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信息化对政府金融监管工作的影响分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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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信息化对政府金融监管工作的影响分析摘要:加快电子化金融监管建设的步伐,保证金融市场中资金的安全流动是我国政府金融监管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金融信息化彻底改变了传统的金融服务模式,其显著特征之一就是金融市场中资金流动模式的变革,然而,新型的资金流动模式在极大推动了全球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金融监管部门对资金流动行为的监管提出了空前的挑战。本文从资金流动异常行为监管的角度出发,分析了金融信息化给我国政府金融监管工作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关键词:金融信息化;资金流动;电子化;金融监管一、金融信息化对全球各国金融监管带来的挑战金融信息化是以计算机通讯技术为核心的现代化电子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广泛、深入的应用。世界金融信息化的发展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金融机构内部信息化。20世纪50年代以来,国外银行、证券和保险业纷纷开始用计算机来代替手工作业来辅助银行内部业务和管理,加强了金融机构内部纵向管理;第二个层次是跨金融机构的金融业务网络化。为了满足银行之间资金汇兑业务的需要,20世纪70年代,发达国家的国内银行与其分行或营业网点直接的联机业务逐渐扩大为国内不同银行直接的计算机网络化金融服务交易系统,国内各家银行之间出现通存通兑业务,实现了水平式的金融信息传输网络;第三个层次是跨国界金融业务国际化。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金融自由化等趋势日益凸显,以互联网的迅速发展虚拟化了金融机构,打破了各国金融机构的空间限制。目前,全球各大金融机构都同世界其他金融中心通过计算机和通讯设备联接,如1982年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芝加哥交易会和英国路透社共同推出一个称为GLOBEX的全球电子交易执行系统,系统构成的交易网络至少连通129个国家,经营几百种世界级证券和上万种美国、欧洲及其他联网国家证券,形成了无国界的电子证券市场。金融信息化的三个层次以网络技术为核心的信息技术革命彻底改变了传统的金融服务模式和资金流动方式的同时,给金融监管部门对资金流动行为的监控,尤其是资金流动异常行为的监管提出了空前的挑战。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资金流动速率电子化。金融机构信息化、网络化和国际化改变了金融机构的经营方式,主要反映在金融市场中资金流动的速度加快:金融机构内部处理业务速度加快、跨金融机构间资金转移速度加快以及国际间资金流动速度加快。数以亿计的资金在几秒内从一个市场流向另一个市场,一个地区流向另一个地区,资金转移成本几乎降为零(张朋柱,薛耀文,2005)。资金的快速流动加大了市场的灵活性、投机性。局部地区政策的变化,很快就会诱发大量资金涌入或外逃,导致局部或全球外汇市场、证券市场、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剧烈波动,使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变得软弱,削弱了国家对金融的控制力,东南亚金融危机就是明显的例证。此外,资金流动的快速性,也导致像洗钱、恐怖等犯罪活动得以猖獗,事后处理难以起到有效作用。因此,实时的、在线的资金流动监管变得尤为重要。(2)资金流量庞大化。资金流动速度的加快使得金融机构可以在相同的时间内处理众多交易业务,金融衍生品、电子商务、电子货币等借助于网上交易,已经极大地取代了传统的金融交易方式,导致金融市场网上业务交易量急剧增加。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虚拟经济总规模已大大超过实体经济,相当于世界各国GDP总和的5倍,日平均资金流动量高达两万亿美元,约占日平均实际贸易额的50倍(成思危,2003)。庞大的交易量使得传统的现场金融监管方式在成本和效率上都变得不切合实际,也使得金融风险急剧加大。因此,对基于网络技术的金融交易监管方式变得迫切需要(Eric,1998)。(3)资金流动方式和目的复杂化。网络信息技术加速推动金融创新,金融机构变得越来越灵活和虚拟,金融产品和金融衍生技术不断创新。在金融网络中,不同交易者利用这些金融创新工具操纵着资金的流动,有的是正常的资金营运,以满足正常的经济活动需求;有的资金流动在进行异常行为操作,如贩卖毒品、走私贩私、贪污腐败、侵吞国有资产等;有的希望绕过目标国对资本市场的管制,在目标国的金融、证券、房地产、外汇等市场上进行套利、投机活动;还有一些希望能把资金转到安全的国家或货币种类上去。复杂的资金流动方式和目的要求金融监管部门从监管对象、监管工具等多方面实现监管智能化。(4)金融产品创新不断。由于计算机和网络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导致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金融机构变得越来越灵活和虚拟,金融衍生技术不断创新,并以更低的成本提供了更多的金融服务,这些变化要求金融监管机构和政府不仅对国家金融稳定政策做相应的调整(Robert,1995),使金融监管规则和制度超前化,监测手段和工具要不断创新,监管流程柔性化。二、金融信息化给我国政府金融监管带来的挑战在我国,除了以上问题之外,我国金融信息化工作起步较晚,金融市场处于逐步完善的过程中,对资金流动行为的监控还面临着特殊的社会经济环境:(1)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力度加大,监管范围扩大。