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①我们‖打〈败〉了敌人。②我们‖〔把敌人〕打〈败〉了。转方式、调结构与经济犯罪防范、治理边缘化问题探析摘要:转方式、调结构在当前的我国俨然成为关涉政治大局、社会稳定和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以至于在执法一线民警看来,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其平稳过渡,从源头上防范,实务中防范、治理、扼制经济犯罪问题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已经成为当前办案工作的重中之重。“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任何一项决策,不乏实践之根基,外加理论的提升,这是转方式、调结构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新的认识基础。如何把转方式、调结构理论之精髓(保障、改善民生)在现实中实现,各行业的理论对接、实务应用就成为必然。对此,各行业均应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次对转方式、调结构进行系统的分析研究,随着情势的变化不断地对事物进行系统的分析研究、研究分析,从而形成知识化的理论系统,进而将现存的具体问题科学地转化为问题的解决方法。而今通过转方式、调结构中研究经济犯罪萌芽、出现及恶化态势,亦即在执法实践中经济犯罪行为如何被边缘化,理论上破解经济领域中涉及经济犯罪防范、治理难点、热点问题,进而指导、引领打击经济犯罪执法实务,此为应对转方式、调结构之精髓的利器。更何况,这一调研行为本身,亦是公安机关自身在新形势下的转方式、调结构具体实务。关键词:转方式调结构转型跨越以党为本以人为本以法律公正为本准确温和执法一、转方式和调结构的现实解读2转方式,就是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增长到集约型增长,从低级经济结构到高级、优化的经济结构,从单纯的经济增长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经济发展的转变。调结构,就是通过调整国民经济各组成部分的地位和相互比例关系,使其更加合理化、高级化,适应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不仅包括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同时涉及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消费行为、文化、人与人的关系等各个方面。经济结构的调整,不仅包括宏观上社会总需求结构、所有制结构、分配结构、产业结构、区域经济结构的调整等,也包括微观上企业组织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等。所以,转方式、调结构看起来是经济领域的一场变革,实质上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膻变。我们循着上述解读到现实中去探察、考量转方式、调结构的历史衍变。首先转方式、调结构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鲜有所闻,对照上述概念来理解当时土地分田到户转而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组织,这应是一次全国性较大的转方式、调结构的行动,但该实践尚未上升至理论上的提出。其次至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改革开放,特别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党中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我们实现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恢复和坚持了长时期行之有效的各项经济政策,又根据新的历史条件和实践经验,采取一系列新的重大的经济措施,对经济管理体制和经营管理方法着手认真的改革,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努力采用世界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生产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才被关注,这应当是对转方式和调结构理解和提出的雏形,是始作俑者。3再次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纵深发展,农业方面,截止到1983年,全国农村实行“双包”(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生产队达到93%,工业方面,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八字方针,邓小平在讲话中强调指出:“为了使国民经济各种比例关系逐步协调,使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某些建设项目要下马,某些企业要关、停、并、转,或者减少生产任务。”,实践中,结合国民经济调整,关停并转了一大批能耗高、质量差、货不对路、长期亏损的企业,这应是转方式、调结构的具体实践。而今十七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主攻方向,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重要支撑,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一场深刻变革,必将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与此相对应,农业方面:一是加快推进城镇化的进程,二是要努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如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力度,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与各种专业协会,走“现代农业+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的发展道路。”三是推进农村社会“集聚式”社区化发展。工业方面:一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二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然涉及到各个方面的切身利益,必须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三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需要加快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科技进步和创新将人类社会生活带来巨大变化,四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并不仅仅意味着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更多的是要解决人与经济、经济与社会、经济与资源、经济与环境、经济与文化等一系列各个层面的问题,而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一个无止境的过程,要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总之,转方式、调结构是一个主题分解成两个既相关联又不可用一种解读方法去理解的两个词,是同一矛盾问题的两个方面。所谓转方式的解读,应多侧重于在生产方式的转变上,实务中主要是适应与不适应,由不适应的方式转变成适应方式,过去适应的传统生产方式,在生产进度加快的今4天就会不适应,转变成为必然。而调结构,结构本身作为一框架,其存在主要是合理与不合理的问题,改革的中心之一是结构调整,其是否被调整的前提,便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内在有机联系是否统一、协调。二、转方式、调结构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应然选择纵观世界所有经济体,都在深刻反思和积极求变,当人们探寻发展目的超越了发展本身,我们在不知不觉中感受到了时代变迁的讯息,转方式和调结构便是经济发展历程中决定命运的转折点。