工作,现因办理移民手续,需要提供出生公证。问:(1)赵某应向哪个城市的公证机构申请公证?(2)赵某应提供哪些证件和材料?答:(1)上海。(2)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接生医院签发的出生证,或申请人住所地居委(村)委会出具的证明信。6.某公证处办公室设在某一幢公寓楼内,甲某向该公证处申办提存公证,提存标的物为现金100万元,验收完毕时,银行马上要下班关门,公证处的会计认为时间来不及,遂将此提存物放入保险柜内。当夜,因住在楼内的其他房客不慎引发火灾,导致提存物灭失。问:这100万人民币的损失应由谁来负责?答:应有公证处来负责。依据《提存公证规则》第27条第2款规定:“提存期间,提存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责任由提存受领人负担,但因公证处过错造成毁损、灭失的,公证处负有赔偿责任。”对于大额现金,公证处不得留存,而应存入银行。公证处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7.李某是b公司总经理,在与c公司洽谈一笔贸易业务时,c公司要求其提供b公司流动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的证明,而此时b公司实际已没有流动资金,出现亏损。李某为做成这笔生意以便获得价值百万元的货物后再转手赚双方商定若张某不能按期归还借款,需按钱,遂找到其在a公证处任公证员的好朋借款额的20%向吕某支付违约金。XX年友王某,王某在为李某出具公证书时,轻7月,临近还款日前,吕某向张某询问是否信了李某的介绍,未严格审查材料,就为能按时归还借款,张某遂提出是否能宽限其出具了法人资信公证,证明b公司流动几天,吕某坚持拒绝,声明必须按期归还。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且公司经营状况良还款到期日当天,吕某在得知张某已筹集好。c公司依据该公证书与b公司签订了了款项可归还自己欠款的消息后,切断所买卖合同,发生了业务往来。但b公司收有联系方式,意图造成张某未按期还款的到货物并转卖变现后就被法院强制执行归事实,从而达到让张某依约承担违约金的还了拖欠已久的银行贷款,由于资不抵债,目的。问:张某为避免承担违约金,可依b公司破产,导致c公司的货款无法收回。法采取何种公证方式?该公证的效力如何?问:对于c公司的损失,a公证处是否有答:(1)张某可向吕某住所地的公证机构申请赔偿责任?请说明理由。提存公证。(2)提存公证的效力:从提存之答:有赔偿责任。公证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h起,视为债务人履行了给付义务,引起有:公证员有过错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债务清偿的法律后果。公证事项利害关系人有损害后果发生;公证员的过错与利害关系人损害后果有必然联系。8.XX年8月5日,周某同意将一台电脑转让给吴某,吴某支付4000元人民币,双方订立了买卖合同并进行了公证。后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公证处根据双方的申请,对其纠纷进行调解,经调解后,周某与吴某订立了新的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周某在XX年5月1日以前向吴某交付电脑,吴某交付价款3500元人民币。公证处对新的买卖合同予以公证。其后吴某按约履行义务,而周某直至XX年5月30日仍未向吴某支付电脑,吴某持新公证书向公证处申请强制执行。问:本案中吴某能否持新公证书向公证处申请强制执行?理由是什么?答:吴某不能持新公证书向公证处申请强制执行。本案经过公证调解后,周某与吴某订立的新的买卖合同虽然属于给付一定物品的债权文书,但合同中并未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应受强制执行的意思表示。同时,公证调解不同于人民法院的调解,公证调解的结果不具有当然的强制执行效力。因此.吴某不能申请强制执行。另外,对于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人可以据此公证书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本案吴某向公证处申请强制执行显然是不正确的。9.丁某出生于南京,大学毕业后在无锡工作了2年,户口在无锡,后从无锡移居美国多年,目前欲在美国与他人结婚,需要提供未婚公证文件。问:(1)丁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