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攻坚阶段,国家“十一五规划”提出:推进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加大金融产品的市场化开发力度;建立现代金融体系;推动发展证券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等各类金融市场,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实施WTO的承诺,继续逐步地推进金融市场的国际化程度。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金融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金融体制的深化改革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将大大增加我国金融监管工作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张朋柱,2006)。(2)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金融信息化和政府信息化水平差距较大。20世纪70年代开始,我国各金融机构纷纷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业务流程再造:从手工操作到联机处理业务操作,从柜台交易到实时交易,从分散业务处理模式到高度统一的综合业务处理系统,然而,我国金融机构的信息化建设较国外金融机构仍然不完善,如数据库的大集中、储户实名制、一个企业开多头账户等多方面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而我国各级政府的电子政务正处于建设和应用的初级阶段,正在重塑信息技术支持下多种政务业务流程,开发建立电子政务业务系统,这使得在西方发达国家行之有效的监管方法,监管工具难以照搬照用。(3)金融业务混业化趋势。在我国,尽管存在金融全球化与金融混业对统一监管的客观要求,但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阶段和对外开放程度都决定了金融统一监管在短期内在我国还缺乏稳固的基础。但是,金融机构的业务运作模式混业化趋势已经给我国现有的分业监管模式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何德旭,2003)。(4)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力量薄弱。国际专家对我国资金流动异常行为监管的评价是“态度积极,案例极少,基础薄弱,手段落后”(欧阳卫民,2004)。这主要体现在:我国现行金融监管体系缺乏有效金融监管的条件,如异常交易数据采集规章与采集手段不完善,异常交易监管分析和决策支持工具匮乏,经验丰富的专家极少;多元化监管主体缺乏必要的信息交流与合作;证券业、保险业的监管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技术)与行业发展不匹配;金融监管缺乏科学的实务操作系统(张安顺,2001)。上海作为中国金融交易中心,在中国加入WTO后成为了中外资金融机构市场化竞争的主战场,承担着我国资本运营中心和资金调度中心的重要职能。同时在2005年8月成立的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预示着我们正面临着如何通过管理金融中心做好金融市场各种资金流动异常行为监管的大挑战。三、信息化促进了我国政府电子化金融监管体系的建设传统的金融监管方式主要是由有经验的监管专家定期地对某一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或者金融服务机构将可疑数据定期上报的方式,从而实现对资金流动行为的监管。然而,基于信息技术、网络技术、金融创新的快速发展,各金融机构纷纷进行业务流程的重新设计,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金融市场中所处理的资金流动速度加快、交易量急剧增加、资金流动方式复杂化,这些变革都使得传统的现场金融监管流程在时间和空间上都变得效率很低或彻底失效,Robert(1995)特别指出,信息技术导致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这样,在金融体系中政府行为也必须随之调整。(1)金融信息化为电子化金融监管工作提供了对金融交易进行持续性监管的条件。传统的金融监管流程面临金融信息化的高速发展,在监管的时间和空间上均变得不切合实际。电子化金融监管系统提高了对金融机构交易信息采集、分析、决策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为金融监管工作提供了更为详细和及时的信息。图2为建设我国政府电子化金融监管体系的基本框架。图2电子化金融监管体系(2)金融信息化促进了金融机构之间以及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资金是在不同的金融市场中不停地流动,因此对资金流动的监管也应该是实时的、连续的,仅仅局限于某一个金融机构内部是无法进行的。目前,我国各金融机构正在进行的数据大集中、建设数据仓库的工作为金融机构间实现信息共享创造了初步条件。然而,考虑到金融机构之间由于竞争关系而给信息共享带来的阻力问题,对资金流动异常行为监管中的信息共享工作最好通过各金融监管机构(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会)来实施。(3)我国电子政务建设为金融监管机构参与政务资源共享体系建设创造了有利环境。一方面,金融监管机构可以通过政务共享系统来充分利用政府其他部门(如工商、税务、纪检、海关等)中所有有利于监管的信息,有效识别资金流动异常行为的目的。另一方面,金融监管机构的资金流动异常行为监管系统也可以为政府其他监管部门服务,提供可疑交易证据。(4)金融机构内控信息化建设工作是电子化金融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内控部门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同时,金融监管机构的任务之一就是对金融服务机构内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因此,促进金融机构风险内控信息化建设将极大推动我国电子化金融监管的前进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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