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报告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将向常委会报告2021年上半年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与会委员和同志提出宝贵意见。上半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抓班子带队伍为抓手,以从严治检为保障,以巩固“三满意一优秀”荣誉(市政法委授予的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市检察院授予的人民满意检察院、县人大授予的人民满意单位、县委、县政府授予的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为目标,全院工作平稳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一、严厉打击犯罪,主动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稳定大局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重点,充分发挥捕诉职能,1-6月份,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4件1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3件14人,追捕1人,不批准逮捕1件1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31件44人,其中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30件42人,纪委监委移送1件2人,已提起公诉21件23人,不起诉2件2人,正在办理8件19人,所有提起公诉的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在办案中,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做好释法说理,在检察环节,达成刑事和解3件3人。二、强化法律监督,聚焦公益诉讼,维护公平正义和公共利益把做实做细法律监督业务作为发展之本,强化监督,提升效果,努力维护公平正义。刑事诉讼监督方面:办理立案监督4件7人,其中监督撤案2件3人,监督立案1件1人,维持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1件3人(樊某不服公安机关对其子意外死亡不立案决定申请立案监督的案件,我院指派业务骨干,调阅案卷材料,对案件的疑点逐一排查分析,依法公开作出了维持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的答复,回应了社会关切)。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件次,向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件,所有纠正违法均被及时采纳和回复。民事审判执行监督方面:受理民事审判监督案件2件,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正在办理1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2件,其中针对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向法院发检察建议10件,不支持监督申请2件。刑罚执行监督方面:针对看守所监管活动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件7人,针对法院在刑罚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件2人,深入全县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查,针对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件12人,所有纠正违法均被采纳并按要求整改回复,有效规范了刑罚执行。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2件12人,相关办案机关及部门均采纳建议并变更了强制措施,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公益诉讼,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加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摸排力度,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及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1件,涉及到水源地污染、耕地、林地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占道经营等问题,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已采取措施积极整改或正在整改。其中针对红石河水源保护地河道旁修建养殖场养猪及堆放收购生活废品严重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有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指导部门履职,确保了城镇居民饮水质量和安全。针对“十天高速”茅坪出口处一辆报废大巴车长期占道经营的行为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相关部门积极整改落实,报废大巴车被搬走,消除了安全隐患,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三、抓班子带队伍,切实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一是提高班子政治站位和能力建设。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引导干警旗帜鲜明讲政治。利用党组中心组,党员集中学习等形式,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学习研判,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卷二》、《梁家河》及高检院、省院、市院、县委领导讲话精神,引导党组班子及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与党中央、上级院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检察自信,为依法正确履行职能奠定了坚实的政治思想基础。上半年党组开展集中学习研讨12次,党组决策、驾驭全局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向市院、县委、人大汇报,积极配强班子和检委会成员。二是强化干警学习培训。研究制定干警学习教育计划、加强对检察业务、法律法规、尤其是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创造条件支持干警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各类业务竞赛,队伍素质得到了极大提升。三是强化年轻干警培养。顺应改革后加强办案的要求,充分考虑干警特长,将具有法学专业知识的干警全部放在办案一线,6名年轻干警被任命为业务部门副部长,主动加担子,压任务,使他们得到了迅速成长。四是强化鼓励激励。对绩效考核办法予以完善,以市、县考核为主要依据,树立奖优罚末的考核机制,鼓励干警勇担当、善作为,极大地激发了干事创业热情,5名干警先后获得XX好人等表彰。五是强化文化育检,队伍活力增强。在提升干警素质的同时,致力于干警快乐工作,快乐生活。完善了党员活动室、职工书画室、电子阅览室等,改善干警文化、生活条件,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积极创建“温馨型”检察院,使干警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和组织的关怀。六是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教育,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常、抓细、抓实。