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220.20R1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1373.3—2021城市客运经济技术指标计算方法第3部分:巡游出租汽车Thecalculationmethodofeconomicandtechnicalindexesforurbanpassengertransportation—Part3:Cruisingtaxi2021-02-10发布2021-05-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目 次前言Ⅱ…………………………………………………………………………………………………………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分类与代码1………………………………………………………………………………………………5 指标定义及计算方法1……………………………………………………………………………………ⅠJT/T1373.3—2021前 言JT/T1373《城市客运经济技术指标计算方法》分为5个部分:———第1部分:分类与代码;———第2部分:公共汽电车;———第3部分:巡游出租汽车;———第4部分:汽车租赁;———第5部分:城市客运轮渡;本部分为JT/T1373的第3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9)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市交通信息中心、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中国道路运输协会。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孙蕊、刘建峰、钟园、张一兵、隋莉颖、葛启彬、刘浩、于海涛、鲍枫、李民伟、吴月、李伟、常新、马凌飞、李佑钢、高畅、刘洋、杜勇、黄建玲、朱升、邹迎、李华明、周园、李倩、梁超、李晔。ⅡJT/T1373.3—2021城市客运经济技术指标计算方法第3部分:巡游出租汽车1 范围JT/T1373的本部分规定了巡游出租汽车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分类与代码、定义及计算方法。本部分适用于巡游出租汽车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分析与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2485 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JT/T1373.1—2021 城市客运经济技术指标计算方法 第1部分:分类与代码JT/T1069—2016 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3 术语和定义GB/T22485与JT/T106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 newenergycruisingtaxi使用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串联式混合动力汽车、并联式混合动力汽车、混联式动力汽车)及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等从事巡游出租汽车服务的汽车。4 分类与代码巡游出租汽车经济技术指标的分类与代码应符合JT/T1373.1—2021附录B的规定。5 指标定义及计算方法5.1 运营指标5.1.1 运营车辆数依法取得“道路运输证”且用于巡游出租汽车服务的全部车辆数,单位为辆。运营车辆数的计算要求如下:a) 以企业固定资产台账的已投入运营的车辆数为准。b) 新购、调入的运营车辆自投入运营之日起计算运营车辆数。c) 调出、报废和调作他用的运营车辆,自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之日起,不再计算运营车辆数。5.1.2 平均运营车辆数统计期内,某一统计主体所拥有的运营车辆数的平均值,单位为辆。1JT/T1373.3—2021平均运营车辆数按式(1)计算。PNyy=∑Tyyi=1Nyy,iTyy(1)式中:PNyy———平均运营车辆数,单位为辆;Nyy,i———统计期内第i次统计的运营车辆数,单位为辆;Tyy———统计期内统计运营车辆的总次数,单位为次。5.1.3 工作车辆数为提供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而运营工作的车辆数,也称出车数,单位为辆。只要当日出车运营并取得运营收入,均应计算工作车辆数。5.1.4 运营车日统计期内,所有运营车辆的车日总数,单位为车日。凡符合5.1.1条规定的运营车辆均应计算运营车日。5.1.5 完好车日技术状况良好的运营车辆的车日总数,单位为车日。完好车日的计算要求如下:a) 凡当天已出车运营的车辆,均应计算完好车日;b) 当天未出车运营的车辆,只要技术状况良好,均应计算完好车日。5.1.6 工作车日为运营而出车工作的运营车辆的车日总数,单位为车日。运营车辆只要当日出车参加过运营并取得运营收入,均计算工作车日。5.1.7 工作车率工作车日与运营车日的百分比。注:仅计算1个工作日时,该指标也称为出车率。5.1.8 运营里程运营车辆为提供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而行驶的全部里程数,单位为公里(km)。5.1.9 平均运营里程统计期内,所有运营车辆的运营里程之和与运营车辆数的比值,单位为公里(km)。5.1.10 载客里程运营车辆运载乘客行驶的里程,单位为公里(km)。5.1.11 空驶里程运营车辆为提供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而不载运乘客行驶的里程,单位为公里(km)。空驶里程按式(2)计算。2JT/T1373.3—2021Mks=Myy-Mzk(2)式中:Mks———空驶里程,单位为公里(km);Myy———运营里程,单位为公里(km);Mzk———载客里程,单位为公里(km)。5.1.12 里程利用率载客里程与运营里程的百分比。5.1.13 平均运距载客里程与载客次数的比值,单位为公里每次(km/次)。5.1.14 载客次数运营车辆为乘客提供巡游出租汽车服务的次数,单位为次。5.1.15 平均载客次数统计期内,所有运营车辆的载客次数之和与运营车辆数的比值,单位为次。5.1.16 客运量运送乘客的总人次,单位为人次。5.1.17 次均载客人数统计期内,客运量与载客次数的比值,单位为人次。5.1.18 运营时间运营车辆为提供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而花费的时间总和,单位为分钟(min)。