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委2020年上半年民族工作总结范文一、2021年上半年工作进展及成效(一)完善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广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实施,2021年落实建设项目932个,投资45.7亿元(基建项目603个,设备购置项目329个)。目前,项目建设方案已经下达,正在组织各地实施。(二)提高民族地区妇幼健康水平。一是统筹实施妇幼健康服务惠民项目,逐步扩展至“17免4补”妇幼健康惠民政策,将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2021年上半年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8.17/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5.32‰;婴儿死亡率为3.71‰;新生儿死亡率为2.1‰;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0.83‰。妇幼健康主要指标保持优于全国平均水平,位居西部省份先进行列。二是持续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项目,巩固“一站式”婚育综合服务成效,婚检率达99.07%,位居全国首位,2021年1——6月,免费婚检人数31.56万人,叶酸补服39.27万人预防了神经管缺陷,孕妇产前筛查人数达19.45万人,为1.95万对孕期筛查双阳夫妇进行地贫基因诊断,为4655对夫妇双方基因诊断结果为同型的胎儿进行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人数达29.73万人,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96.51%。新生儿听力筛查人数为29.67万人。三是实施国家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将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县从9个县扩点覆盖全区54个贫困县,任务数由5万人扩大至24万人。2021年5月完成营养包招标采购工作,组织指导各地发放儿童营养包,持续改善贫困地区儿童贫血和生长发育迟缓状况。(三)提升民族地区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能力。一是重视顶层设计。组织开展《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21——2021年)》中期评估。贯彻落实《中医药法》,结合我区民族自治情况,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修订工作;制订《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拟于7月底出台;贯彻落实《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推进我区中医诊所备案工作,截止2021年7月中旬,我区已完成中医诊所备案125个。二是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推进自治区重大公益性项目广西国际壮医医院的建设,继续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单位建设。三是推进中医药改革。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指导各级中医医院组建医疗联合体,助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指导全国社会办中医试点城市桂林、梧州市开展试点工作。两市共审批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审批67家,备案中医诊所30家。四是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继续深入开展中医名医名家走基层行动,扎实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项目建设,加强中医药民族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目前全区有98.98%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8.41%的乡镇卫生院、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90.26%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比居全国前列。五是组织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获得第二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项目。广西中医药大学一附院儿科、玉林市中医医院推拿科入选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培育项目。六是切实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推进名老中医工作室建设,深化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加强中医住院医师、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能力建设。完成了2021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验收工作、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督导工作。开展2021年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遴选工作,推进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岐黄学者申报推荐项目进程,做好2021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举办了2021年广西中医医院财务骨干省外培训班,共培训了221人。七是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在全区开展持续一个月的以“推广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养生保健文化”为主题中医药壮瑶医药宣传活动。八是加强中医药国际交流。广西作为首批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区域,经过三年的建设取得显著的成效,已顺利完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商务部对我区的验收工作。积极开展中国——东盟传统医药高峰论坛筹备工作。积极指导玉林市筹备举办第十届中国(玉林)中医药博览会。(四)稳步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一是加强资金筹措,保障项目实施。2021年,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从2021年的人均50元提高至55元,持续保障14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强化业务培训,规范项目服务。截止2021年6月底,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共举办1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班,对市级、县级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培训。三是开展年度考核,推动考核结果应用。2021年3月,自治区组织7个考核小组对各地2021年度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全区通报并要求对存在问题限期完成整改,明确考核结果作为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同时,顺利完成国家卫生健康委和财政部对我区2021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的现场考核工作,并获得国家奖励补助资金216万元。截至2021年6月底,全区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85.78%,儿童健康管理率达77.56%,新生儿访视率和孕产妇产后访视率分别为96.3%和96.1%,高血压、Ⅱ型糖尿病患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86.65%、86.3%、84.99%;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99.7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升。二、存在问题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少部分民族地区的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用房面积不足,设备配置存在短缺现象。预防控制出生缺陷的形势依然严峻,妇幼保健院管理体制亟待改革;产儿科医护人员的薪酬待遇亟待提高。三、2021年下半年工作打算(一)强化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广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行动计划历年在建项目的实施,加强政策指导,强化督导检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二)实施提升民族地区妇幼健康工程。加强民族地区妇幼保健院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继续实施妇幼健康服务项目,提高民族地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三)提升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能力。全面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等已制定出台的政策规划,出台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继续推进中医诊所备案工作。持续推进深化医改中医药工作。积极推进广西国际壮医医院项目建设。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深化中医专科专病防治体系建设。继续推广中医壮瑶医优势病种诊疗技术。加强中药资源保护,推进中药资源普查,继续推进世界级广西药用植物园建设。继续加强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骨干人才培养。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推动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提高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加强中国——东盟传统医药交流合作中心(广西)的建设,深化与东盟国家、港澳地区的交流合作,办好中国--东盟传统医药高峰论坛。(四)提高民族地区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继续实施基本公共卫生和重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稳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强化项目服务能力提升和监督管理,着力在服务规范、服务质量和服务全程上下功夫,提高城乡居民的依从性和获得感,提高民族地区群众的身体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