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7.060A83DB13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2966—2019商店超市诚信计量建设规范2019-04-28发布2019-05-28实施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13/T2966—2019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计量检测技术中心、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航伟、任彦丽、吴兰英、马海丹、田超、王军。DB13/T2966—2019II引言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加快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质量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确定的制度安排。作为质量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对于推进质量提升、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对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原质检总局先后发布《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服务业诚信计量监督管理制度建设指南》,在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行业、商店超市、医疗机构、配镜行业、道路交通、公用事业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业领域,持续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诚信计量信用信息收集、公开、诚信计量分类监管等制度,建立完善服务业诚信计量信用信息平台。本标准旨在引导和规范商店超市,通过自主管理,增强诚信计量意识、完善诚信计量体系,持续提升计量保证能力和诚信计量管理水平;通过践行公开承诺,杜绝计量欺诈、计量作弊等行为。从而实现诚信计量、健康发展,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和谐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标准不要求商店超市按照本标准的要求更改其管理体系文件的结构或文件,商店超市的管理体系文件组成应适应其特有的工作方式和特点。DB13/T2966—20191商店超市诚信计量建设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商店超市诚信计量建设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要求、管理要求、评价、改进等。本标准适用于有下列需求的商店超市。a)建立、实施、保持、改进诚信计量管理体系,并符合自我声明的诚信计量方针和承诺;b)寻求外部对其诚信计量进行评价,并获得认可。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9022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GB/T31950企业诚信管理体系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JJF1261.1用能产品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规则JJF1647零售商品称重计量检验规则《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7]162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诚信trustworthiness在社会领域中,个人或组织对外表述的真实主观想法或观点,与其对应行为相符合。3.2计量measurement计量是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3.3诚信计量方针trustworthinessmeasurementpolicy由最高管理者就本单位诚信计量的价值追求表述的总体意图和方向。3.4诚信计量目标trustworthinessmeasurementobjective为实现本单位诚信计量方针规定的具体的、量化的、可考核的要求。DB13/T2966—201923.5诚信计量要素trustworthinessmeasurementelement影响计量诚信度而又相互作用的一组要素。3.6诚信计量管理体系trustworthinessmeasurementmanagementsystem制定、实施诚信计量方针和目标,并为实现这些目标的一系列相互关联的要素集合。4基本要求4.1应具有符合相关执照或许可证所规定的经营条件,依法取得所必要的执照或许可证,并保持有效。4.2管理者应当按GB/T19022、GB/T31950、《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制定诚信计量方针,明确诚信计量目标,识别诚信计量要素,建立诚信计量管理体系,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和持续改进。4.3应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证所售商品具有商品资质,确保所售商品量值准确可靠。4.4应建立诚信计量承诺机制,公开做出诚信计量承诺,保证商品符合相应标准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未兑现诚信计量承诺的各类行为做出相应的改正和补偿规定。5技术要求5.1人员5.1.1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足够的专(兼)职计量管理、技术、监督和服务人员,所有人员应诚实、公正、严谨地按照诚信计量管理体系要求工作。5.1.2应对有关计量岗位主要人员的资格、知识、培训、技能、考核等做出规定,并形成文件,保证人员有能力执行分配的任务。应保存人员的相关记录。5.1.3应制定人员培训工作程序,明确培训政策,确定培训需求,开展人员教育和技能培训。培训计划应适应本单位任务需要。应评价这些活动的有效性。5.2设备5.2.1应按所售商品和相关要求,配备测量范围和准确度适应的相关计量器具。通常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秤、天平、木直尺等。5.2.2应在商店超市的显著位置设置公平秤等复验计量器具,为消费者复验提供便利。5.2.3所有计量器具的性能应符合相应检定规程/校准规范的要求,并符合商店超市的使用要求。在日常使用前应检查,确认计量器具处于正常状态。5.2.4应建立、保持计量器具记录(档案),记录至少应包括: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制造商、唯一性标识、安装地点、检定/校准周期、检定/校准日期、检定/校准机构、检定/校准证书、维修维护计划和记录等。DB13/T2966—201935.2.5所有需要检定/校准的计量器具,应使用标签、编码或其他标识表明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状态,便于使用人方便地识别。