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97.040.01Y68DB13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2014—2014铜火锅2014-04-03发布2014-04-28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3/T2014—2014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保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涞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涞水县星豪铜艺有限公司、涞水县隆欣工艺品有限公司、涞水县超新铜艺加工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玉华、张丽英、刘新华、孙会贤、李增贵、王连海、赵凤新。DB13/T2014—20141铜火锅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铜火锅的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铜板为主要原料,经加工、制作的铜火锅。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2040-2008铜及铜合金板材GB/T5009.16-2003食品中锡的测定GB/T5009.72-2003铝制食具容器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6543-2008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QB/T2120-1995景泰蓝工艺品3定义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铜火锅锅体部分采用铜质材料制作而成的火锅。3.2锅体火锅中与食物直接接触的部分。4分类4.1分类4.1.1产品按所用加热方式不同分为:炭火锅、酒精火锅、燃气火锅、电磁炉火锅四大类。4.1.2产品按所用铜板材质颜色不同分为:紫铜火锅和黄铜火锅两大类。4.1.3产品按所用生产工艺不同分为:镀锡火锅和不镀锡火锅两大类。4.1.4产品按观赏性不同分为:普通铜火锅和景泰蓝火锅两大类。DB13/T2014—201424.2规格4.2.1锅体直径一般分为180mm、200mm、220mm、240mm、260mm、280mm、300mm、320mm、340mm、360mm、380mm11种规格。4.2.2锅体厚度一般为0.4mm~1.0mm。4.2.3用户需要的其它规格的铜火锅,可按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注明的尺寸规定制作。5要求5.1原材料要求产品所用的铜板应符合GB/T2040-2008的要求。5.2外观要求5.2.1锅体抛光表面无锈斑、无毛刺、无明显凹凸和裂纹等缺陷,卷边宽窄一致。5.2.2镀锡火锅锅体内壁镀锡均匀,无明显凹凸及气泡。5.2.3景泰蓝火锅外观应符合QB/T2120-1995中4.8.4的规定。5.3尺寸公差锅体直径尺寸公差:180mm~280mm为±5mm;280mm~380mm及380mm以上为±10mm。5.4装配要求5.4.1铜火锅各连接及焊接部位结合应紧密牢固。5.4.2铜火锅锅体以外的附件可采用其它适宜材料。5.5性能要求5.5.1锅体不得渗漏。5.5.2铜火锅盖体与锅体配合良好,便于操作使用。5.6卫生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卫生要求单位为:mg/L项目指标铅(以Pb计,4%乙酸浸泡液中),≤5.0砷(以As计,4%乙酸浸泡液中),≤0.04镉(以Cd计,4%乙酸浸泡液中),≤0.5锡(以Sn计,4%乙酸浸泡液中),≤1506检验方法DB13/T2014—201436.1外观检验在自然光或灯光下逐件进行检验。其中尺寸规格及其公差用卡规和钢卷尺进行测量,取3个测量点的平均值。6.2渗漏检验在锅体内加满水,静止2h,检查无渗漏。6.3卫生检验6.3.1铅、砷、镉按GB/T5009.72-2003的规定进行检验。6.3.2锡按GB/T5009.72-2003中5的规定制作试样浸泡液,再按GB/T5009.16-2003的规定进行检验。7检验规则铜火锅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1出厂检验7.1.1产品应经制造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时应附有证明产品质量合格的文件。7.1.2出厂检验的项目为5.2~5.5。7.2型式检验7.2.1型式检验的项目为本标准要求中的全部内容。7.2.2型式检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原材料改变时;b)生产工艺方法变更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停产6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e)上级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7.3组批及抽样产品以一次交货为一批。按产品数量的1%抽取检验试样,小批量生产,每次抽样不少于4件。分别注明产品名称、批号、取样日期。试样一半供检验用,另一半保存2个月,备作仲裁分析用。7.4判定检验结果若不合格时,加倍抽取样品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者,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卫生指标中有一项不合格时,直接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DB13/T2014—201448.1标志产品标志包括: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厂名、厂址、产品标准号及防日晒、雨淋等字样,也可按用户要求另行规定。8.2包装8.2.1产品内包装可用纸、塑料或其他性能相似的材料。材料应完好、干燥、整洁。8.2.2产品外包装用瓦楞纸箱应符合GB/T6543-2008的规定,也可用性能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其它包装箱。8.2.3“小心轻放”、“怕湿”的包装储运图示应符合GB/T191-2008的规定。8.3运输8.3.1装卸运输时应小心轻放,禁止滚翻,不能抛扔、挤压,避免日晒、雨淋。8.3.2不得与腐蚀性物品同运。8.4贮存8.4.1贮存场所为库存。堆放离地不小于200mm,离墙不小于500mm,堆高不超过2.5m,周围相对湿度不大于80%,8.4.2严禁与腐蚀性物品同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