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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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工作职责院长职责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全面领导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行政管理等工作。按上级党委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准确、及时、有效地完成各项任务,不断进行改革创新,使医院的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二、领导制订本院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并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三、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四、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培养干部和业务技术学习。五、负责领导、检查全院医学科学研究工作计划的拟订和贯彻执行情况,采取措施,促进研究工作的开展。不断地运用、开展和引进新技术,提高全院医疗、教学和科研水平。六、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和社区医疗工作。七、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八、不断深化改革,建立新的用人机制;组织领导医院工作人员的考核、考察、任免、奖惩、调动及晋升等工作。九、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审查基本建设、物资供应计划,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关心职工生活,逐步提高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福利待遇。十、组织落实社会监督制度,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十一、经常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抓好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医院各项工作不断深入发展。业务副院长职责一、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工作。二、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三、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和护理情况,必要时领导重危患者的会诊、抢救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四、负责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和高、中级医学院校的临床教学、实习及挂钩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五、督促检查分管职能部门工作的落实。医院学术委员会职责一、在院长领导下,讨论并研究医院的发展规划、医疗、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及图书资料、病案等项工作的重大问题。二、审查、研究制定医院的科研计划及专业科室发展的规划。三、审查、研究医院的科学研究成果和学术论文,参与制定医院关于奖励科技成果的规定细则和方法。四、主持医院大型中、外学术讨论会,发扬学术民主,搞好国内及国际间的学术交流。五、为医院职称评定委员会提供有关咨询意见。六、审查并研究医院有关部门的人才培养计划和落实情况。七、为分配使用医疗、教学、科研用房和购置大型医疗器械提供咨询意见和论证意见。八、学术委员会每3~6个月召开例会一次,必要时亦可随时召开。九、会议由主任委员(或委托副主任委员)召集主持,会议讨论的事宜要记录在案,并写出会议纪要。伦理委员会职责一、审核涉及人体的药物临床试验、医疗技术、新仪器设备、实验性医疗与基因工程以及其他涉及医务科技行为的项目,是否符合医学伦理道德要求。二、审核临床科研、教学医疗或其成果的医学伦理道德问题。三、定期审查和监视上述项目的医务科技行为,审查上述情况(条件)下所出现的严重不良事件,确保受试者的安全、健康和权益受到保护。四、伦理委员会有权终止未经批准所进行的项目,或已经过批准但出现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叫停的项目。五、通知没有预见的安全问题,并监督缺陷的整改。六、进行有关医德国际原则、政策法规、道德规范的咨询,组织专题培训班或研讨会。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职责一、在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主任(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医疗技术的管理工作;二、负责我院医疗技术的发展规划三、审议、制定我院的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四、负责制定我院的一类医疗技术目录及外科手术等医疗技术的分级目录;五、负责我院专业技术人员的医疗技术授权管理工作;六、负责我院二类、三类医疗技术的申报工作;七、负责新技术、新项目的审批、准入,对科室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及时论证、审核;八、负责新技术、新项目的及质量控制,定期监督、检查、评价,提出改进意见;九、负责科研项目中涉及医疗技术的审批及管理工作;十、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疗技术方面的重大事项,评价医疗技术质量、调查分析结果、提出合理化建议;十一、定期召开会议,对我院的医疗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提出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持续改进我院的医疗技术管理工作。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职责一、负责研究、讨论、制定医师考评的实施方案,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及个人培养。二、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三、负责本院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实施、考核评定,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及时总结。四、对考核不合格医师提出处理意见。五、完成上级有关医师考评的指令性任务。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一、负责制定全院性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规划、质量目标和主要管理措施。二、协调、监督各部门、科室及各个医疗质量管理环节,督促临床、医技科室质控小组开展质量与安全控制活动。三、负责组织质量与安全教育和培训。四、制定、完善、修订医疗质量与安全标准。五、研究制定或修订有关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实施质量考核和奖惩。六、负责组织医疗质量与安全检查、统计分析和评价工作。七、负责调查分析医院发生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缺陷的原因,判定缺陷的性质,制定改进或控制措施。八、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委员会各项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委员会相关工作,办公室成员在委员会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开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秘书组织筹备委员会会议,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的保管,履行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职责一、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对医疗、护理、医技发生的事故和纠纷进行技术鉴定。二、委员会对需要审议的每一份病例,都必须具备以下材料:完整的病案和病历摘要;如有尸解报告必须附上;原始资料;责任科室技术小组的鉴定意见等。三、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必须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每一个鉴定的病例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和分析,依据有关规定,做出恰当结论。