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5020-2019 微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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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100.99A01DB13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5020—2019微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2019-07-04发布2019-08-01实施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13/T5020—2019I前言本标准按照GT/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机械科学研究设计院、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崔月珍、李顺新、耿哲、杜双芹、习金盼、丁可、高燕、王宏鸣、赵博深。DB13/T5020—20191微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微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以及安全风险辨识、风险控制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小餐饮、小商店、小旅馆、小加工、小仓储、小维修等微型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微型企业不适用本标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893安全色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T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7000.2灯具第2-22部分:特殊要求应急照明灯具GB/T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13495.1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GB/T13869用电安全导则GB/T1395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微型企业从业人员不超过十人且营业面积不超过三百平方米的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3.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并持续改进。4基本要求DB13/T5020—201924.1建立和保持企业应依据本标准的规定,结合企业自身特点,自主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绩效。4.2自评和评审采用企业自查自评,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通过“以查代评”等方式进行评审。4.3评审原则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4.4评审流程评审工作流程:检查——告知——整改——验收——公示——发证。4.5评审方法评审采用人员询问、现场检查的方法进行。5风险辨识和控制5.1风险辨识5.1.1按照GB/T6441的规定,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微型企业安全风险类别见表1。表1微型企业安全风险类别序号企业类型安全风险类别1小餐饮火灾、爆炸、触电、灼烫、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其他伤害。2小商店火灾、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其他伤害。3小旅馆火灾、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其他伤害。4小加工火灾、触电、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灼烫、物体打击、容器爆炸、其他爆炸。5小仓储火灾、触电、坍塌、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车辆伤害、高处坠落。6小维修火灾、触电、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物体打击、容器爆炸、其他爆炸。5.1.2企业主要安全风险辨识及控制清单参见附录A。5.2风险控制5.2.1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5.2.2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进行标识。5.2.3企业应针对本单位的安全风险特点,通过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措施、配备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5.2.4安全风险主要控制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参见附录A。DB13/T5020—201935.3隐患排查治理5.3.1企业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清单。5.3.2作业人员应每天进行一次岗位隐患排查;企业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定期将事故隐患排查结果汇总,上报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5.3.3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采取措施及时治理消除。不能及时消除或者难以消除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必要时应停止生产经营活动。5.3.4事故隐患排查实行“闭环”管理,企业应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并对隐患整改结果进行核查、验收。6安全要求6.1安全管理6.1.1企业应明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管理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6.1.2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6.1.3企业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印发给员工,并对员工进行培训教育。6.1.4特种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6.1.5企业不应将厂房、设备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6.2消防安全6.2.1一般要求6.2.1.1生产经营场所室内装饰装修应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并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6.2.1.2不得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安排人员住宿。6.2.1.3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各岗位每天一次,企业每月一次,并建立消防巡查、检查记录。6.2.2安全疏散6.2.2.1危险性作业场所,应设置安全疏散通道;出入口不少于两个;门窗应向外开启。6.2.2.2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疏散通道、出口、窗口处不得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6.2.2.3生产经营场所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应急照明,应急照明灯具应符合GB7000.2的要求。