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及下半年工作思路2021年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作为区政府主管全区社会事务的职能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并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为民”的理念,严格遵循年初制定的工作总结和2021年民政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时序安排,各项民政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一)以民政民生工作为主线,社会救助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1.农村低保工作。2021年6月我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60元。2021年6月我区农村低保29456户56790人,其中有扶贫任务乡镇(街道)的农村低保27954户54217人,纳入建档立卡扶贫对象15175户32344人,扶贫占比60%。发放低保金2147.0737万元。1-6月我区农村低保累计救助252899人次,总支出资金7223.7952万元,累计人均补助285.6元。年初,我区农村低保19215户37184人,覆盖面为2.64%,截止到5月31号乡镇(街道)共报送13904户26867人低保审批表,其中审批通过10541户20467人,比3月份发款净增10241户19606人,覆盖面提高到4.12%,全区乡镇(街道)覆盖面均达到4%以上。2.城乡医疗救助(含健康脱贫民政救助)。2021年1-5城乡医疗救助累计46698人次,发放救助金2396.5955万元。1-5月通过市区定点医疗机构救助困难群众5886人次,救助金额541.5587元,救助率95%。截止到5月底健康兜底脱贫民政救助40524人次,支出资金1755.7421万元。3.临时救助。2021年1-5月共救助296户,发放救助金119.5056万元。4.健康脱贫政府兜底。截止到5月底我区健康脱贫政府兜底共31184人次2277.0758万元,其中住院30261人次2259.9143万元,门诊923人次17.1615万元。5.特困人员供养工作。2021年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4260元(每人每月355元);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5280元(每人每月440元),含每人每年600元水、电、煤补贴,同时按照等级评定给予运行维护费用补助,标准是:一星级标准每人每年600元、二星级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三星级标准每人每年2400元,调整后的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1-6月新增审批155人,核定全区五保户总数7039人。其中,分散供养5940人,集中供养1099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597.3588万元,发放率100%。落实了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现规范化管理。分散供养五保对象按照轻、中、重失能失智情况,护理标准为40、50、60元/人/月。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根据其失能失智轻、中、重情况,护理标准为100、200、300元/人/月,2021年1-6月全区失能失智五保户855人,共计发放护理补贴60.354万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9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3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上述孤儿保障标准执行。新标准从2021年5月1日开始执行。落实监护责任,开展委托监护或者家庭寄养的按每人每月60元给予监护人劳务补贴。2021年1-6月全区申请救助752人,救助资金359.7万元;监护人救助562人,救助资金20.496万元。在保障孤儿基本生活的同时,为孤儿代缴新农合,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孤儿医疗救助;对于在校就读的孤儿,我局积极与教育部门对接,减免一定的学费,确实维护好其基本权益。1-6月我区为自愿接受救助的城镇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服务,目前救助297人次,其中未成年1人次(含安置弃婴1人),基本实现应助尽助,应救尽救率达100%。1-6月份共花费流浪乞讨救助金68.4648万元。6.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月8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月4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1-6月统计一级、二级残疾人12874,发放生活补助费602.088万元;三级、四级残疾人4667,发放生活补助费106.804万元;共计救助17541人,发放708.960万元。1-6月核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人数19284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677.85万元。7.老龄工作。2021年第一批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老人高龄津贴共发放35706人,发放金额884.56万元。其中80-89周岁26946人,发放金额538.9万;90-99周岁6000人,发放金额180万元;80-99周岁低保2761人,发放金额165.66万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百岁保健金发放132人,发放金额约31.68万元(年底发放)。我区已建立老龄信息系统,进行了数据的采集录入、核对。目前,已审核各乡镇、街道提交上来的老龄信息数26万左右,消除了空白村居。老年证共办理2030本(60-69周岁老年证办理120本;70周岁以上的老年证办理1910本)。XX区累计收取“银龄安康”保险保费277.927万左右,总投保人数59545人(其中五保7175人,重点优抚对象12623人)。8.生产救灾工作。3月份“打卡”发放2021年冬令款,全区已下发救灾资金640万元,共计救助近3人。5月初,部分乡镇遭受风雹灾害,造成各类损失327万余元,及时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报送系统上报灾情。市区联动组织开展5.12年全国第十个防灾减灾宣传日(周)活动。期间,组织培训157场次,共培训7789人。组织应急演练99场次,参加演练人数共8579人。组织志愿者进社区104次,志愿者人数共989人次。设立咨询台83个,咨询服务人数4861人次。印发宣传手册3704册,宣传彩页16307张。制作展板92块,贴标语592张,挂横幅640条,贴墙报200处。通过广播公众微信号宣传活动次数263次,报送图片297张,发放防灾减灾环保水杯500个。同时开展“三百”活动,即百名志愿者进入百个社区进行百次宣讲活动,邀请专业救援团队进行宣讲,活动效果良好。组织开展2021年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全区共有9个社区申报。将历年已挂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申报材料录入“一体化”平台,并逐级上报。