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理部门管理职责董事长、总经理管理职责第一条案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主持公司全面工作;负责处理公司日常行政、人事、安全、生产管理等事务。第二条严格执行国家政府职能部门制定的对建筑行业有关建筑施工工程作业方面各项政策、法规、决议和决定。第三条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服务意识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和文明生产观念。第四条负责组织和审批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和各项作业流程,健全完善公司各部门管理职责。第五条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发展规划、编报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指挥和督促下属部门完成各项工作。第六条负责组织、领导公司所有员工的业务、技能培训工作,提供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绩效。第七条负责审核公司资金使用、费用开支、财务预算方案。第八条负责组织、参与项目竞标工作,督促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和工程施工完成情况。第九条定期组织召开公司部门负责人工作例会,总结、研究公司现阶段生产、经营和管理情况;对重大事件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方。副经理管理职责第十条负责公司全面的生产、财务、行政、后勤、总务、环境、保卫工作。第十一条制定公司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制度。第十二条向总经理报告财务情况和行政管理情况。第十三条负责公司对外接待、联谊、公关事宜的组织安排和实施。第十四条负责企业文化的建设和完善。第十五条其他相关工作和职责。总工程师管理职责第十六条协助总经理贯彻实施国家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贯彻落实公司的整合型管理体系管理方针和目标,保证公司年度整合型管理体系目标的实现。第十七条领导质量技术处、生产安全处的工作,对公司的工程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施工过程的控制负领导责任。为实现公司的整合型管理体系方针和目标提供技术保障。第十八条领导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机具的开发、引进、研究、攻关、鉴定等工作。第十九条批准一类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疑难质量技术处管理方案。第二十条主持公司质量、环境、安全工作会议和严重不合格项的调查处理活动,审批处置措施。第二十一条按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领导全公司施工现场进行实施。办公室管理职责第二十二条协助管理者代表贯彻公司整合型管理体系方针、目标,负责管理体系文件和记录的控制工作,负责组织《整合型管理体系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的编写、修订、换版和管理工作。第二十三条负责制定年度内部审核计划,组织实施内部审核,并监督检查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第二十四条负责筹备管理评审及管理评审会议记录工作。第二十五条负责公司机关的节能降耗工作,控制公司机关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及时收集处理公司机关范围内打印机和复印机的废旧墨盒、硒鼓及废纸。第二十六条负责信息交流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二十七条负责本部门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与评价工作。质量技术科管理职责第二十八条组织贯彻施工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标准,监督和指导技术工作。第二十九条负责编制公司一类工程、审批二类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第三十条负责公司生产和服务过程确认工作的控制;负责不合格品的控制工作。第三十一条负责公司数据分析与统计技术的指导和推广应用。第三十二条负责监督检查施工过程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情况。第三十三条负责本部门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与评价工作。第三十四条负责对公司已竣工工程回访保修工作的具体实施。第三十五条负责公司计量工作,组织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送检工作,负责公司自检设备器具的校准工作。第三十六条负责公司生产和服务过程控制。第三十七条负责对工程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的控制。生产安全科管理职责第三十八条负责对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环境和安全健康方面的检查与监督。第三十九条负责宣传和监督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整合型管理体系管理制度。第四十条负责组织公司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及重要环境因和重大危险源的确认、控制工作。第四十一条负责公司职业健康健全和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和传达工作。第四十二条负责组织对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编制工作。第四十三条负责公司应急准备与响应、消防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四十四条负责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工作。第四十五条负责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日常监测和测量工作,负责对严重不合格品的评审、处置工作。第四十六条负责组织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第四十七条负责本部门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与评价工作。财务科管理职责第四十八条执行国家财政法规,贯彻执行“新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颁布的其它会计法规及财务制度。第四十九条负责制订和健全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确立公司内部财务管理体制,明确企业内部各项财务关系。第五十条在公司领导下做好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工作,健全财务核算的原始记录管理,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完整、正确、清晰、及时。据此正确使用会计科目进行账务处理,合理归集费用。