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220.01C8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4968—2008代替GB/T4968-1985火灾分类Classificationoffires(ISO3941:2007,MOD)2008-11-04发布2009-04-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T4968—2008前言本标准修改采用了ISO3941:2007《火灾分类》(英文版)。结合我国国情,在采用ISO3941:2007时,本标准做了如下修改:——删除了国际标准的前言,重新起草了前言;——删除了国际标准的引言;——将国际标准中的“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不仅仅根据可燃物的性质定义火灾分类,而是根据可燃物的类型和燃烧特性对火灾进行分类。因此,对国际标准中的范围作了修改;——根据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中的定义,增加了E类火灾(带电火灾);——将国际标准中某些标点符号修改为符合汉语习惯的标点符号。本标准代替GB/T4968-1985《火灾分类》。与GB/T4968-1985相比,本标准主要变化如下:——不仅仅根据可燃物的性质定义火灾分类,而是根据可燃物的类型和燃烧特性对火灾进行分类;——根据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中的定义增加了E类火灾(带电火灾);——根据ISO3941:2007中的定义,增加了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火灾);——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编写要求,对GB/T4968-1985的编写格式进行了调整。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名词术语符号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1)归口。本标准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松经、郑巍。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4968-1985。4GB/T4968—2008火灾分类1范围本标准根据可燃物的类型和燃烧特性将火灾定义为六个不同的类别。本标准规定的火灾分类对选用灭火方式,特别是对选用灭火器灭火具有指导作用。2火灾分类的命名及其定义下列命名是为了划分不同性质的火灾,并依此简化口头和书面表述。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B类火灾:液体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C类火灾:气体火灾。D类火灾:金属火灾。E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