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职能科室职责为规范医院管理,促进医院发展,更好的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根据医院实际工作需要,特制定医院行政管理、业务管理、后勤保障、党纪工团等职能科室及职责。办公室职责一、起草医院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负责草拟、审核、印发医院行政性文件,拟定全院性的规章制度;负责大事记的日常收集和编辑。二、组织医院行政办公会、医院办公会等各种行政会议,并督导会议精神的贯彻执行。三、负责全院往来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催办督办、立卷归档、保管利用及院发文件的审签工作。四、负责各种信息的收集、加工和综合分析,提出可行性方案和建议,为领导做出决策提供信息依据。五、组织接待上级领导的检查指导和外来人员的参观访问。六、负责医院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落实和实施;拟制订医院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计划,做好培训记录;协同医务科和护理部等有关科室落实到位,不断提高医护人员的法律意识。七、保管和正确使用医院的公章,审定行政部门印章的刻制,开具行政介绍信。八、负责全院行政档案、文印、电话、通讯的管理,负责信件、报纸、刊物的分发递送。九、负责投诉受理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接待处理有关行政的群众来信、来访事宜,做好登记存档,积极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降低不必要的纠纷。十、负责医院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维修、保养、调度,保障一般公务用车的使用;加强驾驶员教育管理,做到谨慎、安全、文明驾驶。十一、负责安排医院行政总值班与院领导行政查房。十二、协助院长办理日常行政事务,负责落实医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人事科职责一、根据国家相关人事政策和规定,负责制订、完善医院各项人事管理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并督促落实。二、负责组织考察、考核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为医院机构设置、人员的配备、提拔、职称评聘奠定基础。三、根据政策负责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及各专业合同制人员的招录工作,负责办理各级各类人员的调入、调出手续。四、按照政策,做好全院人员的工资调整工作及各种补贴的审批管理,负责全院合同制人员的劳动工资计划管理,负责新招聘职工的转正定级工作。五、做好人员编制管理,掌握全院各级各类人员的分布情况及超缺编情况。六、负责做好全院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等工作。七、负责工作人员档案的收集、整理和转移,协助局人事科做好人事档案的保管与管理。八、根据医院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全院职工继续教育制度,做好人员的培训与考试考核以及继续教育档案管理工作。九、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各种人事统计工作。十、负责办理退休人员手续和去世职工的停薪和丧葬费、抚恤费、遗属补助费的发放管理工作。宣传科职责一、负责医院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扩大医院影响,树立医院的良好形象。二、负责医院的形象策划,搞好医院宣传标语、宣传版面以及院外广告牌的制作。三、负责医院大型活动、会议的摄影、摄像及新闻报送、宣传策划、专题宣传等工作,做好电台、电视台等电视媒体的宣传。四、做好全院新技术、新业务的宣传,积极宣传优秀医务人员的先进事迹。五、主管“兰山区人民医院网站”、医院信息宣传微信公众平台的设计、维护和运营,负责《兰医通讯》院报的编辑和发行工作。六、加强新闻信息传播工作,做好科室通讯员培训及稿件投递和录用统计,加强宣传队伍的建设。七、主动收集来自病人和社会的各种意见以及兄弟医院的改革信息,及时向院长通报,为院长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八、负责医院健康教育工作的综合协调管理,做好院内职工、患者及院外社区群众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九、积极维护与新闻媒体及上级主管单位的日常业务工作,为医院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十、保管好常用机器设备、宣传器材,做到按时清洁保养,使用后安全存放。所有器材,不得随便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单位或个人借用器材,须经院领导批准。十一、及时配合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财务科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财经政策和法规,加强财务监督,遵守财经纪律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二、按照《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并落实执行。三、负责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收支管理。四、负责会计核算工作,为经济管理和经济决策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五、负责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债权债务的核算与管理。六、负责医院资金筹措工作。七、负责编制、报送会计报表、财务分析报告。八、负责工资的核算、发放及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九、负责对医院各项收费进行监督检查。十、对全院财务会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考核。十一、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审计科职责一、审计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二、监督国家财经法规和部门、单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三、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四、审计工程项目的决算。五、参与招标工作。六、其他审计事项。物价科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和收费标准,负责医院物价、收费的管理与监督。二、指导临床、医技科室正确执行医药价格政策。三、督促各收费科室做好日常价格管理工作,并定期检查,及时纠正不规范收费行为,检查情况纳入科室考核。四、负责向上级物价主管部门申报医院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费的申请及备案。五、协助各收费科室妥善处理医疗收费纠纷;办理上级部门转来的价格投诉,并提出整改意见。六、对兼职价格管理人员进行价格政策(业务)指导、培训。七、接受、配合物价、卫生等部门对医院医疗收费的监督检查。八、完成院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医保办职责一、负责医院医保工作的管理和服务,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利益,确保医保政策、制度规范顺利的实施。二、负责医保患者的门诊管理、住院管理、转院管理、药品管理、特殊检查(用药)审批、新技术项目申报准入、财务核算、医保诊疗服务目录维护、医保药品目录维护监管。三、切实加强医保患者的医疗管理。严格执行医保病人首诊负责制。坚持因病施治,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杜绝人情方、大处方,坚决杜绝医保药品调换;严格掌握医保病人住院、转院指征。四、采取定期检查与平时抽查相结合,及时处理医保服务工作中的违规违纪现象;把医保服务纳入科室或个人年度考核,采取奖优、罚劣,并根据违规、违纪事情造成的影响大小,实行一票否决。五、加强对医保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强化规范医务人员对医保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提高医保患者满意率;加强医院新进职工的上岗前培训和全体医、护人员的定期培训。