四、在委员会会议上,要充分发扬民主,各抒己见,最后结论时,必须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如遇争议较大的问题时,可暂时休会。休会期间,由正、副主任委员和有关领导进行合议。复会时,由主任委将合议意见向会议报告,做出最后结论,结论意见必须由事故鉴定委员会各位成员签名,方得生效。五、参加委员会会议的人员,对会议讨论的情况和结论,特别是讨论中出现的争议和疑点,均不得向会议外的任何人透露。如有必要向患者(或家属)及其单位说明情况或宣布结论时,由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执行。任何委员均不得以个人名义对外发表意见和看法。六、如患者(或家属)对委员会的结论不服,可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反映,对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复议意见,仍由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负责向患者(或家属)进行答复。七、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如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缺席时可委托一位副主任委员主持会议。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职责一、负责监督检查院内感染监测工作和各项感染管理制度、指标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对策,考评管理效果,研究改进措施。二、负责对新建设施进行卫生学标准的审定。三、负责对监控医院感染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提供有关技术咨询。四、做好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的卫生宣传工作,普及消毒、隔离、无菌技术等工作对人类健康重要性的知识,提高贯彻执行各项防染工作制度的自觉性。五、经常了解院内感染情况,在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时,须组织协调专职人员调查医院感染的发病源,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六、定期召开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会议,汇报院内感染控制情况,研究和解决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使院内感染率控制在最低限度。七、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感染科负责。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职责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血液管理工作。二、制定血液管理工作制度,确保输血工作安全无事故。三、加强对输血工作人员的宣教及培训。四、定期检查医院血液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职责一、负责全院放射人员的健康检查及各机房的防护检查。二、制定放射防护保健制度,并定期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三、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宣教和培训。四、定期对放射线类设备进行检修,严格设备的操作规程,保证放射线类设备完好运转。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审定医院的用药计划。二、制(修)定医院基本用药品种目录及处方手册。三、组织评价新老药物的临床疗效与不良反应,并提出淘汰品种意见。四、研究解决医院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五、监督检查医院贯彻执行药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指导改进。六、对医院注册制剂申报工作进行协调,并对所需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提出意见。七、协调监督临床药学工作的发展。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职责一、在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门诊、住院病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密切配合临床教学和科研。二、定期对病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收集科室对病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根据有关材料讨论和确定疾病诊断和手术名称的统一命名、制定病案书写标准以及提出对临床医师、护理人员书写好、用好病案的要求。四、组织各种形式的病案书写质量检查,评选优秀病案,交流书写和管理经验。五、制定本院病案管理制度,审定全院医用表格的印制,并督促实施。六、在临床医师和病案管理人员之间发挥桥梁作用,推进相互间的密切协作,促进病案书写和管理质量的不断提高。七、定期听取病案管理工作情况汇报,每年向院长提交病案管理工作报告。医务部主任职责一、在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教学、预防工作。负责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具体实施与反馈工作。二、拟订有关业务计划,经副院长、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三、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外会诊。督促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四、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副院长、院长提出处理意见。五、负责实施、检查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六、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工作。七、负责全院研究生教育、进修、实习、医务人员教育等医疗教学工作的全面组织和实施。检查督促各科进修和教学科研计划的贯彻执行。组织科室之间的协作,改进门诊、急诊工作。八、组织、协调、督促医院感染和信息管理工作。九、负责药理基地组织管理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十、抓好病案统计、图书资料管理工作。医务科工作职责一、在医务部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二、承担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制定有关医疗质量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临床路径规范等,组织医疗质量检查、院内外会诊、多学科综合会诊与远程会诊等工作。三、承担医疗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医疗安全规章制度、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承担医疗纠纷接待处理工作。四、承担全院医疗技术管理工作,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论证、审核等准入管理工作,承担手术分级、医疗技术分类管理及二三类医疗技术申报与管理工作。五、组织医务人员三基训练与考核,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组织院内及院外医务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进修学习等培训工作。组织医师定期考核及医务人员医德考核工作。六、组织全院学术活动。七、组织管理医生下乡、援疆、卫生强基等对口支援工作。八、承担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工作,组织试验项目的规范开展。九、完成医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质检科工作职责一、在医务部主任领导下,组织实施医疗医技质量控制工作。二、根据医院对医疗医技工作质量的要求,拟定质量控制工作的规划和计划,经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三、组织研究制定或修订各项质量指标及医疗质量评价方法,组织培训质量管理人员的工作。四、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检查医疗、医技工作质量,督促执行各种医疗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五、组织出院病案质量检查和质量评价,及时作出总结。六、督促检查各科室开展质量控制工作并给予具体指导。七、及时调查处理各科室反映的有关质量方面的问题,提出改进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