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培训工作责任制一、工作目标根据市教育局教师教育工作计划及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市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为了确保我校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实行校本培训工作责任制,现将有关要求规定如下:一、工作目标1、进一步规范校本培训的管理,将校本培训工作落到实处。2、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校本培训工作。3、创建校本培训示范学校。二、工作内容1、认真分析学校现状,确定学校校本培训的目标。2、制订校本培训工作规划和培训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培训内容、培训地点、培训方式、培训活动的具体安排,中心发言人及发言内容等,认真开展校本培训活动,加强培训管理,注重培训效果。3、每学期或阶段性地进行总结,认真反思,总结成功的经验,梳理培训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4、认真做好校本培训的各项档案资料的整理,要有完备的校本培训档案资料(包括培训的图片、音像资料等)、有校本培训的活动总结(包括校本培训活动的经验、校本培训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等)。三、工作要求(1)、校长要经常深入学校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校本培训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2)、校长每学期至少参加两次以上的校本培训活动,做好活动记载,总结培训经验和成果,年终提交工作报告。(3)、要加强领导,校长要亲自抓,深入研究校本培训工作,要加强和改进专班的工作,明确校本工作的责任人。(4)、要精心制订校本培训工作计划或方案,积极扎实地开展培训工作,创造校本工作特色,注重校本工作的实效。(5)、每一阶段都要有一定的阶段性成果,年终要有一定推广价值的典型或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