首先,从横向看,国际形势新变化,是促使转方式和调结构的应然选择。国际金融危机后,尽管世界格局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趋势没有改变,但整个世界面临着自冷战以后最大的经济萧条的冲击与发展模式的转型。从美国政府推行的经济新战略到欧盟倡导的低碳经济,世界各国都把振兴实体经济,推进科技创新,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新能源作为调整的重点。这些调整一方面侧重新的技术革命,使我国在一些新技术和新产业上面临发展机遇。另一方面,通过产业转移、跨国并购,为我国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提供难得的历史机遇。其次,从纵向上看,国内发展与改革新阶段,是转方式、调结构提出的质变点。改革开放30多年,特别是“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科学发展理念渐入人心。一方面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高度,也面临新矛盾新问题。我国业已积累的庞大的物质生产能力,人均收入接近中等收入国家水平,为进一步改善民生、调整结构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在科学发展的道路上也探索和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甚至教训。如工业化进入中期后如何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城市化水平提高与消除二元结构的问题。另一方面,改革进入攻坚时期。收入分配体制、财税体制、金融体制以及行政管理体制等深层次矛盾与问题也日益暴露,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制度创新与深化改革。5最后,从纵横交叉点上比较,转方式、调结构是大有作为的历史机遇期。这意味着,在“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将要作出重大调整,体制改革深度推进。“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要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因此,“十二五”规划是跨越危机、引领未来、奠定基础的战略部署和行动纲领。如何把这一战略付诸实施,必然要求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为主线,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改革开放为动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道路上大有作为。在这次调研中,笔者从临沂市经贸委了解到,临沂市围绕转方式、调结构这一主线,为确保圆满实现“加快工业发展年”目标任务,出台关于加快工业提升发展的意见、加快产业集群发展的意见,加强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设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不断加大对工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政策支持力度。全年确保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15%以上,经济效益同步提高;技术改造投资增长22%以上;万元GDP能耗完成比2008年降低23%的“十一五”规划目标。树欲静而风不止,时代改革的步伐悄然进行,不以我们个人的意志为转移,如何顺应历史潮流,完成历史所赋予的使命将是摆在各行业精英面前的崭新课题。三、公安机关在转方式、调结构形势下的必然应对转方式、调结构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浓厚的思想内涵、理论渊源、实践依据和群众基础。不仅指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也是当前推动社会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以此为契机,作为公安机关及相关民警,清醒自身认识与社会发展现实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以科学的理念、科学的精神和科学的方法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成为历史的必然。通过理论调研理清思路、创新机制、改进方6法,实务中认真受理、查处受害人、受害企业反映比较集中的突出法律问题,这亦是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的必然。转方式、调结构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机关工作的中心和主线。在这一特殊时期,笔者结合公安实务与当前历史机遇期的要求,用“三个发展”解构社会各行业转方式、调结构中所面临的法律事件与问题,以期相得益彰。所谓三个发展,一是转型发展,二是创新发展,三是跨越发展。转型发展是转方式、调结构的具体实践,创新发展是转方式、调结构的发展动力,跨越发展是转方式、调结构的最终目标。“三个发展”内涵丰富,紧密相连,相辅相成,是循序渐进的内在统一体。实际工作中准确把握“三个发展”的深刻内涵,是各领域转方式、调结构的有利保障,亦是激发公安工作创新变革的不竭动力。首先,公安工作与社会发展唇齿相依,与民生休戚相关。当前,我们正在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在此前提下,以“三个发展”应对新时期各领域的转方式、调结构,是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立足公安机关自身的性质、特点和所担负的职责、任务,进一步创新机制、完善制度,深化“三基”工程建设和“三项建设”的纵深。在实务工作中,一是必须立足于讲政治、讲大局、讲责任的高度,努力在认识和把握社会防范、治理的发展趋势中明确前进方向,在认识和驾驭公安工作防范、治理的客观规律中掌握工作主动;二是必须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正确处理好发展与稳定、发展与安全、发展与效率、发展与公正的关系;三是必须着力于公安工作和保障民生,优化公共服务职能,提高质效,切实做到民安、顺民意、解民忧;四是必须以发展的眼光更新理念,大力推动思想解放和机制创新,切实做到解放思想有新境界,公安工作有新作为,机制创新有新突破,各项工作有新举措,推进公安工作进入后劲迸发的新境界,推进执法建设进入公平优先的新境界,推进警民关系进入融洽互动的新境界。7其次,准确把握发展机遇和挑战,切实增强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三个发展”的理念在与社会各领域转方式、调结构的博弈互动过程中,会给公安工作带来新的机遇,各职能部门能否把握发展机遇,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事关重大。多年来,公安工作尽管在不断发展进步,但毋庸置疑的是,一些薄弱环节仍未能改善,仍然存在一些与“三个发展”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更遑论转方式、调结构所赋予的历史使命。笔者根据实务中的调研,总结如下几点。①是执法理念还不能适应创新发展的要求。执业民警(包括各个层级)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关注社会发展动态、主动融入大局的意识薄弱,无形中削弱了改革创新的动力,对潜在的矛盾冲突、涉及面广的新型经济犯罪、经济转型中的难点、热点等问题,无法形成清晰认识,更缺乏应有的危机感和紧迫感。②是运行机制还不能适应动态防范、治理经济犯罪的变化。办案单位难能形成主动研究工作、科学安排部署的习惯和氛围,更有甚者,经侦部门不办案、抓获率不高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经济活动活跃,新型经济犯罪不断涌现,而与此相对应的管理手段还跟不上,阵地控制存在盲区,安全监管有漏洞,运行机制还不能适应动态办案的需求,这些在一定程度上还现实存在,这必将对经济领域内发生的法律事件的顺利解决形成制约,成为各领域在转方式、调结构过程中的掣肘。③是能力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