第五十一条根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要求,按期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第五十二条建立健全分公司内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第五十三条核算施工队的收入和成本,分析、反映其完成情况,同时完成各种上交。第五十四条厉行节约,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第五十五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促进施工队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第五十六条负责清理施工队债权,督促各项目工程欠款的催收。与法律顾问配合,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公司债权超过法律诉讼时效。第五十七条负责督促各分项目及时办理竣工工程财务结算。第五十八条负责考核项目责任指标完成情况,负责考核各工程项目部责任成本完成情况.第五十九条加强会计工作基础规范化建设,制订并完善会计电算化系统管理制度,会计电算化操作制度,进一步加强系统硬件、软件的管理,会计档案保存管理。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第六十条及时报送建筑业定期统计报表及劳务费支付统计报表。第六十一条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工作。合同科管理职责第六十二条合同科是管理处合同管理、招投标管理、工程造价管理的职能部门。第六十三条负责劳务合同全面管理工作。第六十四条严格履行《合同法》有关规定,规范合同管理程序,做好对外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工作。认真检查合同条款的履行情况,搞好合同的兑现工作。第六十五条负责组织编制招标系统文件,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完成开标、评标、定标、上报等工作。第六十六条负责工程合同的拟订审核、上报审批、签定保管及执行过程中的变更调整等工作。第六十七条负责项目全程各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重点做好资金计划、工程计量、变更审核、款项扣回等工作。第六十八条及时、准确、合理的处理工程延期、工程索赔等合同争端,进行特殊分包人的审批工作。第六十九条负责监督检查合作单位的合同履行情况,对履行不到位或违反合同条款的情况及时给予纠正,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以保证合同内容的完成。第七十条及时收集、整理、保管与其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并汇总归档。第七十一条按时报送劳务分包合同履约信息,及配合财务科报送劳务费支付统计报表。第七十二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劳动力管理科管理职责第七十三条劳务用工管理1、根据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负责制订全公司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2、组织职工劳动法的学习,认真贯彻各级领导下发的文件精神,以劳动法律、法规为准则。3、强调员工应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公司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4、负责公司普通工人的招收录用和辞退、违纪处理等工作。5、做好考勤系统数据收集、审查及整理汇总,做好全公司的工资、奖金结算工作。6、建好全公司员工档案,负责全公司员工的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保险、生育保险)及公司意外险的办理工作。7、负责工人的技术技能培训工作,为公司建立一支强有力的职业化员工队伍,同时按质量体系要求,建好员工培训档案。负责公司劳动纠纷的处理工作。8、做好全公司员工的内部调动及跟踪考核工作;特别要做好新员工培训情况及工作情况的跟踪考核和反馈工作。9、负责公司员工基础人事资料的建档工作及各类人事数据、工资数据的统计工作、工资发放记录留存及核实。10、负责公司社保年检及与劳动局、就业管理中心、劳动监察大队等部门的对外事务处理工作。11、普法维权培训监管职责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第七十四条劳动合同管理职责1、掌握员工的劳动关系,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2、定期清理劳动合同,及时准确反应员工劳动关系状态,并办理相应关系。3、负责劳务工规范用工的推进工作,提出相应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和检查。4、负责和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应将终止或续定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未提前通知员工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员工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迟一日,支付员工一日工资的赔偿金。第七十五条其他管理职责1、负责制定公司各级岗位人员的能力标准,并按标准要求进行考核,组织编制职工教育和年度培训计划,并负责实施。2、负责组织实施质检、试验、安全的国内各类专业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3、负责建立职工档案,并妥善保管职工的各种培训记录;4、负责组织对劳务/工程分包供方的选择、评价工作;5、负责本部门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与评价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工会工作职责工会的四项社会职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发展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第七十六条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第七十七条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其日常工作,检查、督促决议的执行。第七十八条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执行监督。第七十九条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组合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第八十条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第八十一条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第八十二条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现象做斗争。第八十三条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做好新会员的吸纳、接收、管理、教育工作。第八十四条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