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抓手,加强案件办理的动态监督,构建常态化的案件评查机制,大力开展检务督查和专项工作督查。纪检组以元旦、春节、端午等重要节点为抓手,对干警检容风纪、节假日值班、公车(警车)管理、“两会”等时期备勤、执法办案等进行专项检查12次,对慵懒散浮等现象,及时教育和提醒干警改正,有效促进了干警纪律作风建设。四、服务保障大局,全力做好各项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按照县委、政府部署,积极做好各项中心工作。一是举全院之力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制定《发挥检察职能助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4名干警结对帮扶石关村87户贫困户,全体帮扶干警能够按照县委、政府统一部署,落实帮扶任务。协调新建标准化卫生室一个,现已完成基础工程,在近期可投入使用。主动联系协调交通等部门,新建联组公路10.4公里,新修毛路6公里,新修人畜饮水点5处。积极协助石关村解决环境整治资金2万元,向石关村村委会捐助电脑两台,改善了石关村的办公环境和村容村貌。积极参与村矛盾纠纷处理,参与排查群众矛盾纠纷20起,调解矛盾16起,化解脱贫攻坚中的信访矛盾2起,维护了帮扶村的平安稳定。同时利用“五一”、“六一”等时间节点,开展支部联建活动,向石关村党员捐赠《梁家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卷二》80本,弘扬自强自立新民风,增强扶贫扶志效果。我院支部在“七一”前夕被县委评为“全县脱贫攻坚先进基层党组织”。二是多措并举抓好宣传暨精神文明建设。扎实落实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各项工作,把新民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检察宣传与检察工作有效结合,突出检察特色,检察活力和检察形象不断提升,上半年在《民声报》等媒体刊登信息稿件150余篇,尤其是《检察日报》整版报道我院工作,为检察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三是积极维护营商环境。认真贯彻《陕西省检察机关服务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2条措施》,出台《依法保护产权服务企业发展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办理涉企案件1件1人(龚某伪造公司印章罪),依法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五、扎实综治维稳工作,进一步推进平安XX建设扎实推进综治维稳工作任务,落实综治工作“十个一”,制定我院综治工作意见和方案,夯实了每名干警综治工作责任。检察长深入镇村开展以案释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会精神”宣讲,落实带案下访、接访,化解重点信访;分管领导深入包联镇督导“两率两度”提升;干警利用党员活动日走村入户进行平安创建、“扫黑除恶”、信访法律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积极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在人民路、东坡路、狮子山广场利用LED大屏幕连续滚动播放检务公开等内容,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六、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确保检查工作科学发展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坚持把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作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坚持重要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时向县委、县人大汇报,组织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旁听“两会”讨论检察工作报告,及时了解掌握代表新要求新期待,落实县级领导回选区接待选民,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梳理分类落实;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参加“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活动,共同为保护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建言献策。七、存在的不足及下半年工作打算2021年上半年,我院各项工作统筹推进,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市院、人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一是检察工作均衡化发展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亮点工作不突出。三是干警业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下半年我院将紧紧围绕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服务美丽富裕新XX建设主线,以“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为基本思路,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提质增效为目标,以从严治检为保障,努力实现整体工作全市先进,单项工作全省前列,亮点工作全国有影响的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厉打击犯罪,切实维护全县和谐稳定。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加大各类刑事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涉黑涉恶、扶贫领域类案件,提前介入,依法做到快捕快诉,与侦查、审判机关形成打击合力。对缠访、闹访不依法信访的,坚决依法打击,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聚焦法律监督主业,提升法律监督效果。以执法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加大对刑事诉讼各个环节的监督力度,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刑事诉讼法改革为契机,加强新增业务的学习,提升监督能力。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监督,促进行政部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督促其依法行政。三是以脱贫攻坚为统揽,全力完成各项中心工作。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按节点、保质量完成各项脱贫攻坚任务,确保帮扶的石关村整村脱贫摘帽。四是按照重自强的要求,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深入推进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按照省院部署,开展为期四个月的“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努力造就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队伍。五是积极主动接受党委领导、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监督。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检察工作,配合做好执法检查,落实代表意见建议,紧紧依靠人大及人大代表的监督和支持改进工作。六是认真落实好各项改革举措。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落实办案、机构改革、人员管理、司法责任制等各项改革,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