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办公室规章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镇“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工作精神,强化担当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不断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工作机制成立以镇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同志为副组长的镇“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贸委,负责日常工作,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定期交流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二、“吹哨”渠道1.镇党政办,镇吹哨热线;2.吹哨企业端;3.镇企业吹哨服务微信群。三、“吹哨”事项针对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从企业自身、部门、干部作风、中介服务等方面,研究确定企业“吹哨”事项清单,主要内容为:1.企业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方面的咨询事项;2.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技术、人才、融资等制约企业发展、需要政府提供指导或帮助的各类困难;3.部门缺乏契约精神、不讲诚信,不按合同约定办事,责任不履行,承诺不兑现,新官不理旧账,企业落地增加附加条件;4.部门不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明令禁止或暂停的事项仍然不停止、不暂停;5.部门不联动、系统不连通、数据不开放;6.部门在行政审批中私设关卡,相互设置前置审批,要求各类“奇葩证明”“多余证明”;7.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与指导服务不对等,只收费不指导,少服务甚至不服务;8.部门工作人员以稽查、执法名义变相报复、勒索企业;9.部门明示或暗示企业购买指定服务或产品而产生的“中梗阻”;10.故意刁难、强揽工程、强买强卖等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