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课《伤仲永》导学练测【课文背景知识】王安石(1021~1086),北宋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字介甫,晚号半山。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仁宗庆历进士。嘉祐三年(1058)上万言书,提出变法主张,要求改变“积穷积弱”的局面,推行富国强兵政策,抑制大官僚地主的兼并,强化统治力量,以防止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巩固地主阶级统治。神宗熙宁二年(1069)任参知政事。次年任宰相。依靠神宗,实行变法。并支持王韶,取熙和等州,改善对西夏作战的形势。因保守派反对,新法迭遭阻碍。熙宁七年辞退,次年再相。九年再辞,退居江宁(今江苏南京),封舒国公,旋改封荆,世称荆公。其诗文颇有揭露时弊,反映社会矛盾之作,体现了他的政治主张和抱负。散文雄健峭拔,旧时被列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今存《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伤,是“怜惜”的意思。伤仲永,即怜惜方仲永这个幼时天资聪颖的神童由于没有学习,以致成年后竟成为默默无闻的庸人。通过这个故事,作者旨在说明学习和教育的重要性。【字词综合运用】生词1.一词多义2.古今异义自是指物作诗立就(此。今常用作判断词。)稍稍宾客其父(渐渐、慢慢地。今义:稍微。)复到舅家(再,又。今常用义为重复、往复)泯然众人矣(普通人。今常指大家、许多人。)3.词类活用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名词作状语,表示行为的经常性:每天,天天。)泯然众人矣(名词用作动词;变成普通人。)父异焉(形容词用作意动词:以……为异,感到惊异,对……感到诧异。)邑人奇之(形容词用作意动词:以……为奇,对这件事感到奇怪)稍稍宾客其父(名词用作意动词:把他的父亲当作宾客对待。)父利其然(形容词用作意动词:认为这种情况是有利可图的。)【重点难点讲解】1.叙议结合本文第1、2自然段记叙了方仲永从幼年时的天资过人到长大后“泯然众人”的变化过程,揭示产生这种变化的原因是父“利其然”、“不使学”。第3自然段是作者的感受和议论,它告诉人们,后天的学习和培养对于发展个性才能是十分重要的。叙述是议论的基础,议论是叙述的升华,两者相得益彰。2.对比鲜明仲永三个阶段的才能,形成鲜明对比。幼年时可谓天资聪颖;五岁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二十岁时,“泯然众人矣”。作者有意运用这种鲜明的对比,促使人们去探求仲永发生变化的原因,从而达到警醒的目的。【知识延伸检索】1.关于“先扬后抑”的写法为了贬低、否定某种事物而故意先赞扬、肯定某种事物的写法,叫做“先扬后抑”,反之,则叫“先抑后扬”。本文为了表现方仲永二十岁时“泯然众人矣”,而先写幼年时的他如何才华横溢,这里运用的就是“先扬后抑”的写法。采用这种写法往往给人一种出人意料的效果。2.关于借喻和借代借喻是意在喻,借代是意在代。用借来的事物表现本体的时候是借喻,没有本体而作代称的是借代。喻和代是这两种修辞方法的区别所在。王安石《木末》诗中有两句说:“缲或白雪桑重绿,割尽黄云稻正青”。意思是缲或白雪一样的丝,桑叶又绿了;割完了黄云一样的麦子,稻田正是青青的时候。诗中的‘“白雪”和“黄云”作为喻体单独出现,在后面隐有“白丝”和“麦子”的本体;“雪”和“云”不是“丝”和“麦”的特色,因此是借喻而不是借代。而成语“青黄不接”中的“青”和“黄”是未成熟和已成熟庄稼的特色,它们的后面没有隐去本体,只是用“青”代替未成熟的庄稼,所以是借代而不是借喻。【课文阅读指导】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金溪县的乡民方仲永,(家里)世代务农。仲永长到五岁时,还不曾见过(纸、笔、墨、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砚等)文具,(一天)忽然哭叫着要这些东西。他父亲对他的这种举动感到惊奇,(于是)向邻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居借来给了他,他当即写下四句诗,并且自己为诗写了标题。他的诗以奉养父母、团结同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族的人为中心思想,诗传出后,全乡的读书人(争着)欣赏他的诗作。