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SO1136GS647多用途车、卡车、客车以及挂车轮胎第三部分:一般要求多用途车、卡车、客车以及挂车轮胎第三部分:一般要求ICS:GSMO董事会批准日期:1417(H)-05-27(1996-10-09)官方通报发布的日期:1417(H)-09-22(1997-01-31)标准执行的日期:1418(H)-03-22(1997-07-26)GULF标准GS647/1996多用途车、卡车、客车以及挂车轮胎第三部分:一般要求1.应用范围及领域本标准规定了多用途车、卡车、客车以及挂车轮胎的一般要求。2.补充参考标准2.1GS51/1986《乘用车轮胎第一部分:术语、名称、标志、尺寸、负荷能力和充气压力》2.22.33.定义GS52/1986《乘用车轮胎第二部分:一般要求》GS53/1986《乘用车轮胎第三部分:试验方法》定义应符合以下标准的要求:3.1GS645/1996《多用途车、卡车、客车以及挂车轮胎第一部分:术语、名称、标志、尺寸、负荷能力和充气压力》3.24.要求GS51/1986《乘用车轮胎第一部分:术语、名称、标志、尺寸、负荷能力和充气压力》多用途车、卡车、客车以及挂车轮胎应该满足以下要求:4.1外观4.1.1轮胎的胎面或胎侧上不应该有明显的裂缝或切口。4.1.2胎面应分布均匀,并且轮胎上不应有明显暴露的帘布层帘线。17.5的轮胎卡车轮胎(名义轮辋直径17.519无内胎内胎294–294–36276851489357614126441785712–768–––––––––325767349721413––––––4.2强度轮胎的破坏能不得低于表1中的规定值。4.3耐久性轮胎经耐久试验后,没有发生胎面、帘布层帘线或胎圈脱层,胎面破裂或帘线断裂的情况。5.标志轮胎标志应符合Gulf标准645/1996《多用途车、卡车、客车以及挂车轮胎第一部分:术语、名称、标志、尺寸、负荷能力和充气压力》的要求。6.试验6.1取样试验样品应包括两个具有相同特征(如尺寸名称、用途描述或最大额定负荷和速度性能)的轮胎。1)一个轮胎用于测量强度。2)另一个轮胎用于耐久性试验。每个试验样品都应符合表(1)最小破坏静能(N.m)压头层级/负荷范围直径轮胎24681012141618202224mm结构ABCDEFGHJLMN所有轮辋1968136203271339406––––––直径代码为12及其以下的轮胎轻型车轮胎(LT子系列或C型单个轮胎的负荷指数≤121)以及名义轮辋直径≤––––––––––––注释:人造丝帘线轮胎采用表中数值的60%。6.2试验方法根据Gulf标准646/1996《多用途车、卡车、客车以及挂车轮胎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进行试验。6.3试验根据第6.1项选样,对样品应进行以下试验:6.3.1目视检查。6.3.2尺寸测量。6.3.3强度。6.3.4耐久性。7.技术一致性标准7.1生产厂家应该在送交任何类型的轮胎样品的至少两个月以前,向海湾合作委员会(GCC)国家的标准和计量组织递交用英语和/或阿拉伯语书写的证明,声明该类型的轮胎符合Gulf轮胎标准的要求。证明应包括以下内容(附件A为证明样本):7.1.1轮胎类型,包括名称、层级(或负荷范围)、车速符号、有内胎或无内胎、帘线材料。228225992824305132203389169520902203–––并且单个轮胎的负荷指数121),负荷范围(PR)在F(12PR)以下,包括F。卡车轮胎(名义轮辋直径17.538内胎无内并且单个轮胎的负荷指数121),负荷范围(PR)为G(14PR)和G以上。胎7.1.2制造厂名称。7.1.3原产国。7.2应海湾合作委员会(GCC)国家的标准和计量组织的要求,提供对该类型的轮胎或设计特征类似的轮胎的试验结果。7.3如果海湾合作委员会(GCC)国家的标准和计量组织接受了7.1项中的证明,则认为该类型的轮胎可以被接受。7.4如果证明没有被接受(由于信息不完整或受到质疑),应把信息补充完整。如果信息未能补充完整或如果需要,应根据GSMO的要求对轮胎样品进行验证试验。附件(A)多用途车、卡车、客车以及挂车轮胎一致性证明样本制造厂名称:原产国:致:海湾合作委员会(GCC)国家标准和计量组织我们在此证明,生产的如下轮胎:类型:从第…………周…………年开始到第…………周…………年结束,生产的产品*符合Gulf标准No*证明中提及的生产周期不应超过1整年。生产厂家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姓名、签字及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