6.2.3消防设施6.2.3.1生产经营场所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与器材,消防器材配置数量和选型应符合GB50140的规定。6.2.3.2消防设施与器材应实施定置摆放、便于取用、明确责任人。DB13/T5020—201946.2.3.3消防设施与器材不得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6.2.3.4消火栓箱应醒目、无遮挡;水带、水枪齐全、完好;消火栓箱门应设置紧急开启装置。6.2.3.5消防器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设施完好有效,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6.2.4火源控制6.2.4.1凡是有可燃物的地方,不得使用明火,在作业场所明显处应设置“禁火”、“禁烟”标志。6.2.4.2作业现场易燃易爆品的储存量不宜超过一天的使用量。6.2.4.3生产过程中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应集中存放,设备设施周围0.5m的范围内不得堆放可燃物。6.2.4.4岗位作业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定期清除电气设备及通风管道上的可燃粉尘。6.2.4.5电气线路应穿管保护;对燃气管路、电气线路应定期检查、检测;工作结束时,应切断场所内非必要的燃气气源、电源。6.2.4.6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应暂停生产和营业。落实现场监护人、划出施工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6.2.4.7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小餐饮操作间,灶具与气瓶之间的净距离不得小于0.5m。软管应经常进行检查,定期更换。6.2.4.8使用天然气的场所应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6.2.4.9对燃气管道、燃气管道自动切断阀、调压装置、燃气灶具、阀门等应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6.2.4.10小餐饮操作间的烟道应定期进行清洗,灶台附近配备灭火毯和消防器材。6.3作业环境6.3.1生产设备的布置应保证操作点和操作区域有足够的操作空间和照度。6.3.2生产现场应实行定置管理,保持作业环境整洁。6.4作业行为6.4.1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6.4.2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危险作业,应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制度。6.4.3电工作业安全要求应符合GB/T13869的相关规定。6.4.4设备设施、人员、工艺、作业环境变更时,应有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6.5用电安全要求6.5.1移动用电设备应采用完好的铜芯橡皮护套软线缆作为电源线。DB13/T5020—201956.5.2用电设备及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且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6.5.3临时用电的电气设备应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并应符合GB13955的要求。6.5.4电气设备应有可靠的PE保护线。6.5.5作业场所的照明应符合GB50034的规定。一般作业场所可选用开启式照明电气,潮湿场所应选用密闭式防水照明电气,腐蚀性场所应选用耐酸碱型照明电气,易燃物品存放场所不得使用聚光灯、碘钨灯等灯具,有限空间、高温、有导电灰尘、离地不足2.5m的固定式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V,潮湿场所和易触及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6.5.6室外220V灯具距离地面不低于3m,室内不低于2.5m,物品与灯的垂直距离不小于0.5m,灯头绝缘外壳无破损、无漏电现象。6.6教育培训6.6.1新员工应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6.6.2从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的作业安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接受复审。6.6.3企业应每年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6.6.4企业每年应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6.7警示标志6.7.1应在作业场所明显位置悬挂包含安全承诺书、安全风险告知卡等提示牌。6.7.2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设备设施上应设置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应醒目、完好,并应符合GB2893、GB2894的规定。6.7.3消防安全标志应符合GB13496.1的规定。6.8个体防护用品6.8.1企业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6.8.2个体防护用品的选用应符合GB/T11651的规定。6.8.3企业应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体防护用品。DB13/T5020—20196附录A(资料性附录)微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微型企业主要安全风险管控信息清单见表A.1~表A.6。表A.1小餐饮安全风险管控信息清单辨识部位风险因素风险描述风险分类风险等级主要管控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建筑物室外牌匾、灯箱、室外空调机等附着物;可燃材料;环境不良。建筑物外部附着物坠落。火灾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其他伤害一般风险(1)装修、装饰使用不燃、难燃和阻燃材料。不得用可燃材料装修、分隔。(2)室外牌匾、灯箱、室外空调机等安装牢固。(3)不得在设有营运场所建筑内设员工宿舍。(4)地面防滑且无积水,通道畅通。(5)孔洞口、楼板、基坑等临边应有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切断电源;报警,抢救、疏散人员;戴好消防呼吸器并用灭火器进行灭火。餐厅环境不良通道狭窄或堵塞;疏散警示标识不全或设置位置不合理;疏散通道堆放杂物,疏散门锁闭。火灾其他伤害一般风险(1)按照标准配备消防器材。(2)疏散通道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保持关闭状态,不得上锁。(3)疏散通道不得堆放杂物。(4)应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报警;抢救、疏散人员;戴好消防呼吸器并用灭火器进行灭火。气瓶违规在餐厅使用液化气瓶。火灾、爆炸一般风险不得在就餐场所使用液化气钢瓶等燃气设施。报警;抢救、疏散人员。电磁炉电流过大,线路老化,内部元件短路造成火灾;(2)放置电磁炉的桌面不平整,会导致厨具滑落;(3)容器内的水溢出可能导致电路板短路。火灾触电灼烫一般风险(1)设置电源和安全保护“双开关”,应两个同时闭合,电磁炉才能正常工作。(2)放置电磁炉的桌面应平整。(3)防止容器内的水溢出使电路板短路。(4)每个月至少检查一次电气线路和元件。切断电源;报警;抢救、疏散人员;戴好消防呼吸器并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电气设施、高温物质、不良环境插座安装位置不合理;地面湿滑。火灾、触电、灼烫、其他伤害低风险(1)出入通道和楼梯口应保持畅通。(2)插座安装高度不应低于1.1m。(3)配备消防器材。报警;抢救、疏散人员;戴好消防呼吸器并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DB13/T5020—20197表A.1小餐饮安全风险管控信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