从此,指定题材(叫他)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写诗,他立刻就能写成,诗的文采和义理都有可取之处。同县的人认为他的才能非凡,渐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渐地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有的人还用钱财和礼物求他作诗。他的父亲觉得那样做有利可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图,就每天领着仲永四处拜访本县的人,而不让他学习。这一段写五岁神童作诗扬名邑中,其父借以图利,不让他学习。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我听到仲永五岁能作诗这件事已经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老家,在舅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到了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作诗,就不像先前那样聪明了。又过了七年,我从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扬州回乡,又见到了舅舅家,问到仲永的情况,(舅舅告诉我)说:“(仲永年幼时的才华已经)泯然众人矣。”消失,像普通人一样了。这一段记述仲永的诗才完全消失,同普通人一样。王子曰:“仲永之能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王先生说:“仲永通澈解悟,是从先天得来的。他从先天得来的,远远强于有贤才的人。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被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竟然成了平庸的人,是因为他从人们得到的教育没有达到。他先天得到的,他是这样有才能,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从,又而不从他人学习得到的教益,尚且成为庸人;那没有从先天取得天资的,本来就是庸人,不如又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不从他人学习得到教益,能做庸人就为止了吗?”这一段为作者的议论,阐明后天学习的重要性。【课文结构分析】1.分段及段落大意全文可分三段。第1段:写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况——幼年作诗的非凡才能和其父贪利“不使学”的错误做法。“不使学”,点出了仲永才能衰竭的原因,预示了他“泯然众人”的必然结局。第2段:写仲永才能衰竭,终于成为普通人。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与仲永幼年时聪颖超凡形成强烈对比。第3段:是作者的议论。重点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后天不学习尚且沦为一般人,那么本来平常的人,如不再受教育还能跟上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吗?从而推出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2.课文结构图示。【课文主要内容】本文通过方仲永幼时天资过人和成年后才能衰竭的故事记叙和议论,生动地说明了人的天资和后天成才的关系。启示人们,要充分认识后天的教育和培养对发展才能、培养人才的重要作用。【课文写作特色】寓理于事。文章以方仲永的故事,生动形象地说明了人的天资与后天教育的关系,作者先叙后议,读后给人以深刻启示。尽管作者在文中的叙述和文末的议论中对方仲永的天资做了不适当的渲染,但其强调后天教育的作用是正确的。先扬后抑。先详写方仲永的天姿过人,后略写他平庸无奇。扬而后抑,并着眼于抑,有力地突出了文章的主旨。语言精练。全文仅230余字,却完整地记叙和议论了方仲永才能发展变化的全过程,遣词造句极其精当,内涵丰富,容量大。【词句品味鉴赏】以诗求生三国时,魏王曹操传位于长子曹丕。曹丕的弟弟曹植,名子建,文思敏捷,名播海内。曹丕对曹植又佩服,又妒忌,尤其怕曹植日后威胁他的皇位。他千方百计想除掉曹植。有一天,曹丕把曹植召到跟前,说:“听说你很会写诗,我今天可要考考你。你在七步之内写出一首诗来,否则,你就别想活了!”曹植早就知道曹丕要加害于他,今日果然要下手了!情激和悲哀之情,顿时涌上心头,触发了他的灵感。