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一季度财政收支执行情况总结一季度,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我局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实施积极稳健的财政政策,主动实现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同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采取各种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过紧日子”“让人民过上好日子”。保障了职工和退休人员工资、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和党政机关各项事业正常运转支出,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收入完成情况一季度,全区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98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任务283340万元的34.6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9574万元,同比增加4892万元,增长19.82%,在总收入中主要税收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1)、税收收入完成88796万元,其中:增值税累计完成53322万元,同比增加8232万元,增长18.3%。主要受经济逐步回暖的影响,工业生产增速逐渐加快,特别是部分电力产品需求量大且产品价格上涨,部分行业销售收入快速增长,加之营改增增加的税收等因素的影响。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乌兰察布电业局累计入库8458万元,同比增加1869万元,增长28.37%,内蒙古福华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累计入库3344万元,同比增加2307万元,增长176%,内蒙古烟草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累计入库3333万元,同比增加256万元,增长8.32%。消费税累计完成9162万元,同比增加330万元,增长3.7%。主要受卷烟批发消费税提率政策影响,卷烟批发入库的消费税增加。内蒙古烟草公司乌兰察布公司累计入库9128万元,同比增加256万元,增长3.83%。企业所得税完成14089万元,同比增加4136万元,增长41.6%。主要是受经济回暖的影响,一些企业效益、利润增加,建安、烟草等传统行业税收出现增收,企业所得税同比增加。内蒙古福华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累计入库2044万元,同比增加1341万元,增长190.8%,乌兰察布市华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累计入库884万元,同比增加724万元,增长452%,内蒙古烟草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累计入库1565万元,同比增加471万元,增长43.05%。个人所得税完成3556万元,同比减少3294万元,下降48.1%。减少的主要原因部分企业去年同期发放年终奖金,红利,拉高了基数,另为一个减少原因是国家对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以及个税提高了起征点和抵扣政策,再加上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未按规定开征个人所得税。契税完成933万元,同比减少1901万元,下降67.1%。减少的原因是去年在国地税合并前,税务部门大力清理欠税,拉高了基数,同比出现减少。地方其它小税种收入情况。资源税累计完成437万元,同比增加420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受去年新开征水资源税的拉动,增加的企业是乌兰察布市XX区自来水公司水资源税累计完成430万元,同比增加41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累计入库3698万元,同比增加421万元,乌兰察布东华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累计入库306万元,同比增加306万元,去年同期该公司未入库。土地增值税累计入库1280万元,同比增加1122万元。主要是受全区房地产市场的拉动及清欠力度加大的影响,内蒙古新元房地产开发公司清理该税及滞纳金同比增加964万元。(2)、非税收入完成9486万元,同比增加6388万元,增长206.2%,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增加的收入。今年以来,在经济下行及减税降费等不利因素影响下,我局按照区委、政府的决策部署,采取超常规的举措依法征收,一季度公共财政收入完成了预算任务,同时,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做到了应收尽收。(一)收入按分税制完成情况1、一季度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574万元,同比增加4892万元,增长19.82%,完成年初预算任务126800万元的23.32%。2、一季度累计完成中央两税收入35987万元,同比增加4487万元,增长14.25%,完成年初预算任务66571万元的54.06%。3、一季度累计完成中央所得税收入10588万元,同比增加506万元,增长5.02%,完成年初预算任务31200万元的33.94%。4、一季度累计完成自治区税收收入10044万元,同比减少1625万元,下降19.30%。完成年初预算任务26904万元的37.33%。5、一季度累计完成市级税收收入12090万元,同比减少1716万元,下降16.55%.完成年初预算任务31865万元的37.94%。(二)收入按征管部门完成情况1、国税部门一季度累计完成6662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972万元,增长13.59%,完成年初预算任务153130万元的43.51%,其中:察哈尔开发区国税局累计完成9679万元,同比增加158万元,增长1.66%,完成预算任务25479万元的37.99%。区国税局累计完成56949万元,同比增加7814万元,增长15.90%,完成预算任务127651万元的44.61%。