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高校助学贷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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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高校助学贷款篇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高校助学贷款篇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这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广大经济困难学生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普遍欢迎。为更好地服务学生,夯实机制建设成果,完善高校助学贷款各工作节点中的薄弱环节和易出错环节,特制定本操作规程。请开发银行有关分行和各基层资助中心认真执行。一、政策解读(一)开办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51号)及相关政策文件。(二)高校助学贷款定义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的信用贷款。(三)贷款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高校名单由教育部门确定。(四)申请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高校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4.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5.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6.当年没有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五)贷款政策1.高校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最高不超过6000元(贷款额度上限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应按相关规定执行),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生活费。2.高校每年的借款总额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以及第二学生学位在校生总数20%的比例、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计算确定。每所高校的具体借款额度参考资料,少熬夜!按隶属关系,由全国和各省级资助中心根据各校的贫困生实际情况和借款学生还款违约等情况分别确定下达。3.贷款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毕业后6年,宽限期一般为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和毕业后1~2年。对于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高校助学贷款可以展期。4.高校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5.高校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本金和利息由借款学生本人负担。贴息资金按学校隶属关系,中央财政承担中央部属普通高等院校的贷款贴息资金,地方财政承担地方所属普通高等院校的贷款贴息资金。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在展期期间,原高校助学贷款按借款学生原所在学校的隶属关系,由财政部门或有关单位继续贴息。对于财政不承担贴息的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高校或办学单位承担。(六)还款事项1.高校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开发银行资金发放日,结息日为每年度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节假日不顺延。2.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在贷款期限内,借款人应自毕业(或结业)当年起,每年在结息日5日前将应偿还的利息存入指定账户。最后一年偿还助学贷款本金时利随本清。3.每月1日至10日(11月除外),借款人可以申请提前还款,还款日为当月20日,无需审批。借款人应于当月10日前到高校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并于当月15日前将应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存入指定账户。当月20日指定账户中无充足资金,视为借款人放弃提前还款申请(不收其他费用)。借款人可以选择一次结清一笔《借款合同》或部分提前还款(本金须大于500元(含),且是100元的整数倍)。4.每月(除11月外),借款人可以进行逾期还款,还款日为当月20日,无需申请或审批。5.如指定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则扣款顺序依次为依照《借款合同》约定应付的罚息、逾期利息、逾期本金、利息、本金。(八)违约后果1.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借款学生需要根据逾期本金金额和逾期天数缴纳罚息,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的1.3倍。2.开发银行将按照《征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的有关规定,将借款学生的违约信息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九)特殊情况处理当借款人按照所在高校规定休学、退学、被开除学籍、出国,且未还清全部借款的,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参考资料,少熬夜!日起的利息由借款人承担。二、贷前准备按照国办发〔2004〕51号文件规定,开发银行应会同资助中心坚持“方便贷款,防范风险”的原则,健全高校助学贷款管理体制,强化高校和银行的管理职责,完善还贷约束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确保高校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基本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需要,最大程度地降低高校助学贷款风险。请各地按照文件规定,落实高校助学贷款机构建设。(一)机构建设及人员准备1.省级领导小组开发银行有关分行会同省级资助中心与省级教育和财政部门组成省级助学贷款领导小组和联合工作组。联合工作组的主要工作包括:一是由教育部门牵头,上报省政府在本省开展高校助学贷款工作的请示;二是协调下发本省开展高校助学贷款的正式文件,重点落实本省风险补偿金和财政贴息政策;三是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领导和组织各地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2.省级资助中心省级资助中心主要负责协助开发银行有关分行对全省高校助学贷款业务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监督高校资助中心开展相关工作;建立与各高校的信息联结机制;同时负责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的归集工作。