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B66DB13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1738—2013酸枣仁2013-06-21发布2013-07-01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3/T1738—2013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邢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邢台学院、邢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河北邢州枣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僧虎、麻东、石晓云、郭丽、孔素环、郑金海、武延生、尹春山、董丽丽、柳文山。DB13/T1738—20131酸枣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酸枣仁的术语和定义、产地环境、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酸枣果实经去除果肉、果壳,晾晒后生产的酸枣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8406.2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果安全要求中国药典2010版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酸枣仁指符合本标准规定的鼠李科植物酸枣的干燥成熟种子。3.2霉变粒生霉、腐败的种粒。3.3不完善粒有虫蚀、破损等缺陷,但仍有药用价值的种粒。4技术要求4.1外观质量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DB13/T1738—20132表1外观质量指标项目要求基本要求果仁完整饱满,呈扁圆形或扁椭圆形,有的表面有裂纹,无异味气味气微、味淡色泽表面紫红色或紫褐色,平滑有光泽4.2分级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酸枣仁做药用可不考虑不完善率。表2分级指标项目要求一级二级三级杂质,%,≤235霉变率,%,≤000.5不完善颗粒,%,≤51015千粒重F(g)F≥5442≤F<5434≤F<424.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3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9.0酸枣仁皂苷A,%,≥0.030斯皮诺素,%,≥0.0804.4安全卫生指标按GB18406.2的规定执行。5检验方法5.1外观采用目测、嗅觉。5.2分级指标5.2.1杂质按中国药典2010版附录IXA的规定执行。5.2.2霉变率随机抽取100粒酸枣仁,计算发霉粒数占总粒数的百分率,重复计算三次,取平均值。DB13/T1738—201335.2.3不完善粒率随机抽取100粒酸枣仁,计算破损粒数、虫蛀粒数占总粒数的百分率,重复计算三次,取平均值。5.2.4千粒重采用Ⅱ级扭力天平测定。5.3理化指标5.3.1水分按中国药典2010版附录ⅨH第一法测定。5.3.2酸枣仁皂苷A、斯皮诺素按中国药典2010版附录ⅥD(高效液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测定。5.4卫生安全指标按GB18406.2的规定执行。6检验规则6.1检验分类检验分为交收检验、型式检验。6.1.1交收检验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都要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项目包括外观质量指标、千粒重。检验合格后并附合格证。6.1.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a)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b)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c)因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6.2抽样6.2.1组批同产地、同等级一次收购的果仁作为一个检验批次或根据合同约定确定检验项目。6.2.2抽样6.2.2.1抽样应具有代表性,应在全批货物的不同部位随机抽样。6.2.2.2抽样数量DB13/T1738—2013450件以下的抽取2件,50~100件的抽取3件,100件以上的以100件抽取3件为基数,每增100件(不足100件以100件计)加抽1件。7判定规则7.1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在检验中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加倍抽样,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为不合格品。7.2经检验不符合本等级质量标准要求,应按其实际质量等级进行定级,或由交售方按质量标准重新进行分级整理再申请收购方抽样重验,以重验结果为准,重验以一次为限。7.3卫生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不得复检。8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8.1包装8.1.1包装材料应牢固耐用,无毒无害。8.1.2装箱要求装箱时严禁混等级装箱,每个包装件只允许装入同一产地、同一等级的果仁。装箱(盒、袋)时,应确保重量准确度。8.2标志在包装上打印或系挂标签卡,标明产品名称、等级、净重、产地等。标注时应字迹清晰端正,颜色不易脱落。8.3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异味,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装卸时轻拿轻放。8.4贮存贮存库房应通风、干燥、阴凉、防鼠、防虫、无异味。严禁与有毒、有害、宜串味物品混合存放。堆放时垛与垛间距应大于1000mm,垛与墙间距应大于500mm,垛下有高于100mm的垫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