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自评报告2021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自评报告一、绩效考评工作开展情况一是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自评工作。为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自评工作,我县立即召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针对绩效考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财政局、扶贫办、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并要求各乡镇、行业部门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准备自评材料和自评报告。二是召开会议、迅速落实绩效考评内容。继县脱贫会议后,县财政局、扶贫办迅速召开全县绩效考评工作培训会,传达考评内容、办法以及自评材料的整理归档。各乡镇及行业部门负责绩效考评工作的人员全部参加,会议以会代训的办法对绩效考评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布署。要求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年度项目计划,通过查账目,进村入户等方式,对全县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全方位自查和自评。三是细化工作措施,全面考评分析。在各单位进行自评的基础上,县脱贫领导小组组织考评级对全县各乡镇及行业部门自评工作进行了督导和检查,并收集相关文件资料,对全县2021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使用和成效等进行全面汇总分析,完成了全县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考评自评工作。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及使用成效(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2021年我县共投入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27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450元,省级财政投入2923万元,市级财政投入2147万元和县级财政投入6756万元。(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成效一是深入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今年以来我县加大对贫困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共投入专项扶贫资金1479万元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投入470万元实施10个乡镇18个贫困村安全饮水项目,使14874人解决了安全饮水问题;投入302万元,为5个贫困村修建生产生活道路7.7公里,受益481户,受益1505人;投入400万元用于32个贫困村场所建设;投入170万元用于32个贫困村广播电视户户通项目;投入137万元用于贫困村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贫困村基础设施进一步得到完善,贫困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二是专项扶贫力度加大。2021年投入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健康扶贫等专项扶贫资金共计6679万元,为全县的贫困人口的产业扶持及健康扶贫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其中:产业扶贫5515万元、实施“两椒一药”产业项目,今年共发展花椒13万亩,以丹参为主的中药村3.2万亩,累计带动6405户贫困户,投入健康扶贫632万元,修建村卫生室以及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办理兜底、大病保险,并配备健康生活“六件套”,投入532万元,为2328户贫困群众发放贷款4961万元,助力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三是加大县级投入力度。2021年县级财政共投入6756万元,较2021年投入增长142%,县财政继续为37个贫困村每村每年安排第一书记专项资金30万元,对其中18个深度贫困村每村每年再安排专项扶贫资金30万元;为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38个非贫困村每村每年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0万元,重点用于引导主导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助力脱贫摘帽等。四是圆满完成年度任务。止2021年12月底,我县完成5个贫困村退出,1613户5042人脱贫,全县未脱贫户3986户8866人,贫困发生率降至3.4%。三、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安全规范一是建立了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对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进行流程追踪、问题预警进行动态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二是创新资金报账模式,为扶贫资金的快速支付开辟快速通道,并建立扶贫项目资金进度日报制度。为加快扶贫资金支付进度,我局积极探索有效措施,全力推广“容缺制度”,为扶贫资金顺利拨付开辟“快速通道”,对首次报账可提供主要报账凭证(如中标通知书、项目实施合同、开工资料)即可拨款,辅助凭证在随后的报账过程中,逐步补充完善,在最后一笔报账付款时补齐所有资料,加快资金的支付进度,并建立扶贫项目资金进度日报制度,保证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一一匹配,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一一匹配。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提升监管水平。今年以来,我局共组织检查三次,7月初,县扶贫办和财政局联合针对扶贫项目和资金支付进度进行一次全面的督导。10月份,财政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与局内部监督局、农业财务股联合对各乡镇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的梳理。12月10日至14日,由财政局各主管副职带队,对资金支付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情况是否一致,问题整改是否到位等问题又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提升资金监管水平。四、对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指标自评情况根据“河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量化指标”逐项对照,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严格报账程序,确保了扶贫资金专款专用。(一)资金投入2021年我县中央、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到位5521万元,其中:中省资金到位3373万元。县级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6756万元,县财政投入专项扶贫资金占中省资金的200%,远远超出了本级预算安排专项扶贫资金与中央和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到本县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比重,达到60%以上。(二)资金拨付情况2021年,我县财政拨付专项扶贫资金12276万元。其中:中央450万元、省级扶贫资金2923万元、市级扶贫资金2148万元、县级6756万元均按时拨付。(三)资金监管在扶贫资金的监管上,一是我县制定了各项制度,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我县制定了《渑池县财政扶贫资金乡级报账制管理办法》(渑扶贫组【2021】05号)、《关于印发渑池县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渑扶贫组【2021】10号),《关于印发渑池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渑扶贫办【2021】77号)、《关于印发渑池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渑扶贫办【2021】108号)。二是严格执行县、乡、村三级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县级所有扶贫项目的批复和资金分配由县扶贫办和财政局分别在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乡、村两级公示分别在乡镇服务地点及村组公示栏进行公示,公告公示单位应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三是严格实行乡级报账制管理,项目资金严格执行招投标制、预算评审制、结算审计制等制度。并实行资金一笔一笔审核,使报账管理更加严格、规范,确保资金安全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2021年,我县共组织两次检查,一次是委托三门峡振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县各乡镇2021至2021年扶贫资金账务进行了全面检查,另一次是2021年元月份又委托会盟会计师事务所和三门峡振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县所有扶贫资金账务进行审计。(四)项目管理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一是精准建立项目库。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印发的通知(国开办发【2021】10号文件精神,我县认真谋划,严格按照“项目安排精准“的要求,建立了2021-2021年项目库。并严格入库程序,入库前逐级公示,实行扶贫项目阳光化管理。二是严格实施项目。按照省、市、县管理办法严格组织实施,实行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确保项目实施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三是严把项目验收关。每个项目完工后,要求乡(镇)扶贫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工程进行验收,使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四是严格决算审计关。项目完工后委托评审或审计机构对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五是按照规定标准预留质保金。为保证工程质量,工程完工报账时,一次性预留3-5%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完工运行一年后没有质量问题再拨付给项目承建单位。六是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报账过程中,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资金的支付和监管,扶贫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实施和监督检查。二者互相配合,确保扶贫项目和资金的安全。2021年,我县所有扶贫项目建设已全面完成,所有扶贫资金已全部落实到项目,资金支付比例达96.33%。(五)资金使用成效2021年,我县扶贫开发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扶贫和财政部门的配合下,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以实施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为纲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积极争取扶贫资金,不断加大扶贫工作力度,贫困乡村面貌得到不断改观,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贫困人口数量逐年下降,农民收入切实增加、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县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今年我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12276万元,支付11826万元,支付比例96.33%,全年结余资金450万元,结转结余率达3%。今年已完成5个贫困村退出,1613户5042人脱贫,全县未脱贫户3986户8866人,贫困发生率降至3.4%。今年我县安排所有项目资金,使557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