六、加强与市、区医保处的沟通协调工作,积极配合市医保处的各项检查;及时传达市医保处的相关文件和信息动态,收集患者的要求和建议,做到让政府满意、群众满意、医院满意。质量管理科职责一、在院长、分管院长和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对全院医疗质量进行全程监控;根据医院的总体发展战略,提出年度、阶段性质控重点目标、并制定考核标准;对年度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予以总结、提出整改建议、推动持续改进。二、建立健全院、科两级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充分发挥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的作用。三、制定本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分析和反馈。四、负责组织协调医院质量管理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分析和评价。五、参与多层次质控:(一)院级质控:参与行政查房、医院质量指标考核,参与医院重点部门、关键环节、薄弱环节的质量监管,定期评价质量结果,形成报告,供院长决策参考,制定改进措施并落实。每季度发布质量管理简报。(二)科室质控:定期会同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进行平均住院日、合理用药、输血管理等科室重点质量指标分析,依据质量指标监测结果及各类专项治理检查结果,及时评价、反馈,提出改进措施。六、质控人员的资质培训:依据循证证据、警示信息确定评价标准,逐步使质控趋向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实效性。七、定期组织多部门联席会议,收集各部门和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反映的医疗质量问题,协调各科室质量控制过程中的问题处理。八、监督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九、定期在质控信息平台发布信息,对医院及各科室的医疗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进行公示;为各部门或科室提供相应质量数据,不断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十、定期进行全员质量与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参与能力。每年组织全院性中层干部质量与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少于1次。十一、定期收集医院各质量管理委员会的会议纪要,每半年抽查医院各质量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的专项纪录。十二、每年至少2次向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汇报质量与安全指标监测结果,为医院确定质量管理目标提供数据支持。医务科职责一、具体组织实施全院医疗工作,制定和完善医院医疗质量控制标准及实施方案,对全院医疗质量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整改,保障医疗安全,切实促进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二、督促、指导各临床医技科室制定本专业或科室有关医疗安全的工作制度、防范措施及危急处理预案;落实整改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牢固树立全员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保障患者及医务人员的医疗工作安全。三、拟订全院业务学习计划,安排全院性业务学术活动,扩大院内外、省内外的学术交流;组织安排全院性的病历讨论,协调科室间的工作;不断改进门、急诊工作,联系院外会诊和转院等工作。四、组织对全院医务人员开展有关医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标准的业务培训,指导各临床医技科室开展岗位技术训练,巩固基本操作技能,提高应对新发疾病的诊治能力。五、具体实施《执业医师法》各项规定,组织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落实医师执业注册制度,督促检查全院医师在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内执业,办理执业医师资格申请、注册、注销、变更手续,杜绝违法执业。负责依法执业的管理工作,及时校验、变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证件。六、了解和掌握全院医疗动态,检查分析医疗业务指标、质量指标完成情况;组织安排全院性的病历讨论,协调、调配全院医疗资源,加强与其他职能科室配合,落实整改措施,共同推进医疗质量改进。七、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保证医疗安全,以各质量管理委员会为平台,对医疗、输血、院感、医技等部门加强监督管理,推进持续改进工作。八、制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各类重大灾难事故、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生化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应急能力;组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各类重大灾难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九、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各项规定,制定医院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接受患方对医疗技术服务的投诉,并提供咨询服务,及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协调医患关系、维护医院利益。十、组织各种形式的病历质量检查、反馈和整改;强化病历形成全过程的质控工作,提高病历质量。十一、制定和修订医院病案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和规章制度,落实《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确保病案收缴、录入、保管、归档、借阅、复制工作简便、高效、有序开展。十二、依据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医院具体工作,制定完善落实医师外出会诊、手术的有关规定,具体负责院外会诊、手术、远程会诊及院内重大会诊的联系工作。十三、依据《母婴保健法》指导相关科室依法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产期保健服务、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做好母婴保健服务工作,落实禁止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各项措施。十四、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试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药政法规,配合药事管理部门做好全院药品监督、检查、指导、咨询和管理工作。十五、指导血液管理部门执行有关规定,执行输血技术规范,认真履行输血审批手续,规范临床用血,确保输血安全。十六、配合医学伦理委员会健全院内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管理制度,督促、落实各临床医技科室具备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技术力量、设备与设施,并制定保证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有效措施和风险预案。十七、接受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指派,安排医师参与医疗抢险救灾、传染病控制、卫生支农、义诊服务、高考体检、征兵体检、执业助理医师考试、会议保障等各类政府指令性医疗工作,做好对基层医疗技术的指导工作。十八、建立健全医务科各种登记、会议记录及医院业务大事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医疗行政管理工作能力。十九、认真做好上级部门和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护理部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