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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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人发〔2008〕33号关于做好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各学院、部、处级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是适应学校发展需要,引导教师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提升科学研究的创新能力,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提高教师队伍整体学术水平,促进学术带头人成长的重要措施。在此项工作中,要强化岗位管理,同时更加注重学术评价,鼓励优秀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加大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力度,促进人才队伍的整体优化。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在指导思想、同行专家评议、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加大招聘国内外优秀人才力度、实行有限申报次数和差额评审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调整。为做好2008年专-2-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参照执行。一、强化质量意识。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要贯彻《北京理工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申报条件》(人发[2007]9号)和《北京理工大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及其2008年过渡条件》(人发[2008]20号)文件精神,在达到申报条件的基础上,重点考查申报人的学术水平、研究成果和学术研究发展潜力。二、鼓励优秀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要关注评聘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中急需的德才兼备、学术业绩突出的优秀中青年教师,为他们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三、为优秀人才提供发展空间。继续实行校内公开竞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制度。对于取得突出的学术业绩的拔尖创新人才,其学术水平已超过了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业务申报条件,可不受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年限的限制,申报教学、科研一线的正高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对于不能满足全部申报业务条件,但在学术研究、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杰出业绩的人员也可以竞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位/学历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不能申报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和申报校内公开竞聘。学科组对-3-校内公开竞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进行单独评审,推荐到学校后,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统一差额评审。四、提高教师队伍的国际化水平。学校继续坚持部分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进一步加大国内外公开招聘力度,吸引国内外优秀高层次人才,特别是吸引取得国外著名大学博士学位或具有国外留学经历的优秀人才。五、注重对以教学为主的优秀教师的选拔,储备教学名师,形成高水平教学团队。学校继续实行教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单独申报,鼓励以教学为主的高水平教师迅速成长,提高我校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六、对各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总量进行核定。根据学校中心工作的发展,今年按照《北京理工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办法(试行)》(校人发[2007]8号)的规定,由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工作办公室负责重新核算各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学校按照新核定的岗位总量对各单位岗位进行宏观控制。七、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限申报次数制度。从今年开始实行限制申报次数制度,即申报同一等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有效申报次数为3次,超过3次未通过评审者3年内学校将不再受-4-理其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有效申报次数从今年开始计次。八、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差额评审制度。从今年开始在学科组评审和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中实行差额评审制度,学科组和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差额评审比例由学校根据全校岗位情况和年度申报情况确定。九、进一步扩大同行专家评议的范围。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对所有申请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通过初审组审议的申报人材料,由人事处负责送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议。十、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关于申报条件、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校内公开竞聘、有限申报次数、差额评审等相关制度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转换、评审组织、评审程序、工作纪律等要求见附件《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关问题的说明》。十一、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转换的过渡期。在教师系列、研究系列和工程系列中,申报人所在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与本人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不一致的,实行过渡期。具体是:在2008年~2009年期间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可直接通过申报晋升所在岗位要求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评审通过)实现专业技术职务转换;2008年讲师、助理研究员、工程师可直接通过申报晋升所在岗位要求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5-评审通过)实现专业技术职务转换。十二、评聘工作的时间安排。此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从5月20日正式启动。主要分为六个阶段:1.5月20日学校动员布置该项工作,5月20日-5月26日基层单位开展申报、推荐工作。5月20日-6月2日学院进行校外公开招聘教授面试,国内外公开招聘教授初审通过名单公示。2.5月26日-5月30日学校初选、组织答辩和确定名额分配指标。3.5月30日-6月2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填报申请表。4.6月2日-6月9日在全校范围内对通过初审的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5.6月3日-7月3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材料送校外专家评审。6.7月18日前进行学校评审;9月1日前在全校范围内对昀终评审结果公示。具体时间安排见《北京理工大学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日程安排》。-6-十三、网上填报说明1.我校2008年度申报正高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在网上填写申报材料。登录网址为。2.网上填报的内容包括:基本信息、申报信息、讲授课程、指导学生、科研工作、学术会议、实验室建设、社会工作、管理工作、发表论文、教材专著、科研获奖、授权专利等方面的内容;在上述信息填写准确无误的情况下,可在功能列表中选择信息提交;在功能列表中选择打印报表,系统将为申报人员生成一份word格式的申报材料,用户可以对word文档进行保存、格式的修改及打印,打印出来的文档材料作为正式申报材料上交用户所在单位进行审查。