5.1.19 载客时间运载乘客所用的时间,单位为分钟(min)。5.1.20 平均载客时间统计期内,所有运营车辆的载客时间之和与运营车辆数的比值,单位为分钟(min)。5.1.21 时间利用率载客时间与运营时间的百分比。5.1.22 平均行驶速度统计期内,运营车辆行驶速度的平均值,单位为公里每小时(km/h)。平均行驶速度按式(3)计算。PV=MyyTyy×60(3)式中:PV———平均行驶速度,单位为公里每小时(km/h);Tyy———运营时间,单位为分钟(min)。3JT/T1373.3—20215.2 安全指标5.2.1 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发生率按GB/T22485的规定。5.2.2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发生率按GB/T22485的规定。5.2.3 致人受伤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按GB/T22485的规定。5.2.4 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按GB/T22485的规定。5.3 服务指标5.3.1 车辆服务标志设置合格率按JT/T1069—2016的规定。5.3.2 顶灯、计程计价设备合格率按JT/T1069—2016的规定。5.3.3 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合格率按GB/T22485的规定。5.3.4 车容车貌合格率按GB/T22485的规定。5.3.5 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拥有率按GB/T22485的规定。5.3.6 驾驶员仪容和行为举止合格率按GB/T22485的规定。5.3.7 经营违法行为发生次数统计期内,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发生拒载、议价、故意绕道、甩客、证件不全等违反规章、法规的行为次数与运营车辆数的比值,单位为次每车。5.3.8 乘客有效投诉率按GB/T22485的规定。5.3.9 乘客投诉处理率按GB/T22485的规定。4JT/T1373.3—20215.3.10 第三方乘客满意率按GB/T22485的规定。5.3.11 平均候车时间乘客为享受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而等候的时间。平均候车时间是指乘客以扬招、电话、网络等各种实时方式叫车,从发出叫车要求到乘客上车所需要的平均时间,单位为分钟(min)。5.3.12 电召率统计期内,通过电信网络方式预约出租服务而发生的载客次数与全部载客次数的百分比。5.3.13 电召成功率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召方式完成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的次数占全部电召次数的百分比。5.3.14 电召响应时间电召响应时间是指乘客以电召预约方式叫车,从发出叫车要求到回应并反馈到乘客所需要的时间,单位为分钟(min)。5.3.15 呼叫中心接通率呼叫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应答的话务数量占全部请求数量的百分比。5.4 技术与消耗指标5.4.1 车辆完好率完好车日与运营车日的百分比。5.4.2 百公里燃料消耗运营车辆每行驶百公里平均消耗的燃料数量,单位为升每百公里或度每百公里。5.4.3 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比重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数与运营车辆数的百分比。5.4.4 无障碍巡游出租汽车比重无障碍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数与运营车辆数的百分比。5.5 人力资源与财务指标5.5.1 运营总收入统计期内,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通过提供巡游出租汽车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收入金额,单位为万元。5.5.2 运营总成本统计期内,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为完成巡游出租汽车服务所发生的按国家规定应列入成本开支范围的总费用金额,单位为万元。5JT/T1373.3—20215.5.3 运营利润统计期内,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通过提供巡游出租汽车服务所获得的利润金额,单位为万元。5.5.4 单车运营收入统计期内,每个运营车辆通过提供巡游出租服务所获得的运营收入金额,单位为元。5.5.5 单车运营成本统计期内,每个运营车辆为提供巡游出租服务所付出的总费用金额,单位为元。5.5.6 单车净收入统计期内,每个运营车辆通过提供巡游出租服务所获得的净收入金额,单位为元。5.5.7 车公里运营收入统计期内,运营车辆每行驶单位公里所获得的运营收入金额,即运营车辆的运营收入金额之和,除以运营车辆的运营里程之和与运营车辆数的乘积,单位为元每车每公里。5.5.8 车小时运营收入统计期内,运营车辆每运营单位小时所获得的运营收入金额,即运营车辆的运营收入金额之和,除以运营车辆的运营小时数之和与运营车辆数的乘积,单位为元每车每小时。5.5.9 驾驶员运营收入统计期内,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通过提供巡游出租服务所获得的运营收入金额,单位为元。5.5.10 驾驶员净收入统计期内,驾驶员运营收入减去驾驶员运营期间发生的相关成本后所获得的收入金额,单位为元。5.5.11 平均运营收入统计期内,单车运营收入的平均值,即运营车辆的所有运营收入之和与运营车辆数的比值,单位为元每车。5.5.12 次均运营收入统计期内,运营总收入与载客次数之比,单位为元每次。5.5.13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人数截至统计期末,依法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驾驶巡游出租汽车为乘客提供服务的人员数量,单位为人。5.5.14 巡游出租汽车人车比截至统计期末,依法取得“道路运输证”且用于巡游出租汽车服务的全部车辆数与依法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且驾驶巡游出租汽车为乘客提供服务的人员数量之比,单位为辆每人。6JT/T1373.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