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员职责一、协助保密委员会做好保密宣传教育工作;二、熟悉本公司的保密业务;三、负责本部门销毁文件的回收、保管和销毁;四、检查本单位涉密人员及国家秘密事项的管理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五、保持与保密办公室的工作联系和信息沟通,提供上报保密办公室的各种材料;六、专职保密员因外出学习、培训、休假等特殊情况,不能在位时,及时行使专职保密员职责,确保公司军工保密各项业务有序进行;七、协助保密办主任处理交办的外围军工保密事务;八、协助专职保密员组织军工保密培训会议等事项;九、承办保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保密工作事宜。专职保密员职责一、专职保密员必须政治可靠,热爱保密工作,坚决执行新时期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公司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增强保密观念,严守保密纪律,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二、负责传递、保管公司领导阅批的文件和机要文件;三、负责整理本公司以公司名义召开的各种保密会议、保密知识讲座等文件材料;四、保管和收集的文件材料不得泄密,不得遗失;五、负责要害部位保密档案室、涉密计算机及文件、图纸等的有效管理;六、负责公司保密工作的宣传,对有可能造成失、泄、窃密的现象、情况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公司保密委员会;七、协保密技术员进行保密监督检查;八、组织军工保密培训、会议及承办保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保密工作事宜;保密办公室职责保密办公室是“指挥、协调、监督、检查”公司保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学习、贯彻党和国家、上级机关制定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学习、传达上级保密委员会有关保密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贯彻措施;二、依据上级制定的保密法律、法规及下发的文件,制定我公司保密规章制度及保密工作计划;三、参加保密委员会例会,提出改进我公司保密工作的建议,提供保密委员会讨论决策,并具体落实保密委员会的工作决策、部署和有关会议精神;四、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保密宣传教育、培训;五、拟定涉密岗位和涉密等级,对涉密人员的保密资格进行审查;六、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组织、指导我公司秘密事项的确定和调整工作;七、对国家秘密事项及其载体的接触和知悉范围的确定进行指导监督;八、组织对外交流和宣传等方面的保密审查;九、组织拟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制定、实施保密技术防范措施并实施检查;十、对涉及重要国家秘密的大型科研活动、涉外活动、对外交流和宣传活动直接进行保密工作管理和监督;十一、对涉密部门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制定专项保密工作方案及重大事项的宣传口径;十三、负责公司保密工作、密码工作的日常工作;十四、对发生的保密违纪、违法及失泄密事件,要及时向保密委员会报告,认真进行查处,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十五、作为公司保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保密委员会交办的日常工作。保密委员会的职责公司保密委员会在国家、省、市保密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保密委员会主任由董事长担任,其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党、国家和上级机关制定的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监督保密法则、规章制度的实施;二、召开例会,研究我公司保密工作,指导、协调、检查保密体系运行情况,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审核公司保密工作制度、规定、措施、办法,讨论重大的专项保密工作;四、审核确定公司内的保密要害部位;五、总结推广保密工作先进经验,表彰奖励保密工作先进个人;六、向上级保密机关报告我公司保密工作状况,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七、组织查处泄密事件。保密委员会工作例会制度第一条、保密委员会工作例会原则每半年召开一次,若有特殊情况可随时组织召开保密工作会议。会议由公司保密委员会主任主持,保密委员会成员参加,其他相关人员列席。第二条、保密委员会工作例会主要是总结、研究、部署公司保密工作的重大问题,向保密办公室提供保密工作决策。第三条、保密委员会成员有事或有病应向保密委员会主任请假,不得无故缺席;第四条、保密委员会工作例会由保密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记录和编发会议纪要,纪要由公司保密委员会主任审核签发。第五条、保密委员会成员须对会议中的涉密内容履行保密义务。对不允许记录的会议内容,会议主持人须事先申明。保密考核奖惩管理制度第一条考核根据《保密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对日常保密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每年年底依据考评的汇总情况并结合人员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奖惩。第二条奖惩在考评结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人员,我公司将给予相应表彰和奖励,奖励额度为2000-10000元。1、在危急情况下,保护国家秘密安全的。2、对泄露或者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及时制止或检举的。3、涉及国家秘密的专项活动中,严守国家秘密,对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做出重要贡献的。4、发现他人泄露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的。5、在完善保密体系建设和加强保密工作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收到明显效果的。6、提供破案线索,对侦破泄密案件有功的。第三条处罚一、因泄密已经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公司在给予行政处分的同时并处200-1000元经济处罚。二、违反保密规定尚未造成国家秘密泄露的,可以酌情免予或者从轻给予行政处分,并视具体情次品处100-5000元经济处罚;1、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经济处罚:(1)出境携带国家秘密载体不经过审批,被海关查出的;(2)接待境外人员时擅自扩大参观范围;(3)利用涉密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等公共信息网;(4)蓄意破坏安全保密防护设备;(5)其他严重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0元以上经济处罚:(1)在无保障措施的场所或无关人员谈论涉密事项;(2)不履行审批手续,私自带涉密笔记本电脑、存储介质出公司;(3)在接入公司局域网的计算机上进行越权操作等违规行为;(4)涉密人员不经过审批私自出境;(5)国家秘密载体不及时上交、清退,私自留存;(6)私自将国家秘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7)不使用保密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8)其他较严重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00元以上经济处罚:(1)外出携带国家秘密载体不履行保密审批手续;(2)对外提供文件、资料和发表论文不经过审查审批;(3)在不允许记录、录音、录像、摄像、拍照的场所进行上述活动;(4)其他一般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0元以上经济处罚:(1)对外来人员参观保密档案室不全程陪同;(2)对产生的国家秘密载体,不能按规定及时确定和标明密级及保密期限(3)对产生的国家秘密载体,不能按规定及时确定和标明密级及保密期限;(4)离开工作现场时不能将涉密载体放入保密柜中;(5)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涉密信息;(6)复制国家秘密载体不履行保密审批手续;(7)涉密计算机不按要求设置密码;(8)涉密人员不按要求签订保密责任书;(9)其他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第四条奖惩实施根据年度考评的综合信息,保密办公室填写《保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保密委员会研究,根据实际情况,保密委领导签署意见,批准后执行。