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公安局长在法律顾问专家聘任仪式上的讲话稿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聘任仪式,标志着我局法律顾问专家组正式成立了,也掀开了法治公安建设的新篇章。这10名法律顾问,都是行家里手,具有很高的学术造诣、很强的实践经验、很好的职业素养。你们的加入,必将为全市公安工作提供科学、规范的支撑保障。在此,我代表公安局党委向大家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刚才,专家代表作了很好的发言,希望大家进一步认清使命、担当责任,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一、认清形势、认明要求,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许多国家普遍有效的作法,也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明确要求。对每时每刻都在从事执法活动的公安机关来讲,聘请法律顾问意义更为重大、作用更为重要。(一)实行法律顾问制度,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四中全会又进一步要求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2021年中央成立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后,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也就此项工作做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可以说,聘请法律顾问,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加快法治公安建设的必然要求。(二)实行法律顾问制度,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内在需求。我市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经济换档期和协同发展期,利益关系深刻调整、执法环境深刻变化,各种社会矛盾易发多发,这就特别需要各位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专长,既给公安机关提出用法律化解社会矛盾的策略路径,又为社会公众提供用法律解决问题的方法途径,推动实现内生稳定。(三)实行法律顾问制度,是科学规范发展的强烈渴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推进,公安机关面临的重大事项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争议化解、各类诉讼和仲裁等法律事务不断增多,涉及面越来越广、专业性越来越强,更需要各位专家的支持和帮助,确保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内实施。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意义,自觉增强法治意识、坚定不移厉行法治,确保作决策、抓工作都于法有据。二、明晰责任、明确定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受聘法律顾问是一种组织信任,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希望大家尽快熟悉公安工作的流程、规则和规律,找准定位、发挥优势、提供支持。(一)要当好科学决策的“智囊团”。充分发挥“外脑”和“智库”作用,围绕上级重大决策,认真开展研究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保证各项决策依法合规。今后,凡重要行政决策、立法事项起草、重要规范性文件制定、重要法律事务、重大项目合同协议等都要事先征求法律顾问意见,进行合法性论证和社会风险评估。各位专家顾问要坚持原则、实话实说、把好“关口”,对不适当的决策要敢于提出意见,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要坚决予以纠正,推动形成“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风险防范机制,提高依法科学决策水平。(二)要当好依法行政的“助推器”。在规范执法方面,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积极参与执法检查、执法案卷评查等执法监督工作,及时指出问题和不足,推动公安机关更好地履职尽责;在依法维稳方面,要充分发挥研究职能,从专业视角加强课题研究,提出前瞻性、战略性的意见和建议;在法律事务方面,要充分发挥服务职能,对涉及公安机关的调解、仲裁、复议、诉讼、听证等事务提供更加有理有据的法律建议,为办理重大疑难案件、解决执法难题提供更加有力有效的法律支持。(三)要当好警民关系的“连心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途径,特别是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营造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把社情民意反映上来,把公安机关的政策措施传达下去,努力实现公安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四)要当好学法用法的“宣传者”。各位法律顾问要发挥专业优势,针对法治公安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专题授课,通过实战教学、案例剖析等形式,帮助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民警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同时,结合法律服务实践,弘扬法治精神,大力传播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正能量”,在社会舆论宣传中发挥积极作用。(五)要当好遵纪守法的“好榜样”。法律顾问代表政府形象、关乎政府声誉,必须谨言慎行,注重操守。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坚守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做到方向不偏、立场不歪。要严格遵守纪律规矩,不得随意公开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个人隐私信息;不得利用工作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未经批准不得以法律顾问身份对新闻媒体发表言论。三、主动对接、无缝衔接,确保法律顾问工作有效开展。实行法律顾问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单位、各部门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尊重法律顾问,必须在行动上主动配合、全力支持法律顾问,为法律顾问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一)要强化沟通对接。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善用、善待法律顾问队伍,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执法办事的能力水平。对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要虚心接受、积极反馈,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要围绕当前的热点问题和突出难题,主动与法律顾问沟通对接,把我们的业务优势和各位专家的法制专业优势结合起来,研究、探索出更适合法治公安建设的新路子。(二)要强化科学管理。公安法制部门作为法律顾问的管理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法律顾问日常管理、情况通报等机制,完善定期联系、学习研讨、案件分析、考核评价、表彰奖励等制度,搭建工作平台、畅通工作渠道,使各位专家的劳动得到充分尊重,让各位专家的才智得到全面发挥。(三)要强化服务保障。各级各部门加强对接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各位专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将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要落实表彰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及时褒奖,激发专家队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位专家、各位顾问、同志们,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公安,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希望各位法律智囊扎实工作、尽显才华,为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社会大局长治久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