5.2.6如果计量器具出现过载或处置不当、出现可疑结果、已显示有缺陷或超出规定要求时,应停止使用。出现上述状况的计量器具应予以隔离,防止误用。或者加贴标签、标记,表明该计量器具已停用,直至修复,验证合格后再投入使用。应检查计量器具缺陷、故障等偏离规定要求的影响,必要时启动不符合工作程序。5.2.7应制定计量器具的处置、运输、存放、使用和按计划维护的程序,保证其正常使用。5.2.8当需要利用核查保持对计量器具的信心时,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做好核查记录。5.2.9应有切实可行的措施,保护已经检定/校准的计量器具内设参数(参考值、修正系数等)、机械密封(封印)、电子印封(密码等)完好,防止非操作人员调整。5.3商品的标注要求与计量要求5.3.1标注要求5.3.1.1各类商品净含量标注要求如下:a)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标注应符合JJF1070的规定;b)分装的预包装食品净含量的标注应符合GB7718的规定;c)零售商品净含量的标注应符合JJF1070的规定。5.3.1.2用能产品能源效率标识标注应符合JJF1261.1的规定。5.3.2计量要求5.3.2.1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要求定量包装商品的实际含量应当准确反映其标注净含量。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含量之差应符合JJF1070的规定。5.3.2.2零售商品和分装的预包装商品的计量要求如下:a)活禽、活鱼、水发物的计量负偏差应符合表1要求。表1活禽、活鱼、水发物的计量负偏差价格档次称重范围最大负偏差P≤30元/kgm≤500g10g500g<m≤2kg15g2kg<m≤5kg30g30元/kg<P≤100元/kgm≤500g5g500g<m≤2kg10g2kg<m≤5kg20gP>100元/kgm≤2kg5g2kg<m≤5kg10g注:表中P-商品价格;m-商品称重质量DB13/T2966—20194b)食品(活禽、活鱼、水发物除外)和金银饰品的计量负偏差应符合JJF1647的规定。c)以长度、面积、体积和计数为单位零售商品的短缺量应符合JJF1070的规定。5.3.2.3用能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的计量要求应符合JJF1261.1的规定。5.4设施环境5.4.1设施环境应满足计量器具的使用要求。影响计量器具性能的设施和环境因素通常包括但不限于:电源、温度、湿度、振动、腐蚀性物质等。5.4.2应将商店超市内不相容的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防止相互影响。5.4.3应对商品批发、零售、仓储等活动进行有效管理,保持良好内务。5.5计量溯源性5.5.1所有计量器具均应溯源至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具有连续、有效的检定/校准证书。商店超市应制定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的程序和计划。明确计量器具检定周期和上级溯源机构。5.5.2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当地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计量技术机构申请强制检定。5.6外部供方5.6.1应制定选择、购买外部供方服务的政策和程序,这些外部供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通常包括但不限于所销售的商品采购、计量器具采购、设备维护、溯源服务、人员培训等。5.6.2根据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的强制要求,商店超市应能提供所经营商品必须的许可或资质证明,如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应根据需求,对所销售商品的品名、种类、型号、规格、级别、检验说明、质量要求、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包装、标识、数量等进行识别。5.6.3对列入型式批准目录的计量器具,应按规定取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5.6.4应制定上述外部供方的评价程序,保证上述外部供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适应需求。有条件的最好能实地考察供方的生产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对产品质量承诺和企业信誉进行跟踪评价。保存外部供方的评价记录和供应商的名单,建立合格供方档案。5.6.5对外部产品和服务采购文件(合同),应包含所购产品和服务的要求信息,并经过审查和批准。5.6.6对外部供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应经过检查、验收,应有商品的合格证明,把控好进货渠道。并保存符合性检查的相关记录。5.7操作程序5.7.1如有必要,商店超市应根据有关标准/规程/规范、设备使用说明以及相关规定,制定计量器具的操作和核查方法,保证测量和核查的过程和结果准确无误。操作和核查方法应保持有效版本并易于人员取阅。DB13/T2966—201955.7.2现场测量时应向客户明示计量单位、操作过程和计量设备显示的量值。对有异议的,由当地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计量技术机构仲裁;能够协商一致的,可采取其他检测方式。6管理要求6.1管理者职责6.1.1最高管理者通过以下活动,策划、建立、实施并改进诚信计量管理体系:a)向本单位传达遵守法律法规、满足顾客要求的重要性;b)制定诚信计量方针;c)确定诚信计量目标;d)配备足够的资源;e)主持管理评审;策划、实施、变更诚信计量管理体系时,确保诚信计量管理体系完整。6.1.2明确诚信计量工作有关组织结构、部门设置、岗位职责及相互关系,明确各实施过程及其相互衔接,管理内部诚信计量信息、处理相关方投诉,以及建立执行、保障和监督的协调机制等。6.2管理体系文件应将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作业指导书等制定成文件,文件的内容、种类、详略程度取决于本单位的规模大小、服务和流程的复杂程度以及相互关系、人员能力等因素,文件化的程度应保证诚信管理体系有效实施,管理体系文件应传达至有关人员,并得到切实贯彻执行。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诚信计量方针和目标、公开承诺、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记录等。6.3文件控制应控制和管理诚信计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含内部和外部),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声明、标准、规范、规则和方法、制造商的说明书、指导书和手册、程序文件、计划等,这些文件可承载在各种载体上,例如硬拷贝或数字形式。文件控制应确保:a)文件发布前经过授权人员审查和批准;b)定期审查文件,必要时更新;c)文件有唯一的识别信息和描述,包括标题、日期、作者或者参考号等;d)识别文件更改和当前修订状态;e)在使用地点应可获得文件的适用版本,必要时控制发放;f)作废文件应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