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与责任追究》虞汉华虞20161第一部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1.安全生产监管基本职责2.安全生产监管专项职责(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2)重大危险源监管职责(3)事故应急救援职责第二部分安全生产责任追究1、刑事责任2、行政责任3、民事责任第三部分责任追究案例分析天津滨海新区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一、事故直接原因环发4号监控视频40Kg桶装硝化棉燃烧实验二、有关地方政府及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滥用职权,违法违规实施行政许可和项目审批;玩忽职守,日常监管严重缺失。(二)天津市安全监管部门玩忽职守,未按规定对瑞海公司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也未对安全评价机构进行日常监管。安全监管各部门承担的责任:1.天津市安全监管局承担的责任2.滨海新区安全监管局承担的责任3.滨海新区安全监管局第一分局承担的责任4.天津港集装箱物流园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站承担的责任(三)天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玩忽职守,在行政许可中存在多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分析:1.天津市规划局对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2.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三、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公安机关对24名相关企业人员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检察机关对25名行政监察对象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事故调查组另对123名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1.74名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8名责任人员予以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3.1名责任人员病故,建议不再给予其处分。4.事故企业和有关中介及技术服务机构等5家单位分别给予行政处罚。(一)天津市相关职能部门交通运输部门(14人):1.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逮捕7人。2.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4人)。3.给予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的人员(3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21人):1.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人员(4人)2.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9人)3.给予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的人员(8人)规划部门(15人):1.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人员(2人)2.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7人)3.给予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的人员(6人)第一部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虞201515一、安全生产监管基本职责(一)制定并实施监督检查计划1.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2.按照计划进行监督检查;3.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虞201616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依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立即予以取缔●撤销原批准虞201617(二)涉及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批准或者验收●审查、验收,不得收取费用●不得要求购买其指定的产品虞201618虞201619(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1、行使监督检查权(1)进入生产经营单位了解情况;(2)当场纠正违法行为或者要求限期改正。(3)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4)查封或者扣押。虞2016202、监督检查的基本要求(1)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出示证件为其保密虞201621(2)书面记录A、时间、地点、内容、问题及其处理情况B、签字虞201622(3)联合检查A、各部门实行联合检查;B、分别检查,互通情况;C、及时移送。虞2016233、建立举报制度A、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B、形成书面材料;C、落实整改措施。虞2016244、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1)信息库(2)公告(3)通报虞201625(四)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制定应急预案2、适时修订应急预案二、专项职责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2、重大危险源监管职责3、事故应急救援职责(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1、建立督办制度;2、严格检查;3、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发现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4、强制履行监管决定5、指导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6、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7、移送重大事故隐患有关资料8、提请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9、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纳入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加以治理10、事故隐患核销(二)重大危险源监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1、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2、报送重大危险源信息3、核销重大危险源4、监督检查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单位5、确保安全距离首次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应当包括哪些主要内容?九个方面!*可容许个人风险标准*可容许社会风险标准(三)事故应急救援1.按照规定上报事故;2.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3、对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组织进行检查、监控;4、分析突发事件隐患和预警信息(1)汇总分析突发事件隐患和预警信息(2)采取应急处置措施5.上报不能消除或者不能有效控制的突发事件虞2016386、组织事故抢救(1)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2)统一指挥,协同联动(3)避免或减少对环境的危害7.定期向社会公布安全事故的情况●定期统计分析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虞201640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8、对本地区容易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9、对各类特大安全事故的隐患查处第二部分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虞201641一、刑事责任追究虞201643●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滥用职权罪及立案标准●玩忽职守罪及立案标准●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二、行政责任追究虞201649(依据安全生产法)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关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或者验收、重大事故隐患处理方面的责任追究。虞201650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关购买其指定的安全产品的及收取费用的方面的责任追究。虞201651三、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方面的责任追究。虞201652(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关突发事件应对方面的责任追究。虞201653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五、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方面的责任追究。虞201654六、政府有关部门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对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方面的责任追究。虞201655七、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正职负责人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方面的责任追究。虞201456八、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部门或者机构的正职负责人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负责行政审批(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竣工验收等方面的责任追究。虞201657九、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政府主要领导人未履行应当履行职责,或者未按照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履行,本地区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后的责任追究。虞201658十、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者性质特别严重的特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虞201659十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部门正职负责人对特大安全事故报告方面的责任追究。虞201660十二、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或者政府部门正职负责人对阻挠、干涉对特大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方面的责任追究。第三部分责任追究案例分析案例一:江苏省昆山市粉尘爆炸特别重大事故及责任追究(一)直接原因除尘器集尘桶铝粉受潮,发生氧化放热反应,达到粉尘云的引燃温度,引发除尘系统及车间的系列爆炸。(二)管理原因1、中荣公司无视国家法律,违法违规组织项目建设和生产,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2、苏州市、昆山市和昆山开发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1)昆山开发区的责任(2)昆山市的责任(3)苏州市的责任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有关部门(1)安全监管部门昆山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局(下设安全生产科)的责任昆山市安全监管局的责任苏州市安全监管局的责任(2)公安消防部门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队的责任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的责任(3)环境保护部门昆山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局的责任昆山市环境保护局的责任苏州市环境保护局的责任(三)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责任追究1.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人员(18人)2.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35人)1.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人员的18人中包括逮捕5名安全监管人员:(1)昆山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安委会主任。涉嫌玩忽职守罪。(2)昆山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涉嫌玩忽职守、受贿罪。(3)昆山市安全监管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科长。涉嫌玩忽职守罪。(4)昆山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科科长。涉嫌玩忽职守、受贿罪。(5)昆山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兼一中队队长。涉嫌玩忽职守罪。2、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35人中包括:(1)苏州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2)苏州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分管安全监管二处。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3)苏州市安全监管局安全监管二处处长。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4)昆山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5)昆山市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虞201671案例二: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及责任追究虞201672一、直接原因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减薄、管道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及反冲到路面。原油泄漏后,现场处置人员采用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板上打孔破碎,产生撞击火花,引发暗渠内油气爆炸。虞201673二、间接原因1、中石化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2.青岛市人民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力。虞2016743.管道保护工作主管部门履行职责不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1)山东省油区工作办公室的责任(2)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油区工作办公室的责任(3)开发区安全监管局的责任(4)开发区规划、市政部门的责任虞2016755.青岛市及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对事故风险研判失误,导致应急响应不力。(1)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油区工作办公室的责任(2)开发区管委会的责任(3)开发区应急办的责任(4)开发区安全监管局的责任三、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一)司法机关对15人采取强制措施。(二)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48人。有6名安全监管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涉嫌玩忽职守罪。1.青岛市黄岛区应急办主任。逮捕。2.开发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逮捕。3.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逮捕。4.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危化品处负责人兼监察大队负责人。逮捕。5.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兼石化区分局局长。6.开发区安全监管局石化区分局副局长。逮捕。案例三:“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调查中检查出的日常管理问题一是重庆东方轮船公司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违规擅自对压载舱、调载舱变更;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弄虚作假;日常安全检查不认真;未能及时发现“东方之星”轮翻沉。二是重庆市有关管理部门及地方党委政府监督管理不到位重庆市港口航务管理局(重庆市船舶检验局)的责任万州区港口航务管理局(万州船舶检验局)的责任万州区交通委的责任万州区国资委的责任万州区委区政府的责任三是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和长江海事局及下属海事机构对长江干线航运安全监管执法不到位。长江航务管理局的责任长江海事局的责任重庆海事局的责任万州海事处的责任岳阳海事局的责任对有关人员及单位的责任追究:共对45位相关人员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