开展高校助学贷款业务前,开发银行有关分行须与省级资助中心签订《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省级合作协议》。3.高校(1)高校领导小组高校应成立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由负责学生工作的校级领导任组长,统一领导全校的高校助学贷款工作,制定学校开展高校助学贷款工作的实施办法及奖惩措施,明确相关各职能部门的分工,协调各职能部门在高校助学贷款工作中的关系,并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考核。(2)高校资助中心根据国办发〔2004〕51号文件要求,高校必须设立专门的高校助学贷款工作机构,由学校的一位校级领导直接负责,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在校生规模1:2500的比例,在现有编制内调剂配备专职工作人员。高校资助中心同一岗位,人员必须按AB角色配置(B角担负与A角相同的职责或为A角的替补)。高校资助中心在学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校高校助学贷款工作的组织实施,主要职责包括:①具体组织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开展高校助学贷款工作的各项要求;②负责与省级资助中心和开发银行有关分行、第三方支付平台(或代理结算行)的日常业务联系;参考资料,少熬夜!③在开发银行和省级资助中心的授权范围内负责高校助学贷款的校内审批和贷前、贷后的组织管理工作;④负责组织开展高校助学贷款的宣传、教育工作。高校资助中心应设置审查岗,负责学生申请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的资料审查以及与借款学生签订《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应设置信息岗,负责录入并核对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有关信息,包括申请信息、账户信息以及学费到账信息等;应设置审批岗负责审核审查岗和信息岗的有关工作。(3)院(系)贷款工作小组各院(系)成立由院(系)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高校助学贷款工作小组,主要职责包括:①负责受理学生贷款申请,并按规定报送高校资助中心审批、建档;②负责组织对学生开展高校助学贷款宣传教育、诚信教育;③负责借款学生日常情况的跟踪调查;④按照统一要求,规范使用高校系统;⑤催缴和清收本院(系)学生的高校助学贷款本金和利息;⑥及时完成高校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和高校资助中心安排的各项工作。(二)宣传教育1.贷款政策宣传每年学生入学后,高校资助中心要通过张贴和发放宣传材料以及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广播等渠道对高校助学贷款的政策、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等进行宣传。确保宣传工作覆盖所有经济困难学生,确保高校助学贷款政策深入人心。2.诚信宣传(1)诚信教育是指以诚信为核心内容的思想品德教育,主要包括:①法制观念和履约教育。加强贷款学生对《合同法》等法律条文的学习,教育学生认真履行《借款合同》义务,按时支付贷款利息、归还贷款本金,让学生清楚贷款违约的后果,尤其是对个人今后的发展和对高校助学贷款工作造成的影响。②学习教育。教育学生在学习中认真踏实,实事求是,上课不迟到,不旷课,作业不抄袭,考试不作弊等。③生活教育。教育学生在生活中,奉公守法,不恶意欠费,不伪造证件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互相信赖,诚实守信、言行一致。(2)制定宣传教育计划①入学教育阶段重点放在高校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上,让学生清楚高校助学贷款的性质及政策。参考资料,少熬夜!②日常教育阶段日常管理工作中,结合中心工作,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教育。●在学生申请高校助学贷款时,要加强诚信意识的教育,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学生签订《借款合同》时,加强学生对经济法规的学习,明确高校助学贷款涉及各方的责、权、利;●日常教学时,既要注重金融知识宣传,又要加强诚信教育及自立自强教育,不断提高大学生的责任意识、感恩意识、守信意识、自强成才意识,帮助学生树立诚信为荣、失信为耻的思想道德观念。③毕业教育阶段毕业阶段重点要放在征信知识宣传上,同时加强违约责任教育,将违约后的处理及后果告知借款学生,尤其是对个人今后的发展和对高校助学贷款工作造成的影响,帮助学生提高责任意识和履约意识,确保高校助学贷款的正常运行。(3)宣传教育的方式可以通过组织大型专题活动,如“诚信校园行”、“助学贷款政策下乡行”等,或通过召开报告会、讲座、座谈会等形式与广大学生面对面交流,挖掘并宣传典型事例,有目的地不断用身边榜样的言行、生动的范例教育学生。还可以张贴宣传标语,在校刊校报、宣传栏上发表以高校助学贷款政策、诚信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文章,灵活运用网络宣传,通过发送手机短信、QQ、微信等形式与学生交流、互动,在校内形成一种“诚实为本,信誉为重”的良好氛围。(三)申领IT设备及《借款合同》在受理前10个工作日内,省级资助中心应组织各高校完成IT设备及空白《借款合同》的领取工作,并填写《国家开发银行IT设备领用单》和《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空白领用单》(见附件1)。IT设备包括:U盾数字证书、高速扫描仪和身份证读卡器等。三、申请受理(一)需求摸底1.需求摸底指高校在预测的基础上,提前向省级资助中心和开发银行分行申请本年度高校助学贷款的需求量。通过高校的额度申请工作,开发银行可以合理调度内部资金,以满足高校助学贷款的需要。2.为使需求摸底尽可能贴近实际情况,高校可以采用发放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等有效形式,充分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预测本年度高校助学贷款的需求量。3.注意事项。从2014年起,高校额度申请工作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上报时间为9月25日前,并且不再报送纸质的《高校助学贷款额度预测表》。参考资料,少熬夜!(二)申请与审批流程1.流程图2.申请高校助学贷款所需材料(1)首次贷款所需材料申请学生前往高校资助中心(或院(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非大一或研一新生应为学生证原件)、《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2),《申请表》需加盖高中或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公章并且由申请学生本人签字,同时申请人应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一律为A4纸大小)。高校资助中心(或院系)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以及《申请表》原件。(2)续贷所需材料申请学生前往高校资助中心(或院(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签字的《申请表》(《申请表》无需加盖任何单位的公章)。之前,续贷学生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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