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三季度旅游市场检查情况总结为保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高压态势,确保旺季期间夏季旅游市场平稳有序运行,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办旅发〔2021〕13号)通知精神,结合“不合理低价游”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我委于6-9月开展了我省夏季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即“利剑-2号行动”,促进了旅游经营秩序健康有序发展。一、总体情况第三季度全省共开展执法检查628次,出动检查人员3044人次,检查企业903家,其中旅行社及门市部524家、饭店98家、景区(点)157家、旅游购物单位61家,旅游车船公司12家,其他单位53家。二、查处情况第三季度,全省共实施旅游行政处罚73起,其中厦门19起,南平51起,三明1起,泉州1起,龙岩1起。共处罚旅行社11家,旅行社直接责任人7人,违规导游31人,无证导游24人。共计没收违法所得3640.5元,罚款695000元。处罚类型集中在旅行社组织不合理低价游、非法无证经营旅行社业务、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擅自增加变更旅游项目及导游员未携带导游证佩戴标识等违法违规行为。三、重点工作(一)加大力度,积极开展旅游市场检查第三季度我委通过联合工商、物价、公安、税务部门等展开联合检查,审阅档案、清查账目、查看线路报价等方式,对南平武夷山和龙岩永定等游市场目的地展开联合交叉检查。重点检查涉嫌“不合理低价游”,境外供应商的产品或接待确认单,不支付接待服务费用的行为或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服务成本的行为,以及组织游客赴非目的地国家和地区旅游的行为。在检查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在暑期整顿中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8起,针对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督办的不合理低价游信息问题,以及群众举报、执法人员市场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均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查明事实真相,该整顿的整顿,该停业的停业,该取缔的取缔。(二)抓住重点,深入整治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游”在第三季度持续组织开展打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治理行动,对发现的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省旅发委自6月开始每月组织一次暗访。为加强对开展“不合理低价游”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活动的扎实进行,确保专项活动的有效落实,我委制定下发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闽旅发行〔2021〕105号),要求各地切实加强对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专项活动方案,加强督导检查,确保综合整治专项活动有效、正常、有序、顺利进行,坚决遏制“不合理低价游”和强迫购物行为。厦门市先后针对旅行社组织不合理低价游、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指定具体购物场所等违法行为进行明查暗访,共组织专项治理行动12次,出动质监执法人员88人次,重点对象屿片区、机场片区自贸区购物店和环岛路奥网城等购物商店开展联合执法检查8次,蹲点驻守检查4次,检查旅游团队40多个,导游40余人。首次对旅行社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违法行为开出30万元的罚单,累计对3家旅行社及相关责任人员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的违法行为开出63万元罚单,彰显惩治决心,形成强大震慑。(三)积极部署,开展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我委将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与扫黑除恶工作结合起来,共同推动行业管理发展,并在全省行业内形成风气。各地旅发委“一把手”领导都担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多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行业扫黑除恶工作。根据中央文件划分的扫黑除恶斗争打击重点,将“在旅游景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作为摸排重点,各地市深入细致开展摸排工作,通过拓宽线索收集排查渠道,对2021年以来旅游投诉、行政处罚案件仔细排查,分析梳理涉黑线索。通过排查全省旅游投诉件、行政处罚件,梳理强迫游客消费、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或涉黑线索,并移省交扫黑除恶相关部门。四、下阶段工作计划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和“扫黑除恶”工作为抓手,加大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力度,规范旅行社经营管理行为,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黑车”“黑导”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省旅游市场发展环境不断改善,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