(二)以民政项目建设为支撑,不断提升民政基本公共服务能力。1.区福利中心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区福利中心项目:后期增加的装饰装修工程已基本完成,地面贴砖、卫生间厨房贴砖、窗扇安装、吊顶龙骨安装等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封闭阳台、玻璃幕墙施工,已完成工程量的95%。未成年人救助中心项目:正在进行封闭阳台窗扇安装、玻璃幕墙施工,已完成工程量的80%。救助站、综合楼、连廊项目:主体结构已完成,正在进行外墙保温、内墙粉刷项目有5个。及消防管道安装工作,已完成工程量的65%;2.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宿州市社会养老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宿民发〔2021〕180号)的文件要求,着力抓好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后续工作,使日间照料正常运作起来,主要采取社会化运作,推向社会,交给专业养老机构运行,为社区老人提供日间就餐、居住、休闲娱乐等服务,丰富老人的日常生活。3.双基工程建设。我区农村低保覆盖面达4.12%,汴北高新区和金海街道覆盖面在3%-4%之间;今年全区新建公益性公墓10个,目前芦岭镇、蒿沟和大店骨灰堂已经投入使用。高新区公墓已开工,正在建设中。夏刘寨、西苑、光明村整改为公益性公墓。夹沟镇公益性公墓、符离公益性公墓、褚兰公益性公墓、永安公益性公墓、杨庄公益性公墓已经完成选址,正在设计中;目前全区养老床位10502张,其中护理型床位2850张,次项工作完成;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35%。目前,11个老服务中心已全部建成,北关街道、符离镇、朱仙镇、西二铺乡、桃园镇、栏杆镇、芦岭镇、支河乡、灰古镇、大营镇、褚兰镇等养老服务中心,已挂牌投入运营;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脱贫攻坚的一项新内容,今年我区的建设任务是居家养老服务站116个,5月底已经全面建成,现在正在制定相关制度,推向社会,全面运营。同时乡镇救助服务站39个已全部建成。(三)以保障退役士兵、优抚对象权益为重点,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各项政策。1.双拥工作。春季慰问驻宿部队14.5万元,对越参战部队慰问25.53万元,发放2021年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金27.275万元。合计72.225万元。发放光荣家牌668块,年画及春联80665幅。组织学习了《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督促双拥成员单位及非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双拥政策。2.优抚工作。我区享受定期抚恤和定期补助的优抚对象12612人,其中,“三属”146人,伤残582人,复员525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686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1064人,农村籍60周岁以上退役军人7500人,60周岁烈士子女314人,2021年1-6月份共计发放各类人员定期补助金2845万元。从2021年4月份起开始采集各类优抚对象的身份验证,要求必须见人,进一步规范了数据管理,确保了各类人员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优抚对象核查现已完成30%。3.安置工作。2021年冬季退役士兵共接收249人,其中城镇退役士兵30人,农村退役士兵165人,复员士官54人。同时完成2021年秋季和冬季退役士兵档案整理工作,移交宿州市民政局安置科市属退役士兵共47份档案。2021年度转业士官l7人陆续报到中。按要求协调落实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优惠政策,扶持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进一步完善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参训率、合格率和就业率。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1〕10号)要求,退役士兵培训工作已纳入33项民生工程。2021年秋季和冬季共有509名退役士兵报名参加,我区已超额完成任务。安置志愿兵未上岗共145人,135人政策已落实,10人政策未落实,其中4人为事业编制养老、医疗保险未落实,2人拒不配合,2人在外地打工未办理手续,2人正在办理中。(四)以养老机构安全管理为保障,切实抓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一是积极推进养老机构消防改造。目前,我区共有公办敬老院59所,床位3656张,社会办养老机构43所,床位4560张。由于前期投入不足,我区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欠账较多。2021年,我区启动公办敬老院消防改造工程,2021年1月完成招标手续,总投资1100万元。目前正在施工。2021年,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颁布,按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要求,我局要求已运营的社会办养老机构补办消防手续,区局去年补助民办院自行安装消防设施以奖代补资金30多万元已全部兑现。二是严格落实养老机构24小时值班制度及部门监管常态化。为确保各养老机构日常运营安全,要求各养老机构必须坚持24小时全天候值班,做到值班人员在状态、值班情况有记录、交班接班有签字。同时为加强对各养老机构值班情况的了解,我局准备为每个养老机构安装远程监控系统,目前正在采购中,运营后可以实时了解各养老机构值班情况,实现监管常态化、手段多样化。三是加强督查,确保各社会办养老机构安全运营。我局坚持每季度对全区所有养老机构开展安全工作督查。重点督查各养老机构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消防设施配备、室内外用电线路、食品卫生等方面的情况。半年以来,通过安全督查,共发现安全隐患42处。针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存在安全隐患的养老机构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向养老机构所在乡镇、街道发安全隐患整改函,督促乡镇、街道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养老机构,限期进行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建立了养老机构安全隐患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截止目前,全区养老机构未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五)以精准识别、精准救助为基础,扎实做好社会兜底扶贫工作。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社会救助兜底扶贫工作直接关系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其实施情况直接关系到扶贫工作成效。为加强对社会救助兜底扶贫工作的领导,区民政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社会救助兜底扶贫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