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在2022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上的讲话稿范例县委书记在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上的讲话范文良好的社会信用是经济社会有序运转的基础和前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就是要建立起一整套“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社会信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依法加强信用信息的公开、共享和应用,形成强有力的社会诚信监督,让守信者在各方面受到尊重、优待和激励,对失信者进行谴责、限制和惩戒,从而有效遏制失信行为,提高各类社会主体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使资源配置达到公平有效的最佳状态,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基础性工程,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既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规范市场秩序、降低交易成本、增强经济社会活动的可预期性和效率,也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更好做到“放管结合”的必要条件。信用信息共享越充分,应用范围越广泛,对失信者的惩罚越严厉,信用体系发挥的作用就越大。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和创新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逐步确立了以信用法规制度建设为保障、以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信用信息征集共享为基础、以信用组织管理体系建设为支撑、以信用宣传教育和科研为重要手段、以解决社会失信问题和提升社会主体综合能力为重点任务的“五位一体”工作构架,出台了全国第一部公共信用信息地方性法规————《X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建立了省市联动的信用工作组织体系,建成了覆盖全省的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公共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工作加快推进,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不断完善,信用管理制度不断健全,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突出失信问题惩治、社会诚信氛围营造不断取得积极进展,很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并得到了国家的充分肯定,为下一步深入推进奠定了基础。一是信用法规制度建设情况。我省从X年启动信用立法工作,《X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于X年X月X日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成为全国第一部公共信用信息地方性法规,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荣获“全国诚信建设制度创新十大最佳事例”。目前,我省信用法规制度建设分三个层次:有已完成立法定规的,有已进入立法程序的,有正在开展前期调研的。在信用立法方面,《X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已于X年X月X日起施行;《X省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已列入X年立法计划,力争年内出台;《X省社会信用促进条例》已启动前期调研,力争年内形成法规草案。信用标准化建设方面,出台了《X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技术规范》和《X省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规范》;完成了《X省省级部门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指导目录》编制工作,力争上半年印发实施;今年还将开展信用信息使用目录和个人信用评分、政府公信力评价等方面的标准规范研究。另外,根据国家有关部署,我省先后印发了《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X省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从事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业务管理办法》《关于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促进企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X省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今年还将出台守信联合激励和诚信典型案例方面的制度规范,为全面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提供制度保障。二是信用组织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省政府于X年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统筹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同时在省信息中心加挂“X省信用管理办公室”牌子,并设立“X省联合征信中心”,承担规划和组织推动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随着我省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从X年开始推进各设区市和省级部门信用组织机构建设工作,现已初步形成了省市联动、部门协调的工作推动机制。省信用办牵头建立了信用体系建设联络员制度,省级各有关部门均已按规定明确了信用建设责任处室和联络员,加强了各项具体工作的对接协调。全省X个设区市和X示范区、X新区皆成立了信用管理和联合征信部门,并在协同推进各地区信用建设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将全面推进县级信用组织机构建设,力争年内每个市(县、区)都确定信用建设工作的牵头部门或工作机构,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和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三是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情况。我省从X年启动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率先实现了以企业信用信息为主的省级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X年,通过实施“X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改造扩能与市级平台建设项目”,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采用云计算技术,统筹构建覆盖全省的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建成了省市县三级信用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系统、法人和自然人两大基础信用数据库。目前,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信息共享服务体系已基本形成。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了网络系统上接国家信用平台、贯通全省各市县、横联各级政府部门的立体化联通,具备了较为完善的信息采集、数据处理、数据传输、比对核查、统计分析、监测预警等系统功能,平台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按照“全省统一建设、省市分级管理、信息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原则,确立了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管理、运行、服务的技术支撑体系,由省、市信用信息工作机构按照属地原则依法承担用户接入管理、信息征集维护及相关服务工作。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已开始从省级部门向各市、县全方位延伸,信用平台市级功能部署工作已全面完成,各市、县有关部门正在按程序办理平台用户注册手续。个人信用信息归集整合工作已全面启动,信用信息征集使用开始从单纯企业信用信息向包涵个人信用信息的多元信息内容突破。