注意,提交后的信息将不能更改,请用户对填写信息进行仔细审核。3.为保证网上填报材料的顺利进行及安全保密的要求,请申报人员到本单位人事干事处领取用户名及密码。对于用户所填写的科研等方面涉及保密内容,请做保密处理。例如对项目名称用代号表示或用×××代替等等。对保密处理过的信息要附保密附件;保密附件要求使用A4纸,把保密处理过的信息逐条表述清楚,申报人签字、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保-7-密附件的报送时间与其他申报材料的报送时间一致;保密附件的处理按相应的保密规定进行。4.校外竞聘人员不使用本系统。5.对于信息申报过程中的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68912338。十四、关于申报附件材料请将个人的申报附件材料装订成一册,并在首页设置目录。附件材料要求按如下顺序装订:1.外语成绩和教育技术证明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3.任现职资格证明复印件;4.正式发表论文证明,包括带有刊名、目录及论文首页的复印件及索引证明(复印件无效);5.其他证明材料。十五、其它说明根据北京市物价局和北京市财政局京价(收)字[2000]369号文件精神,我校今年收费标准参照北京市调整后的评审费收取标准执行: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通过初审进入学科评审组后,每人交纳160元;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每人交纳120元;申-报初级附   8-级专业技附件:关技术职务关于专业务或需要认业技术职务认定专业务评聘相二〇业技术职相关问题〇〇八年五职务,每人题的说明五月十五人交纳80五日 0元。-9-附件: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关问题的说明为了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将有关问题特做如下说明。一、申报条件除申报竞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及入校不满三年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入校不满两年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引进人才和留学回国新入校人员外,其他人员的申报条件按照《北京理工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申报条件(修订)》(人发[2007]9号)和《北京理工大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申报条件》(人发[2008]20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关于申报条件进一步做出如下说明。(一)关于申报基本条件1.职业道德要求。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要考核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把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作为第一必备条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2.外语水平要求。专业技术职务的外语条件按照国防科工委《转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委办人[2007]74号)、《北京理工大学关于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函[2007]28号)、《关于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10-的规定》(人字[2002]66号)、《北京理工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申报条件(修订)》(人发[2007]9号)等文件执行,学校文件与科工委文件不一致的,以科工委文件为准;学校文件之间不一致的,以昀新文件为准。3.现代教育技术水平要求。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达到教育部认可的现代教育技术一级水平,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达到教育部认可的现代教育技术二级水平。学校无评审权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申请人,须按照北京市要求,满足计算机模块考试合格条件(视同符合校内现代教育技术水平要求)。4.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申报所有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人员的学历要求和任职年限按照《北京理工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申报条件(修订)》(人发[2007]9号)和《北京理工大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申报条件》(人发[2008]20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2008年7月31日。大专学历只能申报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非全日制本科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副职,除要求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五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四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技术-11-工作十三年以上;③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三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六年以上;④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二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九年以上;⑤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一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二年以上;⑥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不满一年,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二)关于申报的业务条件1.除申报竞聘的人员外,其他没有达到申报职务业务条件要求的人员不具有申报资格。各单位在业务条件的审核上要设审核小组严格把关,党政一把手要负全面责任。2.学校在各单位业务条件审核小组的审核基础上,将继续组织开展全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申报条件复审工作。复审结果将直接提交学科组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审议。(三)其他有关问题的说明1.关于博士学位获得者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计算问题:若申报者曾为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且在获得博士学位之前已取得副高级职务,其任职年限按副高级职务实际任职时间计算;若申报者曾为脱产攻读博士学位且在获得博士学位前已取得副高级职务,则在其脱产攻读学位期间的副高级职务任职年-12-限予以扣除。2.关于博士学位获得者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计算问题:若申报者曾为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且在获得博士学位之前已取得中级职务,其在取得博士学位前的中级职务任职年限折半计算;若申报者曾为脱产攻读博士学位且在获得博士学位之前已取得中级职务,其在取得博士学位前的中级职务任职年限扣除脱产学习时间后折半计算;或在学历要求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直接以中级职务任职年限扣除脱产攻读学位学习时间后进行计算。3.关于硕士学位获得者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计算问题:若申报者曾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且在获得硕士学位之前已取得助级职务,其在取得硕士学位前的助级职务任职年限折半计算;若申报者曾为脱产攻读硕士学位且在获得硕士学位之前已取得助级职务,其在取得硕士学位前的助级职务任职年限扣除脱产学习时间后折半计算;或在学历要求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直接以助级职务任职年限扣除脱产攻读学位学习时间后进行计算。4.对于人发[2007]9号文的业务条件中“本学科领域国际一流刊物或高影响因子刊物”的认定,按照《关于界定“国际一流刊物、高影响因子刊物学术论文”(试行)的通知》(人函-13-[2007]45号)执行。5.对于人发[2007]9号文的业务条件中“国内核心期刊”,依据北京大学出版社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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