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新浪财经端:和牛市一起飞!(上接B15版)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名称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上市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股票简称西水股份股票代码600291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水线路2号增1号于家堡金融区服务中心101-30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实际控制人是□否■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0股持股比例: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后持股数量:153,573,538股变动后持股比例:19.29%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股票是□否■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本次权益变动行为尚需通过中国证监会[微博]核准填表说明: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下页为本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页,无正文)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法定代表人(签章):签署日期:2015年1月20日证券代码:600291股票简称:西水股份公告编号:临2015—003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以下简称“”)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1月20日在北京世纪金源大饭店会议室举行,应到董事9名,董事赵文静因身体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李少华代为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实到8名。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及《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郭予丰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一、关于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微博]颁布的《上市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认真自查,认为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二、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郭予丰、苏宏伟、吴丽娟、欧仁图雅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项逐进行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书和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http://www.sse.com.cn)。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上海德莱科技有限、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北京郁金香天玑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晋城市顺盛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和杭州羽南实业有限,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定价基准日、发行及定价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发行为16.93元/股。计算公式如下: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的,将对发行做相应调整。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412,285,880股,其中上海德莱科技有限认购131,718,842股、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认购153,573,538股、北京郁金香天玑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购38,393,384股、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认购29,533,372股、晋城市顺盛新型环保建材有限认购29,533,372股、杭州羽南实业有限认购29,533,372股。若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除非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另有规定,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减的,则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数量将按照各自原认购的股份数量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原股份总数的比例相应调减。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上市地点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上市交易。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7、锁定期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上海德莱科技有限、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北京郁金香天玑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晋城市顺盛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和杭州羽南实业有限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认购方由于西水股份实施转增股本、送股分配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中与本次认购相对应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约定。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8、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本次发行股票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9.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对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进行增资、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0、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三、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郭予丰、苏宏伟、吴丽娟、欧仁图雅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书和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四、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五、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本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后至今未募集过资金,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及使用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文件《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六、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所签署的下列《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的主要条款详见《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http://www.sse.com.cn)。1、《上海德莱科技有限与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本《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构成关联交易,郭予丰、苏宏伟、吴丽娟、欧仁图雅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与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北京郁金香天玑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与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晋城市顺盛新型环保建材有限与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杭州羽南实业有限与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七、关于向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增资的议案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与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天安财险”)签署了《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2015年增资扩股股份认购协议书》,将以每股人民币1.55元向天安财险增资6,105,978,116.00元人民币认购天安财险3,939,340,720股股份,本次增资尚待中国保监会的批准。本次增资完成后,天安财险的股本总额为13,962,503,416股,将持有天安财险共计5,068,924,395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36.30%。有关该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关于向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增资的公告》(临2015-006号)。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八、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5)。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郭予丰、苏宏伟、吴丽娟、欧仁图雅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书和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九、关于制定<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定了《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十、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十一、关于制定《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现金分红》(证监发[2013]4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