第五条本制度由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泄露国家秘密报告和查处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泄露国家秘密事件(以下简称泄露事件)的报告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失、泄密事件,是指违反保密法律法规,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事件。第三条发生失、泄密事件,在发现后的24小时内,填写《失、泄密事件报告表》向公司保密办和廊坊市保密局报告。情况紧急时,可先口头报告简要情况。第四条报告泄密事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泄露国家秘密事项的内容、密级、数量及其载体形式。(二)泄密事件的发现经过。(三)泄密责任人的基本情况。(四)泄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五)泄密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六)已进行或拟进行的查处工作情况。(七)已采取或拟采取的补救措施。第五条发生泄密事件,应当在发生泄密事件后的3个月内,向廊坊市保密局报告泄密事件查处结果。第六条报告泄密事件查处结果,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泄密事件的发生、发现过程。(二)泄密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三)造成泄密事件的主要原因。(四)对有关泄密事件责任人的处理情况。(五)采取的补救措施和加强保密工作的情况。第七条泄密事件查处工作的终结期限为三个月。自报告之日起三个月未能终结的,由保密委员会向上级机关说明原因。保密监督检查管理制度保密检查是监督保密工作落实情况的重要手段,为了了解本公司贯彻执行各种保密规定或制度,提出改进与加强保密工作的意见,以推动保密工作的开展,更好地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及《保密检查的基本要求》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一条保密检查要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与宣传教育、指导工作、总结经验相结合。第二条保密检查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也可以组织自检、互检和抽检等多种检查形式。第三条全公司性的保密检查由保密委员会组织、计划和实施,保密办公室具体负责。第四条保密委员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负责保密的领导进行保密检查;保密办公室每3个月对涉密部门的负责人进行保密检查;专职保密员及计算机、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员每6个月要对涉密人员及涉密岗位的日常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涉密部门及涉密人员应实时时行保密自查,确保保密工作的顺种开展第五条保密检查的基本内容包括:一.领导责任(一)是否建立了保密组织机构(本公司的保密组织机构为保密办公室)并明确职责分工;(二)公司领导对保密工作是否有批示和要求;(三)保密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四)是否为保密工人提供了人力、物力及财力的保障;(五)保密工作是否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奖惩;(六)是否做到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七)是否及时研究并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八)涉密部门负责人对保密工作制度、保密工作重点、国家秘密事项及涉密人基本情况是否清楚;二.保密制度建立(一)是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保守法》制订了本公司的各项保密管理制度;(二)制订各项保密管理制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上具有可操作三.国家秘密载体管理(一)是否按照《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对涉密载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二)在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载体时是否履行了审批手续,并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四.涉密人员的管理(一)是否按照《涉密人员管理制度》对进入涉密岗位的进行了资格审批;(二)是否与所有的涉密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书;(三)是否对涉密人员离岗或转岗进行了脱密期管理;(四)对参加涉外活动的涉密人员是否进行保密提醒,并对外提供的科技交流、贸易洽谈、技术合作、展品及宣传资料进行了审查;(五)是否按时发放保密津贴(六)涉密人员清单是否清晰、准确。五.涉密计算机、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一)是否设专或兼职人员对涉密计算机(包括台式机、便携式计算机)进行统一管理;(二)是否对涉密计算机、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及涉密移介质进行了密级管理;(三)是否严格做到了“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规定;(四)便携式计算机及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是否登记建账,并统一管理。使用和外出携带时是否履行了审批手续;(五)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是否符合保密要求;(六)办公自动化的维护和维修是否遵守了《办公自动化设备及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六.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一)是否按照《保密要害部着的保密管理制度》落实了岗位责任制;(二)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涉密人员是否经过专门的培训,并持证上岗;(三)是否严格落实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制度和措施;(四)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环境是否具备保密条件,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护隔离措施是否符合要求。七.重大涉密会议和涉外活动保密管理(一)重大涉密会议及涉外活动中所提供的对外交流、宣传、展览、贸易洽谈、技术合作等资料是否按照《重大涉密会议保密管理制度》及《涉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