果然,他在七步之内吟成了一首诗:煮豆燃豆箕,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这首诗把曹丕对他的威逼,比喻为锅底下燃烧的豆萁在煎煮着锅中的豆子。尤其是后两句,借豆子的哭诉,发出悲哀的慨叹和愤激的质问:“豆子和豆箕本是同根所生,为何要这般互相煎煮呢?”情感多么深沉悲愤!据说,曹丕听了曹植念出的这“七步诗”,不禁“哀而泣下”,于是赦免了他的死罪。四句诗换得一条性命,可见比喻的力量之大!但也有诗不能救命的。武则天当政时,为维护自己的权位,先后杀死太子李忠和李弘。她的另一个儿子李贤深知母亲篡权的阴险野心,看到李忠、李弘相继遇害,预感到自己也不会有好的下场。他写了一首《黄台瓜辞》想以诗去感动母亲,免他一死。这首诗是这样写的:种瓜黄台下,瓜熟子离离。一摘使瓜好,再摘使瓜稀。三摘尚自可,摘绝抱蔓归。李贤以摘瓜比喻武则天杀子。第五、六两句暗示:母亲啊,你再不要杀我了;否则,你就像那种瓜的人,最后抱着瓜藤回家——一个儿子也没有了。想不到武则天心狠手毒,权欲熏心。这首哀婉情切的诗歌,并没有打动她的铁石心肠,为了篡权的需要,她还是将儿子李贤贬为庶人,赶出京城,最后逼其自杀。以上所举的两首诗,用的都是借喻修辞法。借喻和明喻、暗喻不同,它不用比喻词,干脆把比喻的事物当作被比喻的事物来说,即只出现喻体,不出现本体;它比明喻和暗喻更直接、更干脆,但也更隐蔽、更含蓄。借喻在日常口语和书面语中广泛使用着。我们常听到下面的一些说法:“我们单位进行改革,再不能吃大锅饭了。”“现在婆婆太多应给企业松绑。”“工厂缺原料,吃不饱,正等米下锅呢。”上述加线的语句,都是现代语言中的借喻。其中有的由于使用频繁,其借喻义已相对稳定,变为新词新义了。【课本难题解答】二1.“我早就听说过这件事啦”和“我听说这件事,很久啦”这两句是正确的。它们在译法上的不同是“久”字的置前或置后,但所表示的意思是一致的,都可以。2.“渐渐请他父亲去做客”和“渐渐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这两句是正确的。“宾客”这个词在句中是“以……为宾客”的意思。前者是意译,后者是直译。3.“父亲把这种情况看做有利可图”和“父亲认为这种情况有利可图”这两句是正确的。“利”这个词在文句中是“以……为利”(把……当做有利)即“认为…有利可图”的意思。前者用“把”字将宾语(其然,这种情况)前置。4.“跟着父亲回到老家”和“随父亲回乡”这两句是正确的。【同步达纲练习】一、解释加线的词1.世隶耕()2.未尝识书具()3.借旁近与之()4.指物作诗立就()5.稍稍宾客其父()6余闻之也久()7.从先人在家()8.受之天也()9.卒之为众人()10.今夫不受之天()二、选择翻译句子不正确的一项()A.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译:他的诗以奉养父母、团结同族的人为主旨。B.父利其然也。译:他的父亲觉得这样有利可图。C.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译:立刻写出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D.邑人奇之译:邻居都很奇怪他。三、填空《伤仲永》的作者是_代的王安石。他字_,号_,是杰出的_家、_家,是唐宋八大家之一。【创新能力训练】王冕者,诸暨人。七八岁时,父命牧牛陇上,窃入学舍,听诸生诵书;听已,辄默记。暮归,忘其牛,父怒挞之。已而复如初。母曰:“日痴如此,曷不听其所为?”冕因去,依僧寺以居。夜潜出,坐佛膝上,执策映长明灯读之,琅琅达旦。佛像多土偶,狞恶可怖;冕小儿,恬若不见。1.解释句中加线的字。(1)听已,辄默记。辄:_(2)父怒挞之。挞:_(3)琅琅达旦。旦。_(4)冕因去。去_(5)窃入学舍。窃:_2.翻译句子。(1)已而复如初。(2)七八岁时,父命牧牛陇上,窃入学舍,听诸生诵书;听已,辄默记。3.文中最能表现出王冕读书专心入迷的一句是_4.下面句子的句式与其他三句不同的一项是()A.身不听其所为?B.暮归,忘其牛,父怒挞之。C.已而复如初。D.冕因去,依僧寺以居。5.这则故事给了你什么启示?【学科渗透训练】动物也有自己的语言。有些动物是以动作作为联系信号的。在我们海滩上,有一种小蟹,雄的只有一只大螯,在寻求配偶时,便高举这只大螯,频频挥动,一旦发觉雌蟹走来,就更加起劲地挥舞大螯,直到雌蟹伴随着一同回穴。有一种鹿是靠尾巴报信的。平安无事时,它的尾巴就会下垂不动;尾巴半抬起来,表示正处于警戒状态;如果发现有危险,尾巴便完全竖直。蜜蜂的可算是登峰造极的了。它能用独特的舞蹈动作向自己的伙伴,报告食物(蜜源)的方向和距离。蜜源的距离不同,在一定时间内完成的舞蹈次数也不一样。科学家因此提出了一个诱人的设想:派人造的电子蜂打入蜜蜂之中,指挥蜜蜂活动。这样,不但可以按人的需要收获不同的蜂蜜,还可以帮助植物传粉,真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