2、地税部门一季度累计完成22168万元,同比减少1133万元,下降4.86%,完成年初预算任务99711万元的22.23%,其中:区地税局累计完成19335万元,同比增加8030万元,增长71.03%,完成预算任务52824万元的36.60%。区地税分局累计完成0万元,同比减少11514万元,下降100%,完成预算任务42661万元的0%。察哈尔开发区累计完成2833万元,同比增加2351万元,增长487%,完成预算任务4226万元的67.03%。3、财政性收入一季度累计完成9486万元,同比增加6388万元,增长206%,完成预算任务30500万元的31%。二、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1、政府基金收入。一季度,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累计完成14611万元,同比增加13409万元,增长1115%,主要是今年土地出让金收入大幅增加,其中:国有土地出让价款收入累计完成12962万元,同比增加12553万元,增长3069%。2、政府基金支出。一季度,本级政府性基金累计支出42370万元,同比增加38716万元,增长1059%,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综合上述分析,一季度部分收入项目有一定的增长,主体税收增势强劲,对财政增收的拉动作用突出,但我们仍清醒地认识到收入增长是多个因素阶段性叠加促成,部分因素不可持续,同时,再加国家及自治区不断出台降费减税等政策,在减缓企业负担的同时,也加大了今年财政增收和支出双重压力。三、全区财政支出执行情况一季度,我局认真落实区委、政府决策部署,继续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注重发挥财政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中的职能作用,积极筹措资金,盘活现有存量,努力用好增量,提升质量,全区财政支出稳步推进。民生类支出保障有力,进一步压缩50%的“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将财政支出重点投向了公共服务、医疗卫生、城乡社区公共设施、住房保障等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上。截止3月底,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本级支出累计完成126235万元,同比增加18606万元,增长17.3%,完成预算任务339238万元的37.2%。从主要支出项目分类看:一般公共安全支出累计完成4615万元,同比增加1322万元,增长40.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拨付了党建经费、经济普查经费、税务经费和“三务”公开平台建设费;教育累计支出12059万元,同比增加2495万元,增长26.1%,主要拨付了高中生资助补助经费和义教阶段寄宿生生活费的补助;社会保障和就业完成33277万元,同比减少8848万元,主要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和就业补助支出减少所致。卫生健康累计完成11099万元,同比增加2073万元,增长2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拨付了地方配套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金和城镇职工医保补贴;城乡社区事务累计完成21440万元,同比增加6375万元,增长42.3%,主要拨付了静安道路管网改造工程款和科技馆、博物馆装修工程款。住房保障支出累计完成24959万元,同比增加21825万元,增长696.4%,主要拨付了棚户区改造征拆款和棚户区改造回购安置款。根据三月份财政收支月报表数据,债务付息支出累计完成3万元,同比减少8470万元,减少原因是去年偿还了地方债务及国债转贷资金还本付息支出,拉高了基数,今年到期政府债券没有财力偿还。总之,一季度,全区财政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实现了新突破,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的认识到XX区财政在发展中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低与刚性支出矛盾依然突出。1-3月份财政收入总量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虽然均在呈增长态势,但随着国家“减税降费”力度和规模的加大,与之相关政策的出台落地,完成年初制定的收入预算任务带来较大压力,同时,全区脱贫攻坚,民生工程等重点支出刚性需求增加,使2021年财政支出压力较重,库款调度难度加大。二是地方财力增长有限,与建设任务大在短时间内不能很好解决,财政支出需求增长快于财力增长,势必造成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三是税源不足,与税收任务重的矛盾。四是存量债务大,而化解债务的任务艰巨。在后三个季度,我们将扬长避短,努力开拓进取,超前谋划,主动作为。1、加强税收收入征管,积极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2、抓好当前强化收入预期管理,着力精准预测,积极培育新财源,深挖收入增长点,加大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的跟踪监控,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全面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支持有发展后劲的微小企业做大做强,强化其造血功能,以增强税收增长后劲,为财政持续稳定增收奠定基础。3、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细化预算编制。4、强化预算约束,坚持厉行节约,集中财力优先保证干部职工工资的发放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发放,加大对精准扶贫,基础设施等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5、严格预算管理,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将资金安排和使用绩效挂钩,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6、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确保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支出需要,确保“三保”支出稳步推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