四是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和应用服务情况。随着国家和我省商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等重点领域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简政放权力度的进一步加大,各部门、各单位共享和使用信用信息的意识和积极性逐步增强。截至目前,已有X个省级部门接入信用平台,其中X个部门报送了信用信息,市场监管、质监、地税、国税、法院等部门相继实现了与信用平台的专线连接和实时信息交换,全省X万多家企业和X多万个体市场监管户的基本信息已全部整合入库,信用信息数据量达到X余万条,其中企业和个体市场监管户信用信息X万条、其他法人和组织信用信息X万条、自然人信用信息X万条,各市、县有关部门已从今年X月份陆续开始报送和使用信用信息,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资质认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行业“黑名单”等各方面信用记录不断完善,并实现了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目前,X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逐步成为我省连接部门最多、辐射领域最广、服务功能较强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全省信用信息的征集共享和应用服务以及相关领域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重要服务支撑。首先,各级行政、司法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可以通过公开公示、部门共享、授权查询和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等多种方式,获取信用平台收集的不同保密层级的信用信息,作为政府管理及各类经济社会活动的重要参考。一是信用平台将依法可以公开的信用信息转发至“信用X”网站向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同时将涉及企业的信用信息推送至市场监管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二是信用平台为互联共享单位提供了完善的信息查询和统计分析功能,所有非保密信息均向各级行政、司法部门开放,如因履职需要查询企业股权结构信息、主要经营者个人信息、企业财务信息等非公开信息,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向省信用办提供有关法律依据申请开通查询权限。三是企业和个人可以凭有效证明在信用平台查询本企业或个人的信用信息,也可以向各级信用信息工作机构申请出具本企业或个人的信用信息报告向用户提供。四是经被查询人书面同意,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以在信用平台查询授权范围内的信用信息,也可以向各级信用信息工作机构申请出具该企业或个人的信用信息报告。其次,各级行政、司法部门及其内设机构均可以申请办理信用平台注册用户,随时核查使用企业信用信息,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一是通过信用平台接收、下载属于本部门、本行业管理的企业信息,从而完善自身业务数据库的信息内容,从更广泛信息来源上了解掌握本行业企业经营活动及信用状况。二是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中,依据各单位共享的信用信息,建立部门间联动响应机制,对失信被执行人、偷逃骗税、非法集资、网络诈骗、食品药品安全、制假售假、盗版侵权、拖欠工资、黑中介等各类违法失信主体进行联合查控,实现对企业的多部门联动监管。三是利用信用平台提供的信用预警功能,可以方便、快捷地掌握企业是否存在失信行为,红灯表示该企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应予以严格限制和惩戒,黄灯表示该企业存在一般失信行为应依法采取适当限制措施,绿灯表示该企业信用良好应依法提供便利化服务,使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另外,我省按照国家关于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不断拓展信用信息平台的应用服务领域。一是在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域,信用平台实现了与全省项目并联审批平台的有效衔接,有关部门在项目审批环节可以同步获取申请人的信用信息。二是在商事制度改革领域,信用平台实现了与市场监管部门业务系统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实时信息交换,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专线连接的方式,每天将全省最新的企业登记、变更信息及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上传至信用平台,信用平台一方面将这些信息推送至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保证了我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另一方面将这些信息有针对性地推送至各级相关行政许可部门或行业监管部门,告知相关部门有哪些企业已经完成市场监管登记,需要办理后续行政许可审批或需要加强后续管理,从而实现对市场主体的协同监管。三是在构建新型市场监管体制方面,依托信用平台和“信用X”网站,开发建设全省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承诺系统、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公示系统、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系统及相关服务功能,为各项信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提供技术保障。四是在重点领域信用监管方面,信用平台正在为食品药品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行业领域业务管理系统开发数据应用接口,便于有关行业各层级管理人员通过各自业务系统直接调用信用信息,推动信用信息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工作中的广泛应用。五是信用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情况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全面实施。按照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我省及时出台实施意见,并于X年X月X日起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后,全省新设立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只需向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申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优化了政府办事流程,减少了重复审查,使企业登记注册更为便利。同时,有关政府部门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可以及时查询、下载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登记注册信息及相关信用信息,从而加强对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按照国家要求和我省部署,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将于X年全面实施,到X年年底前,全省法人及其他组织将全部完成证照换发工作。2.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制度加快推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精神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及时印发了《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省级和西安市有关部门从X年X月X日起,其他各市、县、区有关部门从X年X月X日起,自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网站公示相关信息,并同步将公示内容推送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通过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信用X”网站、“信用中国”网站等多渠道